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者賀照田週末在「重新思考社會主義」論壇上,從中國革命的歷史經驗,反思了八零年代中國大陸知識分子的侷限,主要正是發生在其由上而下的啟蒙姿態,無法內在的理解民眾的歷史與情感狀態,從而缺乏與民眾彼此學習、相互轉化的動力。
賀照田的說法,給了我一些在思考當代運動時重要的提醒。
舉例而言,我是支持通姦除罪化的,但多數立場相類的論述,是從法治或法理學等專業話語出發,例如個人的性自由是否屬於人格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國家可以多大程度介入民眾社會生活私領域的糾紛,又或者,國家是否應該用刑事法的懲戒來維護家庭穩定等等。
這些論述通常在思辨層次上都極具說服力,但卻往往悖離保守大眾的常民語言。導致正反雙方總是各說各話,少數的專業者或倡議者,可以透過媒體平台佔據公共輿論的言論高地,而沉默的多數,則往往被斥為保守民粹。
類似的狀況,在死刑存廢辯論上,也經常能看到。
然而,為什麼保守大眾可能反對通姦除罪?他們反對的慾望與情感是什麼?他們在婚姻、家庭、親密關係當中,所尋求的安全感、安頓感,以及自在感,來源為何?當他們期盼國家刑法,或者起碼是一個大於個人與家庭的集體力量,協助他們維繫自身的婚姻、家庭與親密關係時,通姦除罪化的倡議,正是試圖把這樣子一個外部的維繫力量給剝除或消減,因而雙方的矛盾難以調和。除了以理服人外,我們這個社會,可以怎麼樣從另外一些地方,來提供給個人或家庭,一個穩定的、安定的、自在的感受?更進一步,可不可能設想一種新的社會條件,人可能有不一樣的感情觀,可以得到真正的安頓與自在?
在持續延燒的同性婚姻運動中,同志運動的組織者與倡議者的各種專業與法律乃至於批判論述,對護家盟、下福盟等如今被戲謔稱呼為「萌萌」們的廣大群眾,經常也呈現出缺乏內在的理解。「萌萌」們,他們對於家庭價值的捍衛,對於既有婚姻制度的不可動搖的堅持,對於性別(其實是男女兩性)分野的認知,究竟為什麼可以成為他們賴以安身立命的基礎?對於那些包含教徒,以及非教徒的保守大眾,除了「恐同」、「愚昧」、「民粹」以外,我們對他們的情感狀態,還可以有什麼更深入的理解?
「神聖婚姻公投」的提出,苗博雅最初說那是「以毒攻毒,以戰止戰」,顯示最初動機仍然只是敵我攻防策略下的思考。然而,這個提案後來卻意外得到了信望盟部分意見領袖的同意,甚至直接著手寫下「神聖婚姻法」的具體條文。就我個人的立場來講,我並不同意「神聖婚姻法」的內容,但我並不排除,這個提案的提出,如果能揚棄敵我攻防的思維,而真像朱家安所說,目的是消弭社會爭議,其實可以是挺同陣營,真正搔到癢處地,對於「萌萌」們進行理解,乃至於雙方展開和解的起點。
不少人戲稱,如今這場同婚運動,只是同性戀版護家盟與宗教團體版護家盟的捉對廝殺。即便各路批判論述總能替這運動填入各種進步的意涵或價值,然而難以否認的是,對於廣大同志朋友來說,婦女團體長年批判檢討的制度化忠貞婚姻、穩定的家庭結構,以及渴望和既有異性戀婚姻一個模子拷貝過來的翻版,其實才真正具有對廣大同志最普遍的召喚力。
檢討別人總是容易,那麼我自己呢?
為什麼這麼多離家的同性戀,有著這樣子對穩定家庭的渴望與追求,我們這一代,或者這幾代人,是在什麼社會經濟文化政治的條件下,養成了我們的慾望?而我對於這樣子的一種慾望與情感狀態,是不是有曾經做過歷史的內在的理解呢?在我個人經常被歸類的「毀廢派」這麼個鬆散的陣營當中,有些人或許做得比我更好也更加細膩,但回顧我個人過去的書寫,我必須坦承,我對這樣子的情感狀態與慾望所進行的理解非常稀少。
因而,我自己,在很多時候,或許其實也與我開頭所說的啟蒙派,並沒有太大差別,無論是從馬克思、恩格斯、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或者清末民初激進主義那兒,借來的各種啟蒙論述與話語。問題都不在理論本身,而是當理論被挪用與運用的過程當中,能不能夠把握並調動,我所試圖影響的人與群體的情感狀態,對他們有無展開內在的理解,並且在運用理論的同時,是否能帶著我自己的狀態嘗試與人們相互轉化。
2018年的台灣社會並不平靜,除了同志與基督徒的衝突外,各種人民之間的矛盾激化,橫跨了多個不同領域,勞工與軍公教的、反核與擁核的、統派與獨派的...,在面對社會重大矛盾或社會分歧的過程中,對於立場不同的彼方,除了以啟蒙姿態拋出專業話語,和理性思辯對話說服;如何嘗試進到對方的歷史情感狀態當中,給予內在的理解,並同時真誠地交付出自己,促成相互轉化,將是未來我們面對這些社會衝突時無可迴避的一段路。
回應
"少數的專業者或倡議者
"少數的專業者或倡議者,可以透過媒體平台佔據公共輿論的言論高地,而沉默的多數,則往往被斥為保守民粹。"
如果這裡所說的少數專業者倡議者是指跟苦勞網同立場或至少同樣偏好用論述談事情的人們,並且如果又是拉進死刑存廢議題之後的少數專業,那究竟佔據言論高地的是誰以及沉默的是誰,與"觀察的是哪個言論平台"還蠻有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