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大偉《同志文學史:台灣的發明》(聯經,2017)或許是自1990年代同志運動草創及同志攻佔文學獎熱潮(作者同時也是參與者)的遲來完成,也是見證二十年來的諸多變化,包括社群蓬勃發展、紙媒文學勢微、運動議程(從去汙名、認同、公開遊行成功到爭取婚姻平權)與國族分歧日益明顯的浮現。在追逐點閱刺激的即時新聞(現今生活早已想不起兩週前發生的事,更遑論五年前、十年前、二十年前同志的過往)及向前爭取體制權利的今天,紛紛出現「向後看」重視歷史的熱潮,不僅是認識未知過往的親切感(原來幾十年前也有同志!),更是藉由對過去以來的線性時間敘事安排來建立現今的主體性。
本書採取歷史分期和議題導向的平衡,即不再以醞釀期、成熟期、沉澱期等發展觀分法,而以文學史慣例每十年內選擇單一重要議題發問,作為該全章貫串。因此意圖不在於點列完備、散落的印象閱讀筆記,而是充滿不斷挑戰定義的思路運動。本書也採取學院內挑戰姿態,一方面不以只著重作品形式美學、內緣研究的新批評,而是強調外緣的讀者參與打造與公共性;另一方面承接張小虹的中文語言創造精神,以生動的個人語言創意將如後結構主義等西方「理論」轉譯為日常白話(如對「主體效果」的解釋),避免了外文系背景往往給人過度搬弄理論而失卻作品討論的印象。同志文學研究,勢必得同時和非文學的同志社群與非同志的文學社群進行雙重對話。它一方面對同志研究的老調旋律(如只尊白先勇、朱天心)進行有意地對反,而以報刊、讀者和通俗小說對各段時期進行更豐富的補充與重構;另一方面也對文學研究已成經典作家的作品(即文學評論界不會有人跳出來說陳若曦、李昂、顧肇森、陳映真不是「文學」的安全牌)內的同性戀效果進行耐心指認。整部研究最精采貢獻是對1960年代(現代主義文學裡的性變態)、1970年代(以女、男分章突顯了男女同性戀小說裡呈現的不同的樣貌)、1980年代(朝望先進美國)及1990年代(愛滋、解嚴、酷兒)的處理。這些章節都以同志研究主旋律為對反或拉開距離的對象(意即,本書不會對已成經典的作品老調重覆),而是更試圖拉出其它文本,與主旋律形成更豐富的補充關係。這幾個章節的處理,有效地使閱讀者進入思辨張力的空間,而非只聽標準答案。
正如單德興〈洞見與不見:淺談書寫臺灣文學史〉指出,文學史書寫因分期、文類、美學、認同等立場不同,不斷異議、修正或重寫是常有的事1。以下我將對此書,提出一些再商榷或討論。
通俗作品的策略性使用
作為讀者的閱讀印象,沿著菁英文學→通俗作品→報刊等文學價值階序,作者對於愈過往時期愈加仰賴報刊及通俗作品(愈多愈好),而愈靠近當今則愈菁英文學(不能太多)。對21世紀後的處理,卻不符合先前章節時期「以通俗包圍菁英以反映各時代多元樣貌」的原則。或許因便於建構敘事的必要之措,但卻呈現了雙重標準。
作者在哪些時代提通俗作家(如光泰、郭良蕙、玄小佛)、在哪些時代則為文學守門人,是視其論述策略而定的。當需要包圍菁英時,通俗就會出場;當文學如瀕危動物般需要被保育時,通俗身影就消失。在前作《正面與背景──台灣同志文學簡史》(2012:101)中,作者提出一個論點,「它們(通俗作家作品)的活路,可能在(學院外)公眾歷史那邊」。然而,作者犯了邏輯謬誤,即是否在大眾市場活躍、與是否被學院評論,並無必然邏輯關連。不能用「你本來就可以去那邊玩」當作「所以我這裡不給你進來」的理由。作者書中有意無意不斷舉BL,儘管作者完全支持BL也納入同志文學的場域(field),也讓人感到作者對BL的焦慮。說到底,儘管本書在美學形式評論的段落不多,但有意無意仍需維持學院評論對(菁英)文學的守門人身份,以及學院與菁英文學間的利益共生。也許十年後的好事者,也會拿月讀、緒慈、killer、田終及鏡水等數十位台灣本土原創BL作家群(也皆紙媒出版)包圍鯨向海、羅毓嘉及林佑軒,拿集合、北極之光作家群(其中不乏持續書寫十年以上、作品十本以上、並曾參與或獲得地方文學獎的作家)包圍陳雪及張亦絢,以作為這個這時代社群呈現的補充吧。
