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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9
幼照法實施至今已5年,同法第18條規定「幼兒園應置廚工」,然而臺南市至今未依法聘任公幼廚工,本會所屬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過去5年來不斷與市政府溝通,仍未獲得合理解決方案,嚴重傷害台南市幼教品質。
本會與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特地召開記者會,正式向監察院提出陳訴申請,敬邀媒體記者前來採訪。
主辦單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
時間:105年12月 29日(四)上午11:30
地點:監察院正門口
活動日期: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