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沙丁胺醇比培林毒100倍

2007/09/14

黃天如/台北報導

國產活鵝及鵝肉中驗出瘦肉精沙丁胺醇(salbutamol),國內學者專家直說,使用的農民非常不應該,因為,根據研究,沙丁胺醇的毒性是培林的一百倍,因此不像培林各國標準不一,沙丁胺醇是世界一致的動物用禁藥。

台大獸醫系名譽教授賴秀穗表示,沙丁胺醇與培林的藥理作用相同,在人同樣可用於治療氣喘,然而,兩者間的作用強度卻足足相差了有一百倍。

舉例說,若一名氣喘病人的培林用藥量為一到兩萬mg,則沙丁胺醇只需一百到兩百mg,就能產生相同的「威力」。

賴秀穗說,當農民為了減少飼料用量、增加動物體內瘦肉比例目的使用瘦肉精時,除了所謂的毒性,不同成分瘦肉精的代謝半衰期長短不同,也是關鍵。

他說,若以相同濃度的培林代謝半衰期為四小時為例,沙丁胺醇代謝期則長達卅小時,「安全期」至少要乘以六倍。換言之,一隻鵝一旦餵食沙丁胺醇,至少要等一百八十小時後再宰殺食用,才算安全無虞。

如果一定要問鵝農使用沙丁胺醇的原因?賴秀穗說:「或許沙丁胺醇的價格僅須培林的一%,會是答案吧。」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一旦人體食用過量沙丁胺醇,會產生心律不整、噁心、嘔吐、心悸、手抖、電解質不平衡及心臟麻痺等後遺症。

林杰樑說,國內在鵝這類小型動物中檢出毒性高的沙丁胺醇,確實很令人憂心。以美國的情況為例,即使該國准許豬隻使用毒性較低的培林,也僅限五十至七十公斤以上的較大豬隻才能用。

他強調,倘若鵝肉裡的沙丁胺醇為十八ppb,則鵝肝、鵝胗等內臟的殘留量必定數十倍於這個數字,所以呼籲大家,尤其是孕婦及罹患心血管疾病者,食用動物內臟時小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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