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政大學生會廢除英語檢定畢業門檻五校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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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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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全台各大學設立英語畢業門檻、英檢業者進入校園以來,英語畢業門檻已經是全台各大學聲稱自己「重視英語教育」的手段。然而,英語畢業門檻的弊端逐漸浮現,「大學生菜英文」的恐懼,在十幾年來英語畢業門檻的推行之下不降反升,隨之而來的不是大學英語教育質與量的提升,反而是腐蝕了大學對英語教育誠實辦學的精神。「大學自治」淪為「大學他治」,侵犯了大學生的受教權,而每年數億的龐大商機更造成對大學生財產權的極大侵害。對此,我們表示強烈的譴責,呼籲各大學應秉持教育的良心,廢除英語檢定畢業門檻。

【抗議大學為圖虛名架空學術專業】

全台各大學的英語檢定畢業門檻,都不是在正常學術專業與課程規劃下開始實施,都是校方高層凌駕學術專業而訂定的政策。在所有的全校必、選修當中,沒有任一學科仍須有委外、自費的畢業門檻,亦沒有任一學科可在學術專業的教學範圍之下,被強迫以委外、自費的門檻來確保學生的能力;況且,近年來諸多英語與教育之專家學者對此政策強烈質疑,亦有學術論文顯示,英語畢業門檻對英語學習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各大學卻置若罔聞。

【拒絕零學分零授課的假門檻】

各大學的英語檢定畢業門檻,設置規則琳瑯滿目,充滿荒謬。例如以零學分、零授課的自動灌檔系統,開設於系所主管之下,以假課程的名目作為修課要求,實則僅由系辦人員登錄委外、自費的英檢成績以示通過,完全沒有給予學生實際的教學內容。不僅如此,全台英語門檻不同於其他修業門檻,反而另外設置「後門條款」,所有沒通過英語檢定的學生,皆可以「進修英語」或各式補救課程畢業,使得門檻的設置完全無關英語能力,目的只是要同學繳費報名考試即可畢業,此政策之虛假罔顧大學生之受教權,令人難以接受、無法苟同。

【拒絕全台大學生每年至少三億的沈重負擔】

大學生除繳交學雜費以外,沒有任何一項費用,是「為了畢業」所必須額外繳交;而委外、自費的英語畢業門檻,卻等同是大學生所必須繳交給民間業者的強迫性「學雜費」。民間業者僅負責檢定,不具學術與教學專業,亦不負大學生學習成效之責,卻可因此獲取龐大的金錢利益;而大學本應負起教學考核之責,卻將所謂「畢業門檻」單向外包給廠商,由同學自行負擔費用。如此不負責任的作法,讓大學生的財產徒受無端的侵害,我們必須嚴正的抗議。

【抗議大學以認證取代教育,大學「自治」淪為「他治」】

大法官釋字第563號明訂大學有考核學生之權責,制定畢業條件「內容上應遵合理妥適」、「執行上應遵守正當程序」。英語門檻政策凸顯台灣各大學拋棄考核之權,不負考核之責,各校相關辦法之內容即非合理妥適。又諸多大學之英檢畢業門檻作為畢業條件亦未依法列入學則,執行上也不符合正當程序。大學僅登錄英檢成績通過與否作為畢業條件的作法,使得大學本為教育單位,卻淪為認證單位,大學自治的尊嚴已蕩然無存。尤有甚者,還有大學以投機的「抵免學分」手段,在自身教學與校外考核均無關連的情況下,仍以「抵免」的規定鼓勵在學生報考校外檢定以獲取畢業資格,大學教學專業已完全受到漠視,令人遺憾。因此,唯有堅持大學「自治」,拒絕「他治」,才能捍衛大學的學術專業與尊嚴。

【面對政府要求、學生抗議,大學應立即廢除英語畢業門檻】

針對英檢畢業門檻的多項弊端,教育部已於105年函文各大學,要求各大學「衡酌其妥適性並與教學輔導有效結合」,同時摒棄了此一不當之政策。日前,立法院亦針對教育部對於檢討大學英語畢業門檻的不積極作為,凍結其百萬預算。此外,政大賴怡伶同學為拒絕英語畢業門檻的不正義,並確保學生權益,已對校方提出行政訴訟。以上,足見政府與各大學師生對於廢除英語畢業門檻的聲浪,已不可忽視。

在此,我們堅決反對大學以委外、自費的檢定門檻踐踏高等教育,我們主張大學英語教育應回歸教育之本質,以紮實的課堂教學與考核,確保同學們的受教權與財產權。在英語教育日益重要的當下,我們呼籲台灣各大學應秉持良心,踏實辦學,廢除虛偽、造假、百害而無一利的英語檢定畢業門檻。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國立師範大學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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