宣稱1950年代斷裂
或許是基於國族立場,作者十分強調1950年代是台灣同志文學的重要斷裂,一方面拉開「台灣」與「中國」(民國五四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距離,一方面省卻對日殖時期台灣的探討。此時代的報刊操作,實在會讓相對熟悉報刊研究者有捏把冷汗之感,這也許不該是文學研究者該冒險跨行的事,也反映這類工作雖已有前人但仍不足備。明眼人一眼即知,只單以《聯合報》恐怕並不是因為訂閱人數最多的代表性(本書內也缺乏實際數據及對《徵信新聞社》《中央日報》創報脈絡之呈現),而是因為「聯合知識庫」是少數完整建構全文搜尋系統的商業報社。顯而易見,只以「同性戀」而未地毯式全面瀏覽,也錯失了那些並未以同性戀命名、但具同性戀情節的社會報導(特別是女同關係)。那些未以「同性戀」一詞命名的例外,往往是歷史解釋(特別是翻譯現代性前後對比)的關鍵。作者恐怕也過於誇大1950年代外電報導的影響力是往後1960年代的先聲2。而作者宣稱由於戰後《聯合報》閱聽人數遠大於日殖時期報刊云云,我認為恐怕忽略了日殖時期和戰後國民政府時期在人口基數上的懸殊變化(約從1940年普查的580萬,至1956年普查的930萬,其中包括1949年前後來台的外省人約120萬3)。不能因為閱聽人數差異,就低估日殖時期台灣報刊的意義。
在宣稱與日殖時期斷裂的同時,恐怕也缺失了「翻譯同性戀」在同東亞發生的至關時刻4,即19世紀歐洲性科學範式於1920年代至二戰前,對民國中國、日本及日殖台灣之三地的跨文化翻譯。在台文或台史研究立場,我認為作者研究恐過於依賴現代中文,而忽略了日殖台灣的「古典漢文-台語(在台閩南語發展)-日文」三者間的跨文化翻譯。站在林實芳及歐洲性科學的理解5,我推測,日殖台灣的「半陰陽」(puànn-iam-iûnn)一詞,可能是歐洲性科學inter-sexuality一詞在日文、漢字及台語間的翻譯創造。歐洲性科學時的inter-sexuality,表現的是生理性別-心理性別-性別表現-性傾向中的任一違異、而尚未作概念區分。這同於日殖台灣報刊及日常台語「半陰陽」的用法,裡面含混了生理上兩性性徵兼具、性別表現行為模糊、或同性間性行為等各種異端情況。國內性別研究,普遍站在美國1969年起二波婦女解放運動、同性戀解放運動的認知起點,而不熟悉對二戰前歐洲(尤其德國)性科學的知識背景。日殖台灣(至少在識字者及知識份子)也非孤立,而是與內地日本及民國中國的思想、文化有所交往。民主思潮、左翼思潮、劉吶鷗、乃至旗袍等時尚文化同步,皆為例子。宣稱台灣同志自戰後國民黨時期才開始,恐錯失了日殖台灣豐富的LGBTI之翻譯現代性時刻6。台灣文學遭遇雙重斷裂(一面因國民黨言論限制而與五四作品斷裂,一面因政權移轉而與日殖時期斷裂)已是老生常談。我們理解與接受因研究限制而暫時以戰後1950年代作為暫時「起點」而非本質「起源」,但作者卻更傾向將1950年代宣稱為台灣同志文學的穩固「起源」。
歷史主義問題
