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晚間,攸關全國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在幾次「停止討論」的表決以及場外示威群眾的抗議聲中,通過了立院衛環與經濟聯席委員會的「審查」。執政的民進黨宣示將於一個月朝野協商冷凍期後的臨時會中,迅速通過二、三讀完成修法。我們認為,執政黨如此粗糙、且完全傾向資方的立法,不僅加重了台灣勞工過勞的惡夢,更嚴重的傷害了《勞動基準法》的立法精神;我們共同的主張是:執政黨應立即停止此一修法!以下是我們的說明。
此次《勞基法》修正案,執政黨最核心的理由是所謂「給企業彈性,以提昇競爭力」。具體化在法案上則有下列的關鍵變動:(一)休息日加班自「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二)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加班總數不得超過138小時。(三)輪班休息間隔自11小時減少為8小時。(四)「7天應有1天例假」改為可調移為「14天有2天例假」而「可連續工作12天」。
我們反對這些修正。
第一、反對休息日工時核實計算。前年(2016)《勞基法》修法中設計出休息日加班「做1算4」、「做5算8」的規範,是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來降低勞工的加班時數,是落實全面「週休二日」的過度手段。若貿然改為「核實計算」,將完全破壞落實週休二日之修法目的,導致休息日與一般可加班的休息時間無異,毫無降低工時、改善勞工過勞的效果。我們完全可以預見台灣工時必然再度攀升,過勞現象必將急遽惡化。
第二、反對提高加班時數上限。台灣勞工過勞的根源除了總工時過長之外,也來自短時期的密集加班。此次修法若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至54小時(可於三個月內調移),將惡化勞工密集加班與過勞狀況。
第三、反對輪班間隔降為8小時。實務上,若將三班制的勞工輪班間隔降至8小時,將導致不穩定的排班(即所謂「花花班」)成為法令上明文允許之事,嚴重影響勞工的身體健康。更何況有太多公衛與職安的科學證據已經證明,輪班間隔過短對勞工有致命的危害。
第四、反對放寬7休1。「7天應有1天例假」為《勞基法》1984年立法以來所明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最基本的身心健康。若修法容許放寬7休1,不僅剝奪勞工基本休息之權益,也違「例假」之「定期、固定」概念,使其淪為不確定之休息。與上述二、三點一樣,短期集中工作缺乏恰當休息,對勞工與整體社會必會帶來嚴重傷害。
綜上所述,此次修法除了會導致工時變長,更將令勞工因短期密集工作缺乏喘息的過勞現象急遽惡化。再者,休惡《勞基法》是否真能如執政黨所言「提昇競爭力」,事實上也毫無評估。
確然,企業於市場競爭中需要彈性,舉世皆然;然而,所謂企業運作之彈性不應直接等同於毫無節制的使用勞動力,否則將造成整體社會的負面效果。我們姑且不論過勞直接造成的工作傷害,導致個別家庭破碎的問題,事實上台灣少子化現象所帶來的重大社會危機(年金、教育體系無法維繫,整體社會生產力下降),其根源正在於一個過勞的工作環境。而此危機業已衝擊著台灣社會,若將《勞基法》繼續修惡,未來勞動人口持續下降,對提昇台灣競爭力有何助益?更何況社會經濟學者也已指出,台灣競爭力之提昇若仍以剝削勞工、而非以提昇技術與管理能力為路徑,根本是開錯藥方。
換言之,即便企業運作需要彈性,仍有其勞動力使用的最低限度,而《勞基法》正是規範其最低限度的法律;它不僅是保護個別勞動者的健康與安全,更是維繫整體社會安全的最低法律規範。我們極度憂慮,此次執政黨自以為是的錯誤政策,台灣社會將付出慘重的代價。
另外,執政黨所謂當前《勞基法》毫無彈性,也是毫無法律根據的說法。目前《勞基法》已有雙週、四週、八週之變形工時、乃至於責任制之設計,適用於不同的行業,並非毫無彈性。執政黨若認為有特定行業需要彈性,應當負責任的提出調查與評估報告,分析行業與企業別的需求,並與《勞基法》所企求的社會安全保護相互衡平,而非基於不科學的想像,胡亂修法。但令人憤怒的是,到目前為止執政黨提不出任何行業別的評估數據,沒有任何足以說服人的論證,僅憑著流言與粗糙的民調就要強行通過修法;甚至作為此次修法唯一依據的民調,還出現勞動部與中央黨部完全相反的調查結論?!如此影響重大的法案變動,執政黨竟有如兒戲一般要強行通過,實在是荒謬至極。
最後,我們要再次強調《勞基法》修正案攸關全國勞工工作與休息的基準規範,對國人勞動、家庭與社會生活、乃至於經濟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而此次修法所帶來的絕對是一個過勞的台灣。基於上述理由,我們嚴正的反對《勞基法》修正案,並要求執政黨必須立即停止此一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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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依姓氏):
王金壽(成大政治系教授)
王舒芸(中正社福系副教授)
吳明孝(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吳豪人(輔大法律系副教授)
杜文苓(政大公行系教授)
周平(南華應用社會系副教授)
林佳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
林敏聰(台大物理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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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花妹(中山社會系助理教授)
邱毓斌(屏大社發系助理教授)
姜貞吟(中央大學客家社會人文研究所副教授)
涂予尹(淡江公行系助理教授)
莊雅仲(交大人文社會學系教授)
陳宜倩(世新性別所教授)
陳尚志(中正政治系副教授)
陳秉暉(職業醫學科住院醫師)
陳保中(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特聘教授)
陳政亮(世新社發所副教授)
陳昭如(台大法律系教授)
黃厚銘(政大社會系副教授)
黃國超(靜宜台灣文學系副教授)
黃涵榆(台師大英語系教授)
萬毓澤(中山社會系副教授)
管中祥(中正傳播系副教授)
劉梅君(政大勞工所教授)
劉靜怡(台大國發所教授)
鄭斐文(東海社會系副教授)
盧孳豔(陽明大學社區護理研究所教授)
藍佩嘉(台大社會系教授)
顏亮一(輔大景觀設計系副教授)
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
蘇彥圖(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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