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我們沒有輸!
半數會員發回高院重審,RCA工人集體再打延長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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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三審判決聯合聲明

今天上午最高法院針對RCA案件判決,529位原告會員中發回226人至高等法院重新審理,其餘會員按二審判賠。一半的會員勝訴,另一半生死未卜,歷經5230天的等待,聽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最高法院讓我們失望了!但依判決內容,RCA、GE、湯姆笙均應負賠償責任,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從來是集體作戰,我們在此呼籲RCA、GE、湯姆笙等公司應依確定判決部分,立即向全體RCA 勞工正式道歉,並提出整體解決方案。面對未完的訴訟,我們也會陪著尚未判賠的會員回到高院,與律師、專家顧問一同打完這場延長賽!

本次遭發回之226人中,多數為C 組未發病之勞工,我們在歷審都主張,企業主提供不良之勞動環境,惡意隱匿毒害事實,使全體勞工健康風險都提高,甚至因眼見同事紛紛發病過世,或擔憂孩子的健康會被影響,而長期恐慌、憂慮。遺憾最高法院未採納以上主張,將C組發回高院。RCA案中C組會員的判賠與否,其實攸關台灣社會如何面對當前工業污染問題,沒有人是局外人,問題不在此時此刻是否明確「發病」,我們重申:RCA、GE、湯姆笙應對C組會員賠償!

確立時效、因果關係、揭穿公司面紗原則

根據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後發出之新聞稿(http://tps.judicial.gov.tw/ms_news/index.php?mode=detail&SEQNO=359523),我們認為最高法院雖然未能直接做成工人勝訴之判決,但仍為全台灣職災勞工確立幾項重要原則,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必須予以肯定:

一、時效原則: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 RCA 等四公司不僅未盡保護勞工安全 及健康之義務,又未告知 RCA 公司員工上開系爭化學物質毒害,甚且 於知悉污染後掩藏相關事證,並以減資、匯款海外等方式惡意規避債 務,復於環保署專案小組早於 83 年間即要求其等提出RCA 公司場址 內使用之化學品項目、使用量、處置方法、使用時間等相關資料以利 整治及受害人健康影響調查作業,其等猶拒不提出,致 RCA 受僱勞工 流行病學調查研究未能蒐集到 RCA 公司有機溶劑作業環境相關資 料,嚴重影響關懷協會會員之求償」,維持原審判決認為被告公司之時效抗辯屬權利濫用。

二、因果關係:最高法院於新聞稿指出「原審因認關懷協會就因果 關係之舉證以合理之蓋然性為已足,並以 RCA 等四公司所舉反證尚無 從證明前開因果關係之不存在,就此部分為 RCA 等四公司敗訴判決, 核無不當」,亦支持RCA勞工健康損害與毒害汙染之因果關係。

三、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最高法院於新聞稿指出「GE 公司、Thomson(Bermuda)公司、Technicolor 公司先後對 RCA 公司 具有高度控制關係,為 RCA 公司之控制公司,並有惡意脫產、規避債務情事,均應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與 RCA 公司負不真正連帶責任」,各家被告公司均須負責,無理由再開脫。

RCA案件歷經二十年,才在抗爭及訴訟過程中接續完成全體訴訟當事人之訪談,並收集國內外學者學說,透過工人抗爭取得訴訟擔保,靠著不間斷的會議與組織訓練,成就台灣訴訟史上罕見的集體訴訟。二審前夕,我們清查超過四十位會員在起訴後陸續過世,等不到判決結果,今日的判決,讓我們不禁要問,這個台灣罕見的集體訴訟,還有多少時間、多少力氣維持「集體」?我們拒絕被遺忘,也需要更多人一起幫我們記住這筆帳。

訴訟以外的成敗指標

我們深知,勝訴在工殤運動中從來不是常態。RCA案一路苦撐,也因有義務律師團、顧問團、志工群,以及工傷協會不斷組織,將各種社會力量聚集黏合於此,是台灣社會享有最多社會資源的工殤案件,RCA案應將成果回歸社會,繼續聲援各界勞工,發揮影響力,才是最終的成敗指標。不待確定判決,我們要求執政者立即回應:

指標一、官方低估的職病黑數

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自一審後即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清查積欠多年的職災給付,依判決原則「全面給付」給全體受害勞工,並且修改台灣職業性癌症的認定指引。但根據勞保統計,職業相關癌症給付人次,僅因2015年RCA案一審勝訴後,暴增為146人次,105年及106年僅給付11人次及4人次,並未因RCA案而提高職業性癌症的認定率。RCA案二審確定31種有機溶劑造成員工罹患各項疾病,是否能納入未來職災給付範圍,讓不計其數的職病黑數浮上檯面?年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即將登場,工傷協會認為,務實面對台灣科技業發展下的犧牲代價,妥善制定費率,不應再因保險規模而限制職病認定與照顧。

指標二、RCA污染場址何去何從

RCA案審理過程,多次引用環保署對污染場址之調查報告,至今地下水仍未整治完畢,行經桃園中華路上RCA場址,卻堆放各種大型機具、營造建材、五金廢料,居民對於汙染整治現況,卻仍然資訊不足。我們繼續參加桃園市環保局舉辦的整治會議,作為多年來這個會議唯二的公民團體,監督整治以外,更認為RCA這個充滿汙染、毒害的負面記憶,是台灣應當留下的重要負面資產,如同工傷協會早年在捷運板橋線、新店線留下的工傷碑、101大樓前留下的工殤夥伴碑一樣,我們會繼續訴求徵收場址化私為公,成立工殤博物館,並朝向與桃園市民共同學習、共決未來土地用途。

指標三、誰來向經濟奇蹟的犧牲者道歉?

韓國三星公司造成多名員工罹患血癌、腦瘤等疾病,她們同樣歷經抗爭與訴訟,並靜坐街頭超過一千天。2014年,韓國三星公司曾經公開對受害者道歉,日前也展開與受害員工協議仲裁階段。我們不僅要求被告RCA、GE、湯姆笙公司向受害者正式道歉,更要追究至1969年RCA營運之始,歷任執政者、行政官僚是否明知汙染毒害事實,卻繼續給予各項優惠,最後甚至縱放跨國資本罪犯?蔡英文政府,以及桃園市長鄭文燦,理應站在當前執政角色,對於汙染工殤案件公開道歉,並且嚴厲究責。

這是台灣人數最多、擴散效應最大的的工傷案,也是對台灣四十年來經濟發展政策最沉重的反省,在此再次感謝RCA義務律師團、顧問團、志工群,以及20年來曾經支持過RCA案件的每一個人。三審判決後,是工殤運動另一個階段的起點,明天開始,請和我們一起捲起袖子,繼續幹活,永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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