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選戰進入倒數53天,每逢選舉,抹黃總會成為負面選戰的攻擊手法,性產業也被拿來大作文章,近日接連的陳致中赴林森北路條通、柯文哲花名冊事件等都是如此。然而,這些都只停留在政治八卦的層次,並沒有對性產業的生態、性工作者的生存處境有更深刻的思辨,對於相關政策的討論也付之闕如。無論是陳致中或花名冊事件,柯市長應該很清楚知道性產業與性交易,不管在哪個國家或台灣各縣市就是真實存在,也知道台灣已有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法源依據,那為何當上市長後日日春多次訴求落實合法管理,卻依然沒有具體作為?這不是政治八卦,而是涉及人民生計的嚴肅政策問題!
就在9月中,數名流鶯收到最高法院定讞的判決書,因為當運毒車手,被判刑八到十五年不等。本案發生在2015年中,8位婦女以10萬元的代價,藉觀光名義赴泰國企圖運輸海洛因回台,在桃園機場當場被警方查獲。她們多半都是先後在台北市工作的中高齡流鶯,而其中3位6、70歲的是日日春熟識的。
當窮人被逼到絕境、犯法求生,政府的責任在哪裡?
按台灣法律,運毒本來就是既尖銳又爭議的重罪,而這三位又窮又老的流鶯也要為犯法的行為付出代價,目前正在等待地檢署發監執行。但是我們都必須面對,是在什麼樣的處境,導致年過半百的她們走上這條路?為何老流鶯會為了10萬元鋌而走險當運毒車手?我們認為,本案深刻反映階級貧窮的社會結構問題,也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後七年,仍然沒有任何縣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後果。
2011年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地方政府得因地制宜合法管理性交易,但是至今快七年卻沒有一個地方首長敢落實。社維法91-1條形同具文是藍綠的歷史共業,當時執政的馬政府以「地方自治」的美名包裝,實際上卻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地方。2014年底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至今仍無積極作為。面對本案台北老流鶯的處境,尋求連任的柯市長當然是難辭其咎!
老流鶯鋌而走險當運毒車手,是階級貧窮的結構問題!
提及從娼賣淫,一般人可能無法理解好手好腳,為何一定要做這行?也很難想像台灣社會發展至今,居然還有人窮到要去賣淫,甚至為了區區10萬元跑去運毒?在台灣的性工作者中,流鶯是最低檔、底層的,且通常需要長期靠當流鶯維生的,多半是中高齡者,賣淫因而成為貧窮處境中的求生管道。日日春熟識的三位老流鶯都是因貧窮從娼,性工作所得隨年紀與競爭激烈下滑,已不足以支應生活、償還高利貸,為了當車手的10萬元酬勞鋌而走險。
62歲的小玉,早年家中意外失火延燒到鄰居,面對家中經濟無法負擔300萬元的民事賠償,小玉念及親情和弟媳幫忙照顧女兒的情分,決定一肩扛起。單親媽媽的她,為了更快速賺錢並兼顧晚上要照顧小孩的需求,從卡拉OK店工作,轉為從事私娼當流鶯。多年來,因為性工作是非法職業,無法合法借貸,小玉在面臨經濟周轉困難時,就會向非法的高利貸「日仔會」借錢。然而,隨著年齡越大,靠性工作收入償還就越加困難,原先僅為周轉的「日仔會」就變成債務越欠越多,直到2015年實在入不敷出,債務也從3萬元利滾利變成8萬元。小玉不願每天望著債務往上翻倍加成,且獨生女是基層勞工,早已自顧不暇,小玉也不願開口讓孩子擔心,為了償還債務,因而走上運毒一途。
其中年紀最大的是今年71歲的阿桂,不識字的她早年在西門町一帶擺攤賣吃的,因經營不善賠錢,進而下海還債、養家活口,因車禍變成植物人的老公也無法成為她的依靠。長久以來的操勞,使她罹患乳癌,她為了救命而切除一邊乳房,因此生意及收入一直以來都不好。是在幾乎沒有客人的情況下,而踏上運毒這條路。阿桂被判了15年多,是她們之中刑度最高的,而阿桂也很清楚即將老死在監獄裡。
對流鶯而言,長年戶外街頭候客的形式,加上經濟負擔與非法勞動的壓力,都造成很大的身心耗損。縱然法官已盡可能減刑,但對阿桂與小玉這些老流鶯來說,年齡、學歷與身體狀況的各種限制,在監所很可能被欺負,八到十五年就是直接影響她們的餘生。
柯市長,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具體政策拿出來!
