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合理勞動環境 帶動良性循環 自由時報工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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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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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工會會員大會前夕,收到自由時報社方來函,指出公司未獲得工會同意,致使自由時報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9條重複處分,累計受罰逾二百萬元,工會就此提出幾點說明。

工會期盼能與公司進行「實質協商」,自由時報工會自2015年成立以來,多次主動要求勞資協商會議,並且明確提出各項主張與版本,但社方從未提出相對應互利方案。

此次收到公司來函,工會認為是非常好的契機,也盼社方能明確授權協商代表,讓協商更有效率、具體,並針對工會以下訴求,儘速授權協商代表,召開協商會議。

一、 女性夜間工作同意權:

自由時報工會對於「女性夜間工作」同意權一直持開放協商態度,希望能和社方代表協商出保障同仁夜間工作安全之配套措施,然而,就此議題雙方雖然多次協商,卻未能有共識。

現行制度下,僅部分台北總社女性員工每個月有五十元津貼,工會主張女性工作時間達晚間十點者皆得依法支領津貼,且因應政策施行評估,暫行同意半年或一年;然而社方代表堅持應自晚間十一點半起算,且希望工會一次能同意三年或五年。

工會多次主動要求協商,但勞資雙方在此環節卡住兩年,工會相信過程可受公評,也願進一步公佈多次協商之細節。

針對女夜津貼同意權,工會經過今年6月30日會員大會討論,提出建議方案為:目前享有女夜津貼的員工可繼續支領津貼,此外,自由時報公司比照其他媒體、企業,為全體辛苦工作員工及未來新進同仁加保「員工團體保險」,讓同仁上下班,特別是採訪各類風災、陳抗等危險場合時,更有保障,工會期盼能與社方攜手,照顧同仁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二、 工會於社內設置佈告欄:

自由時報工會成立之初,即向社方代表表達公司應提供工會公佈欄,或是提供台北總社各單位之公佈欄作為工會張貼公告處。遺憾的是,近二年工會連張貼會員大會提醒公告,皆在張貼當日後遭社方移除。

工會提醒,若禁止工會訊息出現於公佈欄,依照以往判例,恐涉及不當勞動行為。工會希望在和緩的氣氛下,與公司持續進行協商,未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盼社方能在符合規定的最低標準下,讓工會進行訊息佈達。

三、 延長工時同意權:

社方來函中,提到自由時報工會未同意延時工作導致公司受罰,這是由於過去三年來,工會與社方進行的每一次勞資協商會議過程中,針對各種加班補休或加班費計算,社方往往無法給予明確回應。工會擔憂,若貿然同意延時工作,恐會造成基層同仁加班卻無法獲得補休、加班費的現況加劇。舉例來說:

1. 深夜、凌晨重大社會事件出勤,同仁工時之計算是否屬實,並且如實核發加班費?
2. 晚間返回公司開會,是否計算額外工時?
3. 部分單位同仁白天跑新聞、晚上還要返回公司核稿,工時能否核實計算加班費或相對應津貼?
4. 晚間十點後,接獲指令補稿,是否算加班?
5. 晚間看電視專訪、轉播、比賽發稿,工時如何計算?

以上種種超出約定工時的現況,工會僅要求依《勞動基準法》最低標準核實計算工時,並由員工可自由選擇「補休」或「加班費」,針對這些常見的加班樣態,都有發稿系統的發稿時間,與即時新聞上稿時間作為佐證,然公司來函卻主張這些是「偶有的加班」、「公司都有給加班費」,實在令基層同仁費解。

此外,公司現行人事系統亦有諸多不夠完備之處:例如員工加班無法在系統上選擇「補休」或「領取加班費」,此舉形同調高申請補休/加班費門檻,影響員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綜觀過去幾次協商過程,當工會提出符合勞基法之最低要求或具體配套時,社方代表皆表示「未取得完整授權」,無法允諾任何條件,現在又將上述各種加班樣態簡化為「哪有完全不加班的可能?」而不檢討排班與加班機制,恐影響第一線同仁士氣。

四、 社方以廣告收益減少為由,希望同仁共體時艱,不斷增加同仁工時、要求同仁發即時、核即時、拍影音,增加各種工作負擔,同仁也都能夠配合公司政策,不料社方日前卻改變點閱率計算,大砍同仁即時獎金。

社方將點閱率計算單位改為「GUID」,導致點閱僅有過去「PV」的50%或更少,常態性可以領取之獎金減少額度約為數千至上萬元,大幅降低同仁提供即時新聞稿件的勞務報酬,工會也多次反映,恐造成勞動條件不利變更。

工會並針對點閱獎金議題提出解決方式,建議點閱率加乘係數從目前1.15倍增加至2倍,但去年11月底,勞資雙方協商會議無共識,公司仍不願退讓或改回原制。工會認為,公司未說明即時點閱政策異動的合理性,反而有趁機砍獎金之嫌,面對同仁們向主管的反應,社方卻不回應、不解決,此舉缺乏勞資協商善意。

五、 在國定假日補休問題上,同仁多能夠理解報社作業需求,放棄與家人朋友相聚的時刻,盡心盡力為工作奮戰。然而,人事室卻要求同仁要在「一個月內排休完畢」,引發基層不滿。

工會也多次代表會員、同仁提出訴求,盼能放寬補休期限,然而報社仍堅持維持原案,工會認為此舉未能依法尊重勞工休假自主權,若仍無法解決,未來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以上為工會針對公司之來函之回應與背景說明,相信能夠釐清許多誤解,也盼望工會提出的事實能受到合理的公評與對待。

最後,工會也在社方此次的來函中,感受到積極正面的新氣象與對話的可能性,工會將於近日發函邀請社方進行協商,盼社方此次能「明確授權協商代表」,針對上述問題共同討論出最適解方,避免像過去總是流於空耗。工會有信心,能在新的一年,與社方共同邁向「勞資雙贏」,為這幾年來工作負擔增加卻無怨無悔的同仁們,帶來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一起打拚,挖掘更多好新聞,增加點閱與廣告,帶來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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