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台大校長遴選投票無效,教育部應予退回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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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1

針對台大遴選委員會於1月31日召開會議確認管中閔教授當選台大校長一事,我們認為,此次會議再次證明遴選委員會的失職與不適任,暴露管中閔教授確實未主動揭露擔任台哥大獨董的事實,以及部分遴選委員知情管中閔教授之獨董身分卻不公開此資訊的重大失職。遴委蔡明興於本此會議中迴避就相關事項討論,更證明其之前未迴避的錯誤。因此,我們主張,基於台大遴選程序的重大瑕疵,教育部應該退回台大遴選結果,要求其重新辦理;台大遴委會1月5日之遴選投票,也因存在程序瑕疵而屬無效,應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

我們提出以下四點批評與主張:

一、           遴委會遴選程序有重大合法性瑕疵,教育部應予退回

二、           遴選委員會15日之遴選投票無效

三、           遴委無權亦無能認定資訊未揭露之效果,應交臨時校務會議討論

四、           再次混淆公開資訊與自我揭露義務,應公開台大同意函與相關公文

我們分敘如下:

一、           遴委會遴選程序有重大合法性瑕疵,教育部應予退回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與最後教育部的聘任,是依照法律進行的公權力行為。校長遴選委員會,是受到教育部與大學雙重委託的「作業單位」,其遴選結果並不對外發生直接效力,但是其組織與程序的「合法性」,當然構成教育部最後核定與完成聘任之合法性的一環。

遴委會自稱依法完成遴選,不需重新辦理遴選程序,因此決議遴選結果無誤。由遴委會於遴選程序中未能發現候選人違反自我揭露義務、部分遴委知情獨董資訊卻未揭露、遴委蔡明興未主動揭露並迴避等事證觀之,遴委會對於程序合法性之認定,顯有不當,其1月31日之決議亦未能自我糾正。因此,基於台大遴選的程序明顯存在有資訊不完全判斷不公正違反利益迴避之組織不合法等瑕疵,教育部應退回台大的遴選結果,要求其重新辦理。

二、           遴選委員會15日之遴選投票無效

遴委蔡明興於1月31日所舉行之會議中迴避相關討論,正足以證明其在之前的會議即應迴避卻未能迴避之錯誤。遴選委員蔡明興先生就是台哥大的副董事長,不但負有應主動揭露資訊之責,更應該迴避擔任遴委。基於此重大程序瑕疵,遴選委員會1月5日的校長遴選投票,應屬無效。我們也要特別強調,由於程序瑕疵所造成的該次遴選投票無效,係指所有的投票均屬無效,而非特定票無效,亦與票數無關。

三、           遴委無權亦無能認定資訊未揭露之效果,應交臨時校務會議討論

「董事」身分原本就是公認「利益衝突」相關的重大事由,也被要求為「重大訊息」之公開事項。教育部來函要求遴委會獨董資訊未揭露一事對於遴選結果是否有影響,遴委會投票決議「難認定有影響」,二者皆屬荒謬。遴委會並無法律授權進行此認定,且遴委會認定的結果明顯違反「一般公認之價值判斷」標準。遴委會事實上也無法確認該資訊是否會構成影響。

管中閔教授未能主動揭露獨董身分以及遴委會失職的結果,不但導致很多遴選委員於整個遴選過程完全不知道此一資訊,校務會議行使校長遴選程序第一輪投票時,多數校務會議代表也不知道此資訊,也沒有進行審酌討論。因此,遴委會與校務會議的判斷,都是基於不完全的資訊。欠缺管中閔教授擔任獨董的資訊,即是欠缺判斷候選人適任性的重要資訊。我們認為,應由校務會議討論,並決議後續處理方式。

四、           再次混淆公開資訊與自我揭露義務,應公開台大同意函與相關公文

台灣大於2017年4月28日即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教授擔任獨董,台大也於5月17日即回函同意管教授兼任獨董。遴委會雖承認台大於遴選作業開始前即同意其兼任獨董,且管教授的基本資料未揭露獨董資訊,卻又指稱管教授於遴委會收件截止後才收到台大函覆同意函副本,且獨董訊息為公開資訊。遴委會的看法,無疑繼續混淆了「公開資訊」與「自我揭露義務」兩件不同的事,甚至進一步以形式上的同意函副本收件日期,合理化管教授未自我揭露的事實。

我們要再次強調,公開資訊不能免除當事人自我揭露的義務,此義務亦不能轉嫁他人。管中閔教授於10月2日收到台大函覆同意函副本一事,不能用以證明其在此之前不知擔任獨董一事。事實上,管中閔教授於台大同意其擔任獨董後、收到台大同意函副本前,即已開始執行獨董職務,並四次參與董事會會議。為釐清台大同意程序之相關資訊,我們要求,台大應公開與台灣大之間的往返公文,包括2017年5月17日同意擔任獨立董事、9月 22 日同意管教授兼任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9 月 29 日所簽訂之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10 月 2 日校人字第 1060057574A 號函復台灣大同意兼職並副知管教授等公文,以及台灣大台信秘字第1060001377 號、台信秘字第 10600024560 號函等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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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踢大鐵板 險替藍塑造政治明星
2018-01-28 中國時報 楊孟立、陳彥宇

自從民進黨全面執政,掌握國會半數之後,只要是真心想推動的政策、法案,幾乎沒有辦不到的。但,在獵殺台大準校長管中閔這件事上,真的踢到一塊大鐵板,更險些替藍營塑造出一個新興的政治明星。
民進黨首次在國會掌握過半席次,充分演繹「多數暴力」的真諦,不論是面對《黨產條例》、《促轉條例》、年金改革、《前瞻條例》、《勞基法》二次修法等爭議法案。儘管在野黨文攻武鬥出盡花招,最後仍難逃被碾壓的命運。就算社會上有輿論壓力質疑民進黨政府,也總是會有特定媒體配合作為打手。
曾任馬政府政務官的管中閔,竟成為孕育無數綠營政治人物的台大校長。對於掌控完全權力、為所欲為近兩年的民進黨政府而言,是可忍,孰不可忍?
這次由時代力量團率先發動主決議,質疑台大校長遴選過程有疑義,要求教育部必須深入調查,並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在相關疑義釐清前,教育部不得核准管中閔出任校長。
但民進黨團則何苦「陪公子練劍」?竟還提出案由與時力相同的主決議?綠委張廖萬堅更進一步放消息給平面媒體,大篇幅報導管中閔的論文涉抄襲。綠營一向的鬥爭手法莫過於此。
合理推測,依照綠營的如意算盤,管中閔就算不死也只剩半條命,不需要教育部出手干涉,輿論也會轟得管校長位子坐不長久。殊不知,台大迅速證明管的清白,輿論也不站在民進黨這一邊。綠營抹黑不成,反潑得自己一身髒水。
幸好民進黨及時收手。倘若真的無所不用其極將管爺打落下馬,當然不成問題,畢竟學術人的臉皮絕對不比政客厚,只要持續造謠、抹黑、潑糞,要等到管爺辭職只是時間問題。
莫怪乎有藍營黨務人士揶揄,要是民進黨真的不收手,吃相難看地將管爺弄下台,「那國民黨台北市長人選又不怕有大母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