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專櫃銷售人員工會聲明稿:反對商總提案颱風假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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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針對媒體報導:「全國商業總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臨時動議,颱風假勞工應補班,並將正式向政府提案」一事,臺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今日(2018/10/05)發表聲明譴責,茲聲明如下:

一、專櫃銷售人員工會強調,天災不可歸責於勞工,所謂颱風假實應正名為「防災假」,勞工休假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避免勞工在狂風暴雨中出勤路上發生意外,導致傷亡。以本會接獲個案為例:2015年蘇迪勒颱風,台北新光三越未讓員工提早下班,導致一名櫃姊在狂風暴雨中騎車回家時,被掉落物砸成重傷。故防災假實際上是勞工的「生命假」,在家防災,保護生命。

此外,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發布的《106年消防統計年報》,近十年來的50次颱風,因颱風而死亡、受傷、失蹤的人數就高達4,742人,平均每次颱風來襲,就有高達94.8人傷亡或失蹤。防災假立法,才能夠真正保障勞工權益,減少傷亡失蹤人數。

二、台灣勞工超時工作問題嚴重,倘若雇主可以要求勞工在颱風假後補班,恐將排擠勞工原已不多的休假日,無法善用休假日協助家庭與社區進行災後復原或陪伴受災親友,拖累台灣整體的災害恢復能力。

三、商業總會主張「颱風假補班才不會影響產業競爭力」,倘若企業以補班為要脅,迫使員工冒著狂風暴雨通勤上班,造成傷亡,不只將侵犯勞工生命權,企業也將損失人才與勞動力,於企業經營並無益處。何況,台灣每年均有颱風,企業應可將颱風影響企業營運之損失,列入固定成本,而無要求勞工另外補假之必要,顯然商業總會視財如命,根本不在乎員工的性命,只在意天災期間未能開店「少賺」的部份。

本會嚴正譴責全國商業總會通過「颱風假勞工應補班」之動議,並要求勞動部應堅守立場,不要僅聽片面之詞,置全國勞工的生命權於不顧。同時,我們也再次呼籲立法院應於本會期儘速完成防災假法案之協商,明訂天災期間「雇主不得強迫勞工出勤」、「出勤給雙倍薪」、「未出勤者不得扣薪扣假」等重要勞動權益,以呼應民意趨勢,保障勞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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