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欲鬆綁工時上限
全台社工工會堅決反對

2017/03/09
苦勞網記者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日前聯合社福機構呼籲勞動部鬆綁《勞基法》為社福機構的工時上限解套,全台社工工會今天(3/9)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一致拒絕修法解套,強調《勞基法》是勞工保障的底線,不能再退讓,並呼籲衛福部充實社福預算,保障基層社福人員的基本工作權益,避免由「過勞的照顧人員」來提供照顧。

全台社工工會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社福機構遵守《勞基法》。(攝影:王顥中)

台灣社福總盟、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勵馨基金會3日與立委吳玉琴共同召開記者會,指社福團體因服務特殊性,長年與《勞基法》衝突,呼籲衛福部、勞動部共商修法解套,維持目前社福機構常見16小時排班制度。各社工團體今天聯合舉行記者會反駁,提出「堅守工時上限,拒絕修法解套」、「充實社福預算,拒絕弱弱相殘」、「傾聽勞工聲音,力抗社福沉淪」等三項訴求,要求機構遵守《勞基法》,衛福部重新盤點需求調整預算編列,保障社福人員基本權利。

前兒少安置機構工作人員陳欣涵表示,台灣目前許多社福機構仍維持連續16小時甚至24小時的排班方式,但這不表示機構可以藉此向政府要求鬆綁,因為社福人員之所以願意配合時間工作,無非是為了完整休息時間,希望在一週當中能有一兩天完整的休息時間,「如果有更好的選擇,沒有人希望自己這樣子每天、每天超時的工作。」陳欣涵強調,很多機構位處偏遠,晚上八、九點下班,隔天下午四、五點又要上班,如果扣除交通時間,回到家剩下的休息時間其實很少。

陳欣涵說,由於照顧工作負有對照顧對象的使命感,基層社福人員都是犧牲自己的健康與家庭生活勞心勞力,然而機構卻永遠跟告訴基層「人力不足」、「要以案主需求優先」,強調機構如果真以照顧對象的需求為優先,應給基層合理的工作與休息時間,「不要讓過勞的照顧人員去提供服務」,呼籲政府勿鬆綁《勞基法》,讓基層沒有選擇。

社福界人力不足 主因就是環境太差

對於社福機構高喊人力缺,揚言法規不鬆綁未來可能導致服務萎縮,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理事長林宗翰表示,現在安置機構的人員招募,缺額一般都要等4-6個月以上才會有人應徵遞補,主因就是勞動條件惡劣、待遇又太差。不僅工時長、日夜顛倒、家庭生活分開,照顧過程中還要面臨各種高風險,普遍待遇20-25K。政府單位預算編列不足,機構管理單位又不提供合理友善環境,人力才會不足。

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理事長沈曜逸則表示,偏鄉地區一個兒童照顧需要4萬元成本,政府目前卻只補助1萬6,導致機構需要省吃儉用甚至剝削基層人員來補足差額;目前社工人員政府補助每位32-33K,其中也不包含加班費、勞健保勞退,造成部分機構苛扣薪資,甚至要讓社工人員「薪資回捐」。沈曜逸強調,衛福部過去在編列預算時缺乏全盤考量,應針對各社福方案作精算,並補充社福預算,而不是就現狀去鬆綁法規。

勞資會議淪橡皮圖章

針對社福機構希望放寬《勞基法》30-1條「四周變形工時」的適用範圍,並表示會遵循勞工同意,台中社會福利產業勞動困境關注聯盟的社工劉姵君表示,過去在機構內協助勞資會議推動時就曾碰到很多困難,依法要召開過勞資會議才能執行延長工時與變形工時,主管卻把勞資會議只當成橡皮圖章,召開完就可執行,而不是把它真正當成理性溝通平台,讓勞工參與討論。

劉姵君表示,由於主管對勞資會議不友善,基層對於在勞資會議上發言也有恐懼,不知道可否在此平台暢所欲言,很多同事有對工作經濟要求的壓力,以及在勞資權力關係不對等的情況下,害怕講真話。「勞資會議不是造成對立衝突,而是促成對話。」劉姵君強調,照福產業確實有很多困境,相信機構、主管也有困難,呼籲各機構落實勞資會議的召開,鼓勵員工參與勞資會議,創造友善溝通機制,好好把困境談清楚,透過對話一起討論辦法。

目前社福基金會、社福機構、社福救助院所、社福服務業等四種單位已經適用《勞基法》30-1,吳玉琴與機構資方團體則希望擴大適用到如「協會」等以《人民團體法》成立的單位。對此,桃園市社工工會理事陳新皓表示,社福團體在成立門檻上有差異,例如基金會成立要有500萬,協會只要30人簽名連署,法規制訂的設計傾向原先就是「有多少資源的團體做多少事情」,但在實務上,各地方社會局將社福業務委外時,卻不分社福機構或以《人團法》成立團體,一概歡迎承接照顧方案,陳新皓表示,這是法規設計與實務上的扞格,而不是《勞基法》跟社福法規的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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