根據作者紀大偉提出的說明,超越主義指偏向側重同志自古以來普世皆然、歷史主義則經由考證強調不同時空的同性戀是不同品種。接續上述,本書的「同志」站在1990年代與同志運動同幅之同志文學浪潮的感覺結構(即作者像參與過而緬懷此時代的老靈魂),並且對21世紀紙媒與文學獎式微風華不再的感嘆。本書是以台灣1990年代品種的「同志」、往後看過往時代裡的文學作品「也有同性戀」、造成以現今去同化過往差異的敘事效果。然而,相對也忽略了台灣1990年代「同志」作為身份認同形式,也並非普世當然、而是歷史特定的偶然,並且有其特殊的知識/權力運作。7本書的基本命題「同志文學是台灣發明」有個策略性取巧,既以1990年代偶然發生的斷裂面來創造台灣特殊性,又回望、同化了自1950年代以降的連續面來敘事化台灣的「綿延」。
作者提及1990年代同志文學獎熱潮,部份肇因於長達38年戒嚴的特殊情境。談論此者眾,但少見分析其社會條件。1976年起舉辦的兩大報文學獎,雖然至1990年代不只這兩家,但文學獎機制的盛開,國民黨具市場操作的軟性收編恐怕不容小覷。與1980年代閨秀文學連結(如張頌聖、邱貴芬指出,閨秀文學紛紛獲獎,部份肇因於將1979年鄉土論戰轉移至無害的溫性保守中產),我認為,1990年代同志題材熱潮是文學市場化的深化與再擴大,既是供解嚴後同性戀主體紛紛演出的舞台、同時也受國民黨-資本主義摸頭收編,也見證後現代不斷尋找更新穎題材的耗竭。1980年代末文壇紛紛呼喊文學已死,妖魔鬼怪、後現代盡出;到了1990年代末,換作以酷兒展演及後設技法獲獎者,呼喊文學已死、必須謹守純文學界線。文學死了多次仍未死透,只是人員更替,吸納與排除照常運作。
女性主義政治局外人
作者作為男性與男同志,對1970年代女同性戀文學的處理中,以郭良蕙《兩種以外的》及玄小佛《圓之外》的女性階級面向8、對反過往只獨尊朱天心《擊壤歌》的校園菁英傾向。固然突顯女性的階級弱勢,但不容易回答一個文學或運動現象的問題:何以1990年代浮現的校園女同志,對1970年代這兩部通俗作品是負面評價?其中不乏涉及美國激進女性主義女同性性戀主義以降(及移植來台)的政治問題,即該作品中的男性化和複製異性戀,是對女同性戀醜化的刻板印象(雖然這些討論到最後往往流於細鎖的意識型態)。既是優點也是缺點,作者完全無涉於這些爭論。
沿續與此相關,為什麼1970年代末的兩部代表作,到1990年代時被徹底遺忘?我認為是政治背景及通俗/菁英的場域改變。推薦紀大偉可以把1980年代報刊搜尋完(反正只搜尋聯合報「同性戀」),1986年左右愛滋時期,疾管局舉辦了數次座談會,邀請專家及藝文人士討論同性戀愛滋問題。那時出席以人道主義、人權論述(同性戀也有人權!)為同性戀發言的,正是白先勇與李昂。我想,何以這兩位是專家、而郭、玄不是,和兩位擁有的文化資本及教職位置有關。郭、玄兩部作品,當時皆只在甫剛創刊的《時報周刊》上連載──這如同駱以軍在《壹周刊》寫專欄一般,是被學院派嗤之以鼻的。1970年代是台灣解嚴前的一段經濟富庶、民間多樣性別呈現而頗具社會力的時期,被戛然中止,我認為和1979年美麗島事件有關,造成通俗力的噤聲,只剩具菁英資本者得以突破。
漫不經心的21世紀