老流鶯的處境反映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重要,讓她們在貧窮處境中至少能安身立命:用合法管理給予制度性條件,將性工作視為「工作」,性工作者可獲得基本職業保障,也能組織起來爭取較好的勞動環境與條件。如果從娼被視為一份合法職業,她們會有多一點正式的借貸選擇,不必往高利貸去借錢紓困,也不至於陷入目前的處境。
本案發生在柯文哲上任第一年,而她們也是在台北市討生活的底層人民,我們認為柯市長無法置身事外。柯市長上任後,日日春因為波卡爭議與流鶯MIKO被網路釣魚的案件,先後十次行動訴求柯市長應落實性交易合法化。而柯文哲在去年8月終於因為萬華文史工作者高傳棋的詢問,公開對媒體表達「性交易應合法管理」,且今年在網紅呱吉的直播節目與議員童仲彥的議會質詢,都再次重申此立場。
然而,面對底層人民的生存問題,只有口頭表態夠嗎?柯文哲作為現任市長,已執政近四年,對於落實合法化沒有任何積極的具體作為。我們要求柯市長應拿出推動公共住宅、社子島開發案一樣的魄力與決心,拿出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具體政策。否則柯市長白色力量的進步價值就淪為空口說白話,只顧自己連任的出路,卻讓底層娼妓沒有活路!
訴求:
- 柯市長應落實性交易合法化,並拿出具體政策規劃。
- 其餘四位市長候選人(姚文智、丁守中、李錫錕與吳萼洋),也應正視性交易長年非法地下化的問題,對落實性交易合法化表態,並提出相關政策!
【附件一】台北市性交易管理政策演變大事記
時間 |
性交易管理政策演變 |
日治時代 |
設置艋舺妓女戶,為公娼制度初始。大正六年(1917年), |
1946年 |
光復後,國民政府剛來台,宣布廢娼。被取締的舊娼館轉換形式, |
1956年 |
在務實的作法下,臺灣省政府頒佈「台灣省管理妓女辦法」, |
1960年 |
兩年限期無法落實取締,省政府另訂「台灣省各縣市(局) |
1973年 |
「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頒佈施行,將公娼館集中萬華區寶斗里、 |
1997年 |
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用掃黃拚政績,被藍營議員諷刺「一手掃黃, |
1999年 |
「公娼自救會」經歷時一年七個月的抗爭,台北市政府訂頒「 |
2001年 |
台北市公娼館正式走入歷史, |
2006年 |
前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官姐)於廢娼後經營私娼館, |
2009年 |
大法官釋字666號,認定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 |
2011年 |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訂為「娼嫖皆罰,專區特許」的管理方式,增訂第 |
2018年 |
修法後近七年,全台灣無一地方政府落實,社維法第91-1條形同 |
【附件二】日日春協會對柯文哲訴求大事記:
日日春在柯市長任內,
時間 |
日日春協會對柯文哲訴求 |
2014年底 (文萌樓) |
日日春爭取了三年終於得到郝市府應允徵收文萌樓,卻在投票日前5 |
2015年 (文萌樓) |
都發局長林洲民甫上任,即將文萌樓公辦都更納為百日新政, |
2015.9.17 |
波卡事件沸沸揚揚,日日春與流鶯赴市議會, |
2015.11.26 |
年過半百的台北流鶯MIKO,被員警網路釣魚並以違反兒少法29 |
2015.12.17 |
大選前一個月,日日春、流鶯MIKO與日本妓權團體SWASH赴 |
2016.1.8 |
台北市警察局於12/25正式回函,以「人口集中,隔離不易」 |
2016.1.9 |
2016大選前,市長柯文哲組成「首都進步大聯盟」,並以「 |
2016.2.1 |
流鶯MIKO第一次準備程序庭,日日春與MIKO在台北地院前訴 |
2016.2.3 |
流鶯MIKO遭起訴後再赴台北市政府,訴求「柯市長, |
2016.6.20 |
流鶯MIKO第三次準備程序庭前一天, |
2016.10.18 |
流鶯MIKO第四次準備程序庭隔天, |
2017.7.7 |
歷經多次行動,流鶯MIKO無罪定讞只是極少數特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