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大火近兩年 真相責任仍未明
殉職消防員家屬要求監察院糾正疏失

2016/12/05
苦勞網記者

「身為殉職消防員的家長,兩年來眼淚也快流乾了。」新屋大火案的殉職消防員陳鳳翔的父親陳義賢沉痛地說。

2015年1月20日,桃園市新屋區保齡球館大火,造成六位年輕消防員殉職。從事故發生以來,殉職消防員家屬不斷要求調查當時火場真相,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桃園市長鄭文燦也在今年(2016)一月宣布重啟調查,然而,至今真相仍未水落石出。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和消防員家屬今日(12/5)赴監察院陳情,呼籲監察委員對此案提出完整的糾正報告,彈劾、糾舉失職人員,促使桃園市消防局等行政機關推動真正的消防改革。

殉職消防員家屬要求監察院究責。(攝影:張智琦)

火災殉職三大疑點未釐清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鄭雅菱指出,新屋大火案至今仍有三大疑點未釐清。首先是凌晨2點51分現場指揮官喊撤退時,無線電並沒有回應,她認為很可能是用錯頻道,讓火場內的消防員接收不到。第二個疑點是2點57分時,火場仍傳出消防員的呼救聲,但消防車卻在此時移動、卸除水帶的水源,造成逃生困難。第三個疑點是新屋保齡球館是遇火容易坍塌的鐵皮屋,但明明當時無人受困,消防局卻仍冒險派員深入火場救火。

鄭雅菱認為,從指揮官喊撤退,一直到斷水移車的「關鍵八分鐘」內發生的事情,是導致六位消防員殉職的原因,但對於這八分鐘內發生的三大疑點,桃園市消防局從未提出完整說明和檢討,更未探究相關人員的疏失和責任。倖存消防員黃鈺翔在災後隔天提出「斷水移車」的質疑時,消防局先是予以否認,直到地檢署調出監視器畫面,消防局才承認,但仍將疏失推給殉職人員和倖存者,稱殉職人員「不懂得跨越火場障礙物」才錯失逃生機會,又說黃鈺翔有創傷症候群,企圖迴避自身責任。

殉職消防員陳鳳翔的父親陳義賢沉痛地表示,過去兩年來多次向相關單位陳情,但消防局都聲稱他們沒有疏失,他質疑,即使不論其他疏失,火災發生後將近3點,六位消防員都還身在火場中,但他們被救出時卻已將近5點,全身燒至焦黑無法辨識,他不解在兩小時的時間中,消防局為何沒有盡力搶救火場中的消防員。另一殉職消防員陳彥茗的父親也激動地抨擊,「斷水難道不是疏失、謀殺嗎?」

籲監委糾正行政機關疏失及追究人員責任

目前除了地檢署在重新調查新屋大火案,監察院從去年火災發生後也啟動調查,但兩方面的調查結果至今都未出爐。監察院今天接受陳情時表示,很願意處理此案,但由於司法仍在調查,會等地檢署調查結果出爐後,再追究行政疏失。

鄭雅菱表示,他們希望監察院能釐清現場指揮官湯佳興、大隊長李振坪、最高指揮官消防局長胡英達以及市長鄭文燦的責任,讓桃園市消防局及相關行政機關痛定思痛,著手進行真正的消防改革。陳義賢也說,他期盼監察委員發揮職權,糾舉消防局的疏失,還給家長公理正義,希望透過這個慘痛的案件,促使政府建立更完善的火場安全制度,避免新屋大火的悲劇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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