第六章談21世紀,雖然掌握以紙媒影響力大不如前、液態現代性等,但挑選之四個小節(詩、長篇小說、跨性別、原住民)無法與此章主線「液態現代性」結合,讓人有只是點名閱讀筆記之感。用作者自己的話說,理論化尚顯不足。列舉的長篇小說也未見指出其形式內容與液態現代性之具體關連(比如張亦絢《愛的不久時》非關係內性愛,或陳雪《迷宮中的戀人》的網路一夜情,比較具體扣連)。隨便又把跨性別塞進讚頌液態,實在又重覆了把跨性別直接等同後現代、性別跨越等老調及錯誤。或許後兩小節是為了突顯弱勢群體、多元才放的。民族主義將「我們」廣納海川的多元文化主義當然很好,只是,由誰來納入誰,恐怕是個問題。若站在以跨性別文學為主體性的史觀,不儘也可以包山包海,同性情慾反倒無關緊要;若站在原住民主體史觀,也許換漢人作家群會被放到尾章納入,以表示原住民對外來族群的「多元」與「包容」。由誰來包括誰,恐怕也是現實政經權力及利益的反映。用作者的話——併桌吃飯、多一副碗筷,台灣同志文學一方面不願被「中國」併桌,另一面自己場子上也得多擺幾張跨性別、原住民的椅子,表示台灣民主多元,人多勢眾。
國族的建構,政治上的先行敵/我
最大的可議點,仍然是在國族政治了。此書在「台灣」之劃界姿態,相當強調與「中國」之斷裂。然而,讀畢全書,我們無法見到對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以降同志文學作品、足夠同等耐心的搜尋。作者宣稱的台灣「綿延」對比中國「斷層」,實在有套入綿延優於斷層的同志國族主義進步論之嫌。即:「台灣因為綿延,所以較進步;中國因為斷層,所以較落後」。忽略了「台灣同志文學史」對情節安排之敘事所製造出來的「綿延」,早已也是人為建構之效果。
掛一漏萬,1949年後中國大陸書寫「讓人感到同性戀效果」的作家與作品,至少包括:林白、陳染(詳見桑梓蘭2014[2003])、華裔海外作家閔安琪以英文書寫的《紅杜鵑》(Red Azelea)、由虹影編、九歌出版的《鏡與水—大陸女作家女性之愛小說選》等,以及王小波《黃金時代》獲1991年第13屆聯合報小說獎得主、李晶及李盈《沈雪》獲1997年第19屆文學獎長篇小說得主(同年由聯經在台出版),更遑論2000年後通俗小說「兩岸/跨國」出版交流如集合出版《桃花萬丈》《魁北克斷翅的鳥》、四川作家宗渺渺《寬門》等。筆者手中一本自由之丘出版的《銀河情人:王小波短篇小說選》(收入名篇〈似水柔情〉,更有作者紀大偉撰寫的前言)。這些1949年後中國大陸的書寫及在台灣參加文學獎、出版的文學事件,被作者以「中共建國以來的同志文學並沒有展現出讓台灣得以仿效的繁榮歷史」(頁23)一句話帶過,卻沒有任何(至少被)提及及公平討論的機會。不僅是對這些作家及作品的抹煞,也是對曾與在台灣的(參與文學獎、被台灣評審評論及在台出版)文學活動事實的否認,「在《同志文學史》的既有框架裡,中國人事物幾乎一律缺席」(頁420),先把對方敲昏、再說他拉肚子沒來,手法並不太高明。日殖時期台人作家黃得時於1943年發表的〈臺灣文學史序說〉定義何謂台灣文學,除了出身地、生活地區、文學活動地區等採從寬認定(符合其一即可)以外,在後來,也許也將包括文學獎機制。如若說同志文學是台灣1990年代文學獎同志熱潮的「發明」,在起源之刻,中國、香港作家似乎也「共襄盛舉」混入了華人/台灣跨文化翻譯的創造過程。
一個閱讀印象,本書中台灣對1949年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學)的瞭解,宛若中國大陸自1949年後忽然掉進了神祕的異次元空間、直到1990年代末才忽然出現,並被冠上「錢潮」「視覺至上主義」等標籤一以蔽之。
