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7)日召「開前國道收費員補貼專案第3次審核會議」,依法審核收費員補貼費用金額,以照顧弱勢之收費員生活。

2017/08/17

勞動部今(17)日邀集交通部、前國道收費員代表,與社會公正人士審查委員,召開第3次專案補貼審核會議,就收費員剩餘之補貼金額,進行最後階段審議作業。雖自救會已於昨(16)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為顧及多數收費員有生活困境急需補貼,審核小組仍依照收費員個別需社會協助情事,審核944名收費員補貼費用。

對於自救會於昨(16)日赴臺灣高等行政法院陳情指稱,政府「白紙黑字仍跳票協議週年一場空」,以及今(17)日於勞動部外陳情「協議縮水違約結案」。勞動部表示,政府因考量國道收費員於102年12月31日因國道全面改制為電子計程收費,造成許多收費員生活困難,於去(105)年8月16日邀請自救會會長等代表進行會談,依據當時會商結論,有明確提及「同意專案補貼以個別收費員之特殊家庭因素或社會協助條件等做為補貼計算依據」,故而政府依此原則訂定補貼要點,並據以辦理補貼。

在會談之時,自救會並未提供其會員名冊,之後,政府取得名冊後,始知悉其會員中,包含了非屬大量解僱之收費員,而這當然不屬於本次補貼對象。再者,105年11月,法院即有「非大量解僱之收費員無理由要求比照大量解僱收費員發給相當資遣費費用」之確定判決,因此,該等不適用範圍之收費員實無法發給其補貼金額,而勞動部也多次向自救會作了說明。

勞動部強調,政府為執行補貼專案,由遠通公司、交通部及勞動部分別捐撥6億元,成立補貼專戶支應補貼費用。本次收費員補貼專案,是就會員及非會員所送之就業困難、經濟困難、重大疾病與其他需社會協助事項者等情事,逐一審核補貼費用。今(106)年1月24日、4月26日共發放2次補貼,補貼費用計2億6千餘萬元,其中,自救會278位會員2次共計已領取8千餘萬元補貼外,今(17)日召開第三次審核會議,雖收費員代表二名委員(自救會會長、副會長)以拒絕背書為由,於勞動部外抗議拒絕出席,但審核小組已達開會人數,仍順利完成所有收費員補貼費用審議及後續補貼相關流程,其中,補貼自救會會員共約2億餘元,雖然自救會已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部仍就會員相關情事送審核小組逐一審查。因此,政府對照顧收費員之承諾,絕無跳票。

勞動部強調,為照顧弱勢需協助之收費員,勞動部將積極進行補貼專案相關作業,審核944名收費員後之補貼金額領據,亦將盡快寄送至每一位收費員,屆時,請收費員配合相關程序盡速簽名並回寄勞動部,勞動部將據以撥款;如於8月底之前,尚未收到領據者,請直接與勞動部聯絡(電話:02-8590-2828~30),以確保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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