【新聞稿】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
呼籲中央、地方政府堅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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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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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建商財團的惡意操弄下,地價稅、房屋稅改革正遭逢鋪天蓋地的攻訐!從中央、台南、台中、台北、桃園、宜蘭縣各地,部分藍綠部分民代亦趁亂訴諸民粹,宣稱政府「搶錢」、「吸血」招民怨,施壓地方政府停止改革。甚至,據報導桃園市將屈服於兩黨民代的壓力,想將公告地價打六折巢運等各居住改革團體、學者於今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嚴正批駁充斥輿論版面的各種荒唐謬論。

政府不夠謙卑?自用住宅用地調幅有限

建商財團、部分藍綠民代及各路打手,利用民眾不願漲稅的心理,極力反對不動產稅的合理調整,他們高喊地價稅不夠謙卑,漲幅過當。事實正好相反,此次地價稅的調整其實十分謙卑,過去都是向財團、大地主下跪,這次只是稍微挺直了背脊,討回一點公道!

過去三年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幅度遠超過此次平均三成地價稅的調整換言之,此次地價稅調整,只是適度反應過去三年土地實際價值漲幅,合情合理。對絕大多數自用住宅土地,適用稅率本就不高(千分之二),因此增加稅額有限,土地價值最高的台北市(調幅30.38%)為1200左右,其餘如新北、台中、桃園、台南、高雄等直轄市,皆不超過400

就實際有效稅率來說(土地稅額土地市價)仍遠低於全世界標準,自用者約0.02%如相較鄰近日本,單論地價稅可差至10倍。說台灣土地稅太重絕對是扭曲事實的說法!

反對者以少數個案或模糊數據來歪曲事實!

建商財團為首的反對者,一再以少數個案或誇大事實來歪曲事實,企圖推翻整體改革。像是不斷強調地上權住宅稅賦加重,但卻不衡平所佔比例千分之一都不到之應另行處理;又如某些個案稅額增加數十萬到百萬讓地主哭喊「要賣血」,但卻迴避該宗土地實際價值何等之高昂、實際有效稅率如何之低!

這些反對論述想繼續維護的是,少數個人及財團得以極低成本,囤占珍貴的土地資源並牟取暴利。房地產過去幾年囤積炒作嚴重,主要就是房地持有成本太低所致,以台北市104年地價稅查定資料為例,扣除公有地,亦不考慮面積,單就筆數而言,半數土地為非自用者持有。

因此全面調整公告地價,藉以提高非自用和大地主的租稅負擔率,特別是客觀反映各自從公共投資中的受益程度和負擔能力,使稅收貢獻合理化,避免房地產囤積炒作,亦有效抑注解地方財政。

請民進黨勇敢扛起不動產稅改大旗

過去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缺乏擔當、一味討好大財團大地主,未能認真反映市價的變動,造成稅基偏低、全民共同負擔財收不足的苦果。當前要逐漸朝向合理調整,卻被這些既得利益者批評為「搶錢」、「吸血」,明顯「積非成是」

如今受到民粹壓力就自我否定過去合理決策,甚至連「打六折」這種違反租稅法定原則的話都講得出來,顯見藍、綠政治人物毫無擔當,對既得利益者與房地產的囤積炒作「舉白旗」。對此,我們對政府和兩黨的訴求如下:

  1. 呼籲各地方政府堅持改革,公告地價係地方政府權限,強化財政更是責無旁貸,不要把責任推給中央和前朝。
  2. 警告桃園市政府,地價稅調整早已於2016年1月1日已經由法定程序完成公告,不可能在十幾個月後廢止該項公告,任意推翻不僅市府公信盡失,更是對租稅法制嚴重之踐踏!
  3. 強烈譴責國民黨掛「三民主義羊頭」賣「囤房炒地」狗肉,即刻停止你們惡意杯葛不動產稅改的行為。要求民進黨政府信守選前「合理調整房產稅制」承諾,地價稅妥協就是居住正義跳票!

巢運等團體誓言持續緊盯兩黨官員及民代言行,希望中央及地方政府能夠堅持改革,並善用改革果實於市政之上,方是全民之福!

 

附件一:105年六都公告地價調整彙整

 

*桃園市105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是六都中唯一退步者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台中市

台南市

高雄市

公告土地現值近三年(102-104)累計調幅

33.07

40.19

49.73

49.27

34.80

35.96

105年公告地價調幅

30.38

33.26

34.56

38.25

32.36

32.52

105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

26.29

16.50

19.39

14.61

19.42

24.27

102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

25.46

17.74

20.1

14.12

18.70

23.99

(資料來源:內政部、六都地政局;資料彙整:巢運)

 

附件二:臺、日土地稅賦比較

表、日本地價稅示意表

 

公式

估值

土地市價

 

1,000萬

課稅標準(固定資產稅評價)

=土地市價×70%

700萬元

固定資產稅率+

都市計畫稅率

=課稅標準×(1.4%+0.3%)

119,000元

小規模住宅用地(200m2以下部分)

=課稅標準×(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1/6

19,833元

一般住宅用地(200m2超部分)

=課税標準×(固定資產稅率+都市計畫稅率)× 1/3

39,666元

 

表、我國地價稅示意表

 

公式

估值

同日本相比

土地市價

 

1,000萬元

 

擬評現值

=土地市價×50%

500萬元

 

公告土地現值

=擬評現值×(1+6.7%)

533.5萬元

 

公告地價

=公告土地現值×20.5%×80%

874,940元

 

一般土地基本稅率

=公告地價×10‰

8,749元

7.36%

自用住宅稅率

=公告地價×2‰

1,749元

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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