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個資理由何以犧牲聽審權利?
RCA案三審直播無望 職病工人仍要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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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0

昨天(6/19)上午十點,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緊急至最高法院前召開記者會,,並由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代表,向最高法院二度遞交公文。儘管距離開庭只剩兩天,我們沒有放棄參與三審辯論、並透過直播為開庭過程留下紀錄,化為對台灣社會回饋的公共財。

但在昨天傍晚,最高法院發布新聞稿(http://tps.judicial.gov.tw/ms_news/index.php?mode=detail&SEQNO=343538)說明雖已完成法庭直播之準備,但因對造RCA、GE、Thomson、Technicolor等公司律師,僅有其中一間公司所委任的三位律師之一同意直播,其餘均不同意。因此合議庭決議,RCA三審辯論不辦理直播。上百名當事人參與審判,確實挑戰司法單位現有的軟硬體設備,但是對於最高法院參考司法院釋字第603號個人自主決定個人資訊應如何公開之解釋意旨,由兩造律師決定直播與否,我們難以接受。

基於對最高法院自為判決的期待,6月21日極有可能是本案確定判決前最後一次辯論,因此,RCA工人積極動員,相互聯絡,準備旁聽開庭。歷經一、二審近15年訴訟,RCA工人與志工拍攝紀錄片作為結辯素材、耗時三年將勞動現場的記憶與身心健康遭受損害出版口述歷史,又有多位會員接受法院傳喚,有關流產、死胎、家族病史、婚姻狀況……等主流價值下的「個資」,公諸於世。而三審言詞辯論,相當於最高司法單位對於上述工程的回應及定性,因此,本案529位當事人,以及1600多位還在地方法院審理中的「二軍」會員,極力爭取本次聽審的機會。最高法院座位不足,又因被告律師對於個人資料使用之疑慮,而不辦理直播,當事人參與審判的權利難道就此犧牲?

距離三審言詞辯論只剩下不到24小時,RCA工人仍會繼續動員前往最高法院,表達參與的決心,一起走完訴訟的最後一段路,也邀請長年關心與支持RCA職災勞工的各界朋友,6月21日在最高法院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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