即使我們接受中國、台灣一邊一國、中國是外國之觀點,重新足夠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79年文革結束後浮現的作品,對「中國」與「台灣」之相異歷史經驗予以足夠理解,也才能進行充分公允的台灣/中國比較評價。以歷史研究而言,文革造成的斷層,在文學史特殊性(如改革開放後的傷痕文學)也不是沒有意義。即使把中國當作「國外」、與現今台灣生活經驗遙遠、充滿異國情調,本書這般比較研究方法,也是相當罕見的。在沒有任何實際討論的情況下便宣稱比較,恐怕逾越了學術研究的範疇。
退一步言,若就當代中國並非沒有作品、而是缺乏學院評論對同性情慾之肯定,我認為,也需理解學院女性/同志/酷兒等在1990年代以降早已是國際關係政治。學院並非憑空而生,其物質仰賴全球大學自由市場競爭及國家稅金政策扶持的政治。正如右派經濟學者Dennis Altman在 “Global Queering” (1996) 一文將「酷兒研究」的興起納入全球化酷兒現象的一環,很難不說也是西方(以美國比較文學學界主導的)文化帝國主義。當代中國學院普遍恐同,除了中國「本質上落後」外,也不能不看見第三世界(特別是非親美)國家交夾在西方霸權與反西情緒本土主義(因而反同)的困境。
作者偶然提到流行音樂,以表達對「兩岸三地」、「華人」之類的鄙夷。這或許是有趣的切入點。翻開歷史,金馬獎、金鐘獎於國民黨威權時代的1960年代由新聞局舉辦,加上1990年首屆金曲獎。這些活動帶有「中華民國」時期的遺緒。何以這些獎項開放海外華人團隊報名9,確實與「中華民國」(曾經)作為全球華人社會中心的象徵樞紐有關。加上聯合報系與戒嚴時代國民黨的淵源,這些1990年代文學獎充滿香港、中國大陸籍作家報名、得獎的事實,也就成為今日「台灣文學」評論者的尷尬了10。我認為,台灣文學也尚處於進退維谷。一面「中華民國」政權仍在,符合「台灣主體」的政權又尚未建立(如武裝革命或開啟修改國名、國歌、憲法等),卻得面對到處充滿中華民國的痕跡;一面也得面對台獨基本教義派認為以台文寫作才是「真正的」台灣文學。作者選擇以1950年台灣地區、中文寫作的作家為界線,並直接讓中國大陸作家參與台灣文學活動的事實消失。
眼尖的讀者可能發現,在《正面與背景──台灣同志文學簡史》(2012)提及的香港作家董啟章《安卓珍尼》(也在台灣參獎、出版)、黃碧雲《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在本書消失了,卻「放行」了馬華作家張貴興。恐怕也是因為作者採取強調「台灣」主體性及疆界,以及對過往「兩岸三地」的反感。這也許因為香港國籍仍是台灣的敵人,而馬來西亞聯邦的華人屬弱勢族群,暫時無暇統一台灣。
再則,作者強調戰後台灣與五四傳統的斷裂,對戰後第一代外省籍作家的宣稱也恐再商榷。在上海復旦大學念外文系的郭良蕙,其擅常的嘲諷技法,不能說和三〇、四〇年代大陸文學影響無關。對姜貴《重陽》的處理,恐怕又是國族先行的尷尬。作者反駁夏志清只著重姜貴與五四的繼承、卻忽略戰後1950年代台灣《聯合報》的影響(好似同性戀是《聯合報》獨創的,早在1920年代翻譯同性戀的事實不存在)。作者因為姜貴後來在台書寫與發表、將其算入台灣,以將台灣同志文學作品的年份上拉到1961年、製造出「綿延」、「自古流長」的效果。然而,一部以1927年漢口為背景、討論國共內戰的作品,站在台灣民族主義立場而言,究竟甘戰後台灣什麼事?說到底,如若我們接納文化活動多重淵源的可能與事實(不等於我們讀了中國作家的同性戀作品就會變成天然的中國人),這場戰後台灣作家文學淵流爭奪大作戰,是否可以不用再對「受中國影響」抱以如此人為劇烈的意識型態?
