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修法活化公民社會!拒絕NGO參與?
人團法「非績優」團體場外抗議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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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3
資料來源: 

時間:2月6日週一上午9:30

地點:內政部(台北市徐州路五號)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將於下週一(2月6日)於舉辦一場「社會團體法說明會」,會議中僅邀請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等12個「績優團體」參與,承辦人表示受上級指示,拒絕讓其他團體參與討論。

就在本會發出抗議聲明,並決定在場外舉辦記者會後,內政部卻來電表示:長官指示要邀請本會參與。拒絕或邀請本會的說辭一再地改變,也讓民間團體無所適從。

「人民團體法」長期以來箝制公民社會發展,對於民間團體的發展不利,甚至連民間團體的團體名稱、職稱、開會次數、開會人數等各種事項,政府都要加以干預,透過行政來影響人民團體的運作,未來要立「社會團體法」,究竟又會如何影響民間團體的運作及發展?下週一,這些政府眼中的「非績優」民間團體,將於場外抗議,並表達對於修法的看法!

主持: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發言: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翁國彥律師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黃怡碧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 楊書瑋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黃怡翎

社團法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專案經理 游鯉綺

社團法人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宣廣組長 莊棋銘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經濟民主連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活動日期: 
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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