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dis 勞工被解僱至今已超過2年,6月16日,韓國民事法院針對 Hydis 關廠案做出解僱無效之判決。韓國法院認為Hydis資方片面決定的關廠與解僱「不具備韓國法律規範之『經營上的急迫必要性』 、『迴避解僱之努力』、『與工會進行誠信協商』等要件」。這不僅揭示了關廠措施缺乏合理事由,更認定其不符合韓國法律所規定的大量解僱要件,實屬不當解僱。同日晚間,Hydis的台灣雇主永豐餘,其董事長何壽川,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被檢方認定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於6月17日凌晨遭法院羈押禁見。不論何壽川是否被定罪,我們只見到永豐餘作為跨國集團,只顧資本跨國洗錢獲利,罔顧工人生存,非法關廠。
Hydis 勞工被解僱至今已超過2年,Hydis 在2014年賺了23億、2015年又賺進30億的狀況下,資方在前年1月決定關廠,同年3月底將勞工集體解僱。Hydis勞工遭到解僱後展開街頭露宿抗爭,也曾7度組織遠征團,遠赴台灣尋找跨國資本永豐餘集團,希望該集團董事長何壽川,理解Hydis仍是獲利的工資,不要只要專利罔顧工人生存,要求永豐餘集團撤回關廠解僱的決定。台灣的資本家對外訴苦,表示在韓國的投資失利,關廠是不得以的決定,卻對透過收購Hydis所取得得專利權獲利隻字不提,同時玩弄兩手策略,對外表示開啟協商大門,但另一方面卻在韓國以刑事、民事等案件控告抗爭工人,導致工會幹部裴宰炯自殺身亡。
Hydis工人七次的跨國遠征,僅在台灣進行台灣社運常見的,記者會陳情、靜坐、街頭舉牌、發放傳單、絕食等和平陳情活動,移民署卻儼然成為何壽川的私人保鏢,對和平抗爭的Hydis工人先以違反廢棄物處理法予以逮捕,再以其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強制驅逐並禁止入國三年,且禁止入境竟可以依據移民署作業規定延長為十年。移民署此舉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同時,台灣檢方針對聲援Hydis工人的台灣聲援者提起妨礙公務、違反集遊法、侮辱官署、聚眾妨礙公共秩序等刑事濫訴,所有動作只為保障洗錢資本集團永豐餘及何壽川。
Hydis 工人遭受不當解僱的對待,為了爭回自身權益,跨海到臺灣要求母公司出面,尋求解決方案,卻遭到移民署的不當對待,箝制身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我們要求元太科技與 Hydis 社方立即停止「關廠解僱為不得已且正當」的謊言,履行韓國法院判決保障勞工的工作權。同時,請移民署正視 Hydis 工人的抗爭是正當且合法的事實,立即解除對 Hydis 工人的禁止入國措施。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的聲援者無懼濫訴,會與堅持抗爭至今的Hydis工人,一起竭力全力持續抗爭,直到撤回關廠撤回解僱的抗爭目標實現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