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勞務規避加班費
COMEBUY遭批血汗工廠

2017/03/03
苦勞網記者

「台灣工人先鋒協會」今天(3/3)上午陪同兩名知名飲料店「COMEBUY」前員工召開記者會,揭露COMEBUY強迫員工簽署合約,將平日超過八小時的加班工時,與假日加班工時,轉移到另一間名為「威顧集團」的公司進行勞務承攬,以規避加班費。目前台北市勞動局已受理勞資爭議調解,預計下周一進行,台灣工人先鋒協會也呼籲勞動部積極介入。

勞工出面痛批知名飲料店「COMEBUY」脫法規避加班費。(攝影:王顥中)

規避加班費 COMEBUY轉讓勞務

在COMEBUY政大店打工的阮同學出面表示,《勞基法》「一例一休」實施後,今年(2017)一月起COMEBUY為了規避支付加班費,要求員工和第三方威顧集團簽署承攬契約,當日超過八小時、單週超過四十小時和休息日的工時部分,都「轉包」給威顧集團掛名。雖然提供勞務的仍是同一名員工,但COMEBUY因為登記工時未逾法令限制,從而無須支付1.33/1.66倍的法定加班費。

阮同學說,大部分工讀生都在不清楚合約內容的情況下就簽名了,但合約內容擺明是不給加班費。她從去年(2016)六月起到職,雖經常加班卻從未領過加班費,原想說只是兼職就算了,沒想到公司還祭出這份契約,進一步規避勞檢。阮同學指出,轉讓契約最大的問題是,加班工時由於轉讓到第三方,將缺乏勞保保障,例如第九個小時起如果外送飲料時發生意外,將沒有勞保給付,勞工只能自己負擔自己的醫療費用。

制度惡劣 正職工時違反勞基法上限 未達還扣薪

在COMEBUY旗下品牌「COMEBUY Tea」信義區旗艦店工作的王先生表示,在職期間加班從未領取過加班費,他曾跟公司人資反映,卻得到「公司就是這樣,沒辦法調整」的回答。今年一月,公司要求員工將加班勞務轉包給威顧,但員工跟威顧之間其實沒有任何合約,只是在公司的公文上簽個名而已,實際上也都還是如常在COMEBUY工作,加班與假日上班的工時卻莫名地被轉到威顧集團旗下。

此外,王先生還表示,COMEBUY規定正職員工每個月必須工作達198小時(每日9小時,以22日計),不僅已超過法定工時上限,也沒有加班費;此外,由於是由公司主管逕自排班,時數多少全由公司決定,如果排班時數未達198小時,還會扣薪,沒有薪資保障。

王先生在今年初向北市勞動局提起勞資爭議調解後,希望「爭回應有權益」,不料卻馬上遭公司以LINE訊息通知解僱。

出席記者會的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說,單日工時上限以及加班費是《勞基法》過去一直都有的規定,跟「一例一休」根本無關,雇主過去長期漠視《勞基法》,卻用「一例一休」為名義規避非常不可取。呼籲各地勞動主管機關應該追究雇主過去違法的情事,「怎麼會是『一例一休』施行後,才發現有勞動法?」

此外,邱羽凡也強調,COMEBUY將員工加班時數轉包給第三方公司「威顧集團」,很明顯是「假承攬」,因為威顧根本沒有在工作現場派員指揮監督、沒有負責現場工作安全與時間調度工作,「威顧根本不存在,是不存在的雇主」。邱羽凡解釋,勞動權益跟勞動契約在我國是採實質認定,誰在工作現場負責指揮監督、領取勞務,誰就是雇主,COMEBUY轉包勞務的脫法行為應屬無效,呼籲各地勞動局應主動查核,避免假承攬狀況在台灣越來越氾濫。

COMEBUY外包加班工時的公告。(資料提供:台灣工人先鋒協會)

威顧集團的人資規定公告。(資料提供:台灣工人先鋒協會)

威顧集團的人資規定公告。(資料提供:台灣工人先鋒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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