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7
針對青年樂生聯盟指稱「樂生保留不是算術」一文,內容多處與事實不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特提出澄清如下:
青年樂生聯盟聲稱「院民施工期間續住範圍僅6棟」乃斷章取義、不實揣測之語,明顯與事實不符,工程會表示,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原基於安全考量提出院民續住6棟之範圍,經工程會請捷運局再進一步檢討,已確定施工期間可續住範圍有15棟,續住院舍配合工程施工需要加固結構及施工期間安全維護,亦由捷運局同時負責。
工程會表示,有關保留棟數問題,目前樂生院區尚存建物共計55棟,依台北縣政府原備查方案,將拆除33棟,保留22棟(20棟原地保留、2棟拆遷異地重組),經工程會協調,已增加為保留49棟(39棟原地保留、10棟擇要異地重組)、拆除6棟,與文建會所提保留90%方案(46棟原地保留、3棟重組、6棟拆除)相較,保存棟數相同均為事實(見附表),請青年樂生聯盟不要誤解。
有關樂生院區之地質問題,工程會再次強調,此專業範圍屬台北市捷運局業務職掌所在,工程會已要求捷運局本於權責詳細檢討釐清,捷運局亦將委託公正的第三者進行地質鑽探檢視,各界應尊重各級政府權責及顧問公司相關專業技師簽證的責任。
此外,工程會強調,文化保存與工程施工安全同樣重要,文建會、台北縣政府及衛生署樂生療養院等權責單位均已依職掌配合樂生園區保存整體規劃辦理中,青年樂生聯盟稱「文化保存全為空談」之言論與事實不符。
對於蘇前院長承諾以「文化資產保存、捷運如期通車、照顧院民為三贏目標」工程會已於9月13日新聞稿中陳明,蘇前院長承諾皆已達成,相關事實均有紀錄可查,請青年樂生聯盟不要再做不實指控。
樂生院保留綜合比較表
方案項目 | 原備查案 | 文建會
(樂生自救會)案 |
工程會
(技師公會)建議 |
|
保留建物數(棟) | 原地保留 | 20 | 46 | 39 |
平移或異地重組 | 2 | 3 | 10
(納入園區整體規劃 擇要重建) |
|
拆除建物數(棟) | 33 | 6 | 6 | |
建物總數(棟) | 55 | 55 | 55 | |
通車日期 | 96.4.15交付用地,則 於102.2通車。 | 較原備查方案增加約3.5至4個月(至102年6月) | 評估建議102年2月 |
事件分類:
回應
Re: 事實皆有紀錄可查,請有心團體勿扭曲!
專家學者也提出樂生古蹟區在山坡地及斷層上不該開挖,只要把軌道轉向中正路方向800公尺好處更多…。
一、全區古蹟可以原地保留52棟(不輸工程會及文建會案)
二、平移重組3棟
三、拆除0棟
四、現有機廠不用廢除繼續利用
五、如期(102年2月)通車
六、造價低於30億,比現有41億省十幾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