同志、文學史與國族主義,確實糾纏費解,筆者也沒有標準答案或解決之道。衷心期盼以台灣為主體的政權早日實現。屆時,台灣同志文學也具正當國家身份、能進行國際間對等的文化交流,達開放的國際台灣民族主義,而非滿溢受國族壓迫的認同焦慮。也祝福《自由時報》舉辦的林榮三文學獎,同志文學下一輪太平盛世備忘錄。自2005年第一屆起,該獎報名資格國籍僅限中華民國。
- 1. 單德興,〈洞見與不見:淺談書寫臺灣文學史〉,《重寫臺灣文學史》,麥田:2006,頁397-402。原載於《自立早報》1991年5月4日。
- 2. 以我熟悉的變性醫療為例,1966年台灣外電報導即已同步了美國變性醫療的建制,但在台灣實際建制卻需遲至1975年。國內社會條件的出現及當下可援引資訊,恐怕影響力是大於上個時期報紙上的方塊格子。見陳薇真,2016,《台灣跨性別前史》。
- 3. 見維基百科「臺灣人口普查」。
- 4. 桑梓蘭,2014,《浮現中的女同性戀:現代中國的女同性愛慾》,王晴鋒譯,臺大出版中心。譯自: Sang, Tze-Lan D. 2003. The Emerging Lesbian: Female Same-Sex Desire in Modern China. Univ of Chicago Pr.
- 5. 見林實芳,2008,《百年對對,只恨看不見:台灣法律夾縫下的女女親密關係》,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Meyerowitz, Joanne. 2004. How Sex Changed:A History of Transsexu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6. 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歐洲性科學,與後來美國社群字母順序剛好是反過來的,是先發現陰陽人、性倒錯,才逐漸辨識成現今的「相同性別間的同性戀」。
- 7. 我認為,其大致對應來自美國1969石牆事件至1980年代舊金山大遊行以來的認同政治gay and lesbian的跨國翻譯。因此,它與上一個世代、受早先性科學翻譯影響的病理同性戀(homosexuality),有點像但又不太一樣。本書也確實呈現1990年代前作品裡的同性戀,樣貌混雜並逾越了現今「同志」的想像。恐怕仍需站在歷史主義觀點,能更理解同性戀在某個時期是與娼妓、戀腳癖、性變態等各種婚姻以外的性綑在一起,這在「LGBT」當道的今天是難以想像的淵源。21世紀後的同志品種也和1990年代又有些不一樣。
- 8. 雖然在「我們之間」成員魚玄阿璣的文章中已有這兩部作品的名字,但首先為這兩部作品翻案的,是《罔兩問景》中劉人鵬、白瑞梅、丁乃非的〈寫實的奇幻結構與奇幻的寫實效應:重讀T、婆敘事〉。而紀大偉本書或期刊版本,對此卻完全不提。
另外一個細節討論,《兩種以外的》初版封面用了♂♀部份交疊,作者認為「代表女人和男人在一起」。我想,這恐怕是作者只看和誰在一起、而不看性別的看法。後見之明,後來的跨性別運動,代表符號之一正是♂♀交疊。不一樣的是,現今是圓型部份完全交疊,《兩種以外的》卻又呈現更有趣的:圓型是部份交疊、部份分離。我認為,這呈現了1990年代以前女同性戀特殊型態,即米楣君的性倒錯和女同性戀,是若且唯若的同一回事。這以現今概念很難理解說明,但忽略這點,很難解釋作品裡交雜呈現的醫療論述,對米楣君加以變性化的傾向。 - 9. 金曲獎至1997年開放外籍華人報名,才有後來莫文蔚、王菲等港陸歌手獲獎。金鐘獎至今皆未開放外籍者。玩笑地說,如同張愛玲熱潮在台灣文學是個尷尬,王菲現象是否算「台灣音樂」,也是有趣問題。回望1991年林裕翼得獎作品〈我愛張愛玲〉,20年前可能因性向出櫃宣言有其政治性;20年後,希望不致被政治檢視是否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了。
- 10. 作者紀大偉本人於1990年代參與「全國學生文學獎、中央日報文學獎、幼獅文藝科幻小說獎、聯合報文學獎、華航旅行文學獎」並獲獎,其舉辦場域也和國民黨時代色彩不無關連。也許如作者所言,20年前同志還在選擇要當中國人或台灣人,也或許因為那時可選擇的文學獎就是只有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