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簡稱媒觀)與媒體改造學社於今日(1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座談會由媒觀董事長賴鼎銘主持,賴鼎銘指出在NCC提出草案至今,各界對於草案有很多意見,而維護多元發聲與防制媒體壟斷一直都是媒觀所關注的重點,因此本次座談會邀集了媒觀公共事務長林福岳、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胡元輝、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馮建三、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以及媒體改造學社常務理事羅世宏與會,期待能透過這場座談會與社會各界與媒體進行對話。而賴鼎銘也指出,由於目前社會各界對媒多法草案意見眾多,儘管通傳會已舉辦過一次公聽會,但似乎沒有辦法傾聽社會各界全面的意見,因此,賴鼎銘建議通傳會應該在舉辦第二場公聽會,以符合社會各界期望。
馮建三首先說明他希望提出一個主張,有線電視應該「全台一家」,但並非放任壟斷,而是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三個原則」。其中兩個條件,第一必須要做到頻道的公平上架;第二,必須課徵特許基金以投入內容的產製。三個原則是必須在併購的過程中,做到避免不當裁員、保障國內產製的內容比例,並將將OTT平台與中華電信MOD納入通盤考慮。羅世宏呼應馮建三的主張指出,台灣的媒體發展需要合理的發展規模,但「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規管的應該要達到維護內容多元的目的。應該防制平台對內容產製的負面影響,並讓平台在台灣市場所賺取的利潤回饋內容生產。
張錦華認為法案對於內容多元性的維護必須滿足媒體資訊內容與媒體產權,這樣的內在與外在多元性。而他指出這部草案明顯對網路的規範不足,而對有線電視垂直壟斷的規範也顯得模糊,需要再收集意見。邱家宜則針對法案具體內容發表意見,他認為草案的設計實際上有衝擊到目前的產業版圖,但在台灣階段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頻道代理商垂直整合非常明顯的情況下,應該要明文規範平台業者經營頻道代理。另一方面,胡元輝指出,網路媒體已改變當前的資訊生態,因此應該確立網路中立性,對網路服務業者建立問責機制,而這些都是目前的草案所欠缺。
葉大華從閱聽人的角度認為反壟斷是期盼國家能夠防止媒體老闆介入影響言論市場的多元性。而NCC在草案中僅劃出了許多紅線,但沒能夠促進言論市場更開放多元。而他指出促進言論市場的內在多元性不只是編預算給公民團體推廣媒體識讀,也應該促使更多的資源投入內容的產製。林福岳最後提議法案名稱應該把多元維護放在前面,重點不是要限制企業和媒體的發展,而是要維持市場秩序和確保言論的多元,希望法案可以讓資源流到媒體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