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稅兩面刃 不利租稅談判

2007/09/26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7.09.25 03:15 am

政府有意雙管齊下,欲藉租稅優惠吸引外國的人與錢雙雙進駐台灣,帶動台灣產業升級並提振經濟景氣。財政部配合行政院的外籍人士友善措施,擬調降外人投資股利扣繳率的作法,猶如一刀之兩刃,有助吸引外資,卻不利租稅談判。

非居住者身分的外籍人士,在台所得稅負取決於政府對各類所得訂定的扣繳稅率。根據現行稅法,外國人不具居住者身分,多數所得扣繳稅率都是20%,等於國人最高稅率40%的一半,屬於合理稅負。

然而,眾多所得扣繳稅率中,外人的財產交易所得稅負卻高達35%;非屬經濟部投審會通過的投資案,外籍人士獲配的股利也要課徵30%的所得稅。這兩種所得的稅率都高於平均的20%。

財政部也認為,財交所得與股利所得稅負偏高,確實找不出強有力的道理。唯一仍具說服力的理由是:高扣繳稅率有助政府對外租稅談判。以股利所得為例,雖然扣繳率達30%,但是只要與我國洽簽租稅協定,扣繳稅率就會降到10%。

租稅協定相當於政府的財稅外交,除可消除兩國經貿交流的重複課稅現象,有利相互投資外,租稅協定亦賦予締約國交換課稅資料的義務。在我國外交處境艱難之下,租稅協定因此成為突破跨國查稅困境的重要利器。

調降非居住者外籍人士股利扣繳稅率,勢必衝擊我國洽簽租稅協定的有利籌碼,政府需要先權衡利弊。

依據學者過去所做的研究,降稅確實是吸引外資的重要誘因,但成效(因降稅導入的外資金額)卻未必十分明顯,低稅率並非外資來台投資的唯一考量因素。

調降股利扣繳稅率至20%,固然可讓外籍人士的投資稅負下降,但若呈現導入外資成效仍然有限的結果,降稅恐怕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決定。

同樣為吸引外資,選擇減稅刺激外人投資之前,還是得先算算,究竟是直接降稅有利?還是保留高稅率做為租稅談判的籌碼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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