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稿】一部到位:成立「海洋及漁業部」
整合資源:成立「海洋永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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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8


一、成立「海洋及漁業部」:海洋組改應該一部到位,並提升漁業管理能量
二、成立「海洋永續基金」:罰鍰規費用於管理保育,以永續海洋產業發展

聲明稿:
六月八日是聯合國決議的世界海洋日,2017 年全球主題為「Our Oceans, Our Future」。
台灣四面環海,然而我們的海洋、我們的未來,在哪裡呢?我們強烈呼籲蔡總統與行政院,
應把握時機,一”部”到位,儘速成立「海洋及漁業部」,並仿效各類環保基金,整合現有海洋
各單位資源,成立「海洋永續基金」,使海洋巧婦有米可炊。

現實中,以台灣的立法速度與行政實務考量,觀察1999 年凍省以來的進度,一旦設立
馬政府時期三讀通過的「海洋委員會」,幾乎20 年內不可能再升格改制為「海洋及漁業部」;
何況,該版本的《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編制表列有官等職等之人員,得在不逾編
制員額二分之一範圍內,就官階相當之警察、軍職人員及民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務人
員派充之。」若以此人員組合比例長期以往,將會嚴重影響台灣發展「正常、專業」的海洋
事務治理與海洋產業輔導。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漁業管理、港務、海洋休閒產業等專業人才,
加入二級機關,從「部」的層級,就整體呈現海洋事務各面向,平衡海洋主責機關的調性。
我們國家已經沒有下個20 年可以再這樣虛耗了。

因此,立法院姚文智、管碧玲、陳其邁、莊瑞雄、陳學聖、蔡易餘、楊曜、趙天麟、賴
瑞隆、陳曼麗等16 位長期關心海洋發展的委員們,皆殷切期盼政府成立「海洋及漁業部」,
提案「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已於 2016 年底,極為難得獲得了共 57
位「過半數、跨黨派」立委們的提案連署,現已交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中,是過
去一年來,非常重大的海洋成果,需要政府及時完成最後一海浬路。

台灣海洋立國,藍色國土面積為島陸地面積十倍以上。台灣自凍省以來,政府組織改造
運動,已經長達20 年。陸續將業務量較大者、業務性質與政策執行,需要從中央到地方窗口
一致的二級機關,名稱統一調整為「部」,例如勞委會改為勞動部,衛生署改為衛生福利部,
或是未來的農委會改為農業部;而業務單純或僅作為上位政策指導者,則列為「委員會」,
例如國發會、陸委會、原委會、客委會等。

過去,大家對海洋非常陌生,不明白海洋思維與陸地思維大相逕庭,因此對於海洋事務,
到底要歸類為委員會或是部,搖擺不定。事實上,海洋事務包羅萬象,尤其進入21 世紀,海
洋事務包括漁業管理,越來越龐大複雜,海洋治理早已不能單純以「橫向協調」的「委員會」
簡單應付,須從中央以「縱向指揮」的「部」模式統整事權,將保育、漁業、各種船隻管理、
各類港口資源整合、海洋休閒產業及海洋能發電等高度相關卻相互牽扯的業務,聚攏於同一
部內,以「海洋思維」而非陸地思維貫之,以求有效協調海洋空間與資源使用的多重衝突,
共享海洋科學研究調查資料;確保國家對內最佳長程發展,對外積極爭取加入國際海洋行列。
尤其,漁業對台灣海洋的影響無所不在,如今,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嚴重枯竭,國民餐
桌上的魚八成以上來自進口與養殖;若不儘速提升漁業管理單位的層級、增加漁業管理預算、
強化海洋科研,單憑海巡署與海洋保育署,是不可能真正實踐海洋保育、將漁業有效塑形成
一個永續產業。
因此,若此刻政府不趕緊提升漁業管理能量,可以預見,此種組改將完全無法因應國際
漁業管理潮流帶給台灣的壓力,也無法帶動台灣做出有效的海洋生態保育,去競爭每年數百
億美元產值的國際「潛水觀光」市場,我們終將浪費民脂民膏,白忙一場。然而,唯有成立
「海洋及漁業”部”」,才能達成這個海洋任務。
此外,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現今台灣在環境保護上,尚有水污染防治基金、空氣污染防
制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等等,卻獨缺海洋保育相關基金。因此,呼籲在政府海洋組織改
造完成前,由農委會主責,整併各種漁業基金或財團法人,用於永續海洋管理;海洋組改後,
由海洋及漁業部主責。海洋基金專款專用於海洋保育執法、海洋生態復育、海洋污染防治、
海洋文化教育等等。
建請 蔡總統與行政院,把握行政院組織改造未竟之時,設置「海洋及漁業部」畢其功
於一役,並儘速成立「海洋永續基金」,邁出「海洋國家」未來,最正確的第一步!

共同聯名
立法委員:姚文智、陳其邁、管碧玲、趙天麟
民間團體:
台灣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 王幸男執行長
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 林愛龍執行長
全球珊瑚礁監測網 台灣區負責人 陳昭倫教授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施月英總幹事
台灣西海岸保育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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