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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6
立院法預計在6月中,連開三次臨時會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等案。然而對於已經延宕189天的國家常態性預算「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至今尚未規劃納入臨時會處理!對於常態預算不積極處理又急著通過特別預算的行為,讓人不禁擔心,立法院透過預算審查來進行財政把關的角色是否還存在?
依據《預算法》第51條,106年度預算案必須在前一年度(105年)11月30日前審議通過,內容包含1兆9千多億的中央政府預算及5兆多的國營事業預算及基金。至今106年度早已過了一半,國營事業預算仍躺在立法院內,試問哪家企業可以接受已近年中而當年度預算仍未通過的情形?如果是民間公司早該關門大吉!由此可見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機制目前已出現嚴重的問題,必須通盤檢討。
即將到來的臨時會已預告將處理爭議十足的前瞻法案,政黨之間政治角力及部份現任立委投入市長初選的狀況,恐怕對於今年度國家預算協商又要草草了事。倘若國營事業的預算監督失效,又無法控管特別預算且持續編列,立法院還甘願淪為預算審查的橡皮圖章,那麼國家財政瀕臨破產肯定指日可待!
記者會訴求:
一、盡速通過「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二、立法院全面檢討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機制,勿再違法延宕!
活動日期:
201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