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柯市長「搞不清楚狀況」是昏庸,老流鶯要當面讓你清醒!
柯文哲要老流鶯去市長室談? 日日春:請市長給出本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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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前天(10/14)新文化運動紀念館開幕典禮時,日日春與四位流鶯到活動現場向柯文哲市長訴求應落實性交易合法化,並提出具體政策。事後柯文哲接受媒體聯訪,針對日日春行動回應:「我是搞不清楚他們在抗議什麼」、「他這樣鬧一鬧人家也搞不清楚他到底要訴求什麼」、「通常人家訴求要清楚你要訴求什麼,我都搞不清楚你們到底要訴求什麼」、「你有意見的我們都有管道,也不用在這抗議,應該到市長室,我們那邊都還是可以去比較和平地解決」等。

柯文哲市長不清楚訴求丶不耐煩抗爭,已經夠昏庸,事實是我們早已經多次向市府指陳問題、提出訴求。更不能忍受的是,柯文哲面對媒體反而歸責抗議者,擺出市長室大門隨時開著可以和平解決,是我們不循正常管道而亂抗爭,這態度真是吃人夠夠,顛倒黑白!因此,我們決定親自到市長室,當面再向柯文哲市長追究他為何不敢落實性產業專區的政策!

細數過去我們與柯市府在性產業政策上的互動,自柯市長上任以來,日日春協會不管是因為波卡爭議、流鶯MIKO遭昆明派出所員警網路釣魚、流鶯小玉淪為運毒車手等,多達11次對柯文哲表達落實性交易合法化是你的權限與職責。柯市長搞不清楚我們的訴求,正是反映柯市長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柯文哲作為台北市地方首長,經過我們多次訴求,明知有法源卻遲遲不落實,不顧底層娼妓的非法處境,已經充分顯現柯市長的失職。現在既然柯市長公開說可以到市長室談,我們本周與老流鶯一定去市長室找你!請柯市長好好補課,做好準備,對台北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提出具體政策!

針對柯市長於10/14的回應,我們再提出更具體兩點反駁:

一、兩周前(10/2)日日春與老流鶯赴市府抗議,陳情早已由市長交辦給研考會,卻推說不知道訴求是胡扯!

日日春熟識的這三位老流鶯是為微薄10萬元酬勞擔任運毒車手,她們固然是犯法,這三年來她們的身心也備受煎熬,也即將入獄付出代價了。雖然她們犯罪,但仍是階級問題與性交易非法政策結構下的產物,這兩者並不矛盾。而這三位60-70多歲的老流鶯即便所剩日子不多,也是要出來發聲,就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性交易非法下的惡果。

本月2日,我們與老流鶯因判決定讞赴市府,指名要求市長室的人下樓收受陳情,最後依然只派出秘書處機要組的專員陳其宗。本會理事長鄭村棋與流鶯小玉再三囑咐、要求務必傳達給柯市長,陳專員亦對此承諾。行動後,日日春主任蕭怡婷於10/8去電詢問陳專員,陳專員表達已轉達給柯市長,而市長也指示交辦給研考會負責。對此,柯市長居然可以完全撇得一乾二淨,裝作完全不知道我們的訴求,顯然是搞不清楚狀況又胡扯!而研考會到現在距離日日春抗議已兩周,仍然沒有任何正式回應。

二、日日春在柯市長任內訴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共11次,柯市長抹黑為亂鬧是卸責!

況且,日日春與台北流鶯並不是現在才突然跟柯市長訴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在柯市長任內,不含前天的行動,日日春已對柯市長訴求應落實性交易合法化11次。自柯市長上任第一年,早在波卡風波時就呼籲應該藉此機會面對性產業非法化的問題,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後來在2015-2017年間又因為流鶯MIKO被昆明派出所員警網路釣魚的案件,也多次訴求性交易應合法管理。更別提2016年1月大選前,柯市長用「一日雙城」騎腳踏車兼助選,日日春更是與人民民主黨多位成員共組「屌B進步大聯盟」,到關渡宮向柯市長表達應落實性交易合法化,而柯市長也親眼看到、親耳聽到我們的訴求。再加上近日因為流鶯小玉等老流鶯,因為長年非法缺乏任何職業與經濟保障,鋌而走險運毒,凸顯不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惡果。前前後後在柯市長任內,加上前天突襲,共計用抗議行動訴求了12次之多!

回顧四年前,由網路平台沃草發起的「市長,給問嗎?」,當時身為市長候選人的柯文哲被及對「性交易專區」看法,回答道:「性工作者事實上存在於城市之中, 他們是屬弱勢又處高風險環境的一群政府應該抱持著關懷跟務實的態度,而不是冷漠忽視他們的存在。但是性專區不能夠一步到位事 情,我鼓勵社會嚴肅對待此議題並透過全體市民的討論達成共識」。

試問柯市長,近四年來,你為非法勞動的性工作者們做了什麼?你提出了什麼落實合法化的具體政策嗎?你帶動了什麼市民討論嗎?雖然柯市長在去年八月表態「性交易應合法管理」,之後無論是在直播節目中被網紅呱吉問到或童仲彥議員的議會質詢,柯市長都再次重申此立場。柯市長,具體政策到底在哪裡?在什麼進度都沒有的情況下,還推說搞不清楚日日春在訴求什麼,甚至抹黑為亂鬧,真是一點都經不起檢驗!柯市長,搞不清楚我們在訴求什麼是反映你的眼中只有菁英,從來不知民間疾苦,這顯然是你的問題。

老流鶯要見柯市長,請給出本周時間!

柯市長對媒體公開表達老流鶯「不用抗議,應該到市長室解決」,好像一副是日日春與老流鶯在瞎起鬨、亂搞的樣子。社維法自2011年修法以來,第91-1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已明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是地方政府的權力。事實上,日日春到市府抗議多次,不斷強調台北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權力在於市長,然而,從來都沒有市長室的人下來接過陳情。

前天柯市長終於說可以直接去市長室,既然如此,我們與三位老流鶯現在就請市長給出時間,當面讓市長了解老流鶯長年非法的處境,也請市長事先補課,跟幕僚好好研究,針對落實性交易合法化提出具體政策。再兩周後的10/30老流鶯就要入獄,請柯市長給出本周時間!

【附錄一】台北市性交易管理政策演變大事記

時間

性交易管理政策演變

日治時代

設置艋舺妓女戶,為公娼制度初始。大正六年(1917年),列管娼妓共計402名,健檢累計人數19632名。

1946年

光復後,國民政府剛來台,宣布廢娼。被取締的舊娼館轉換形式,性產業依舊興盛。

1956年

在務實的作法下,臺灣省政府頒佈「台灣省管理妓女辦法」,台北市警局後續即依此法規管理娼妓,有條件承認公娼的存在,但限時兩年內必須完成取締的工作。

1960年

兩年限期無法落實取締,省政府另訂「台灣省各縣市(局)管理娼妓辦法」。

1973年

「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頒佈施行,將公娼館集中萬華區寶斗里、大同區江山樓、北投區旅社一帶,寶斗里摩肩擦腫,大同區則觀光客不斷,北投則因1967年美軍與侍應生洗鴛鴦浴的照片上了時代雜誌,市長李登輝於1979年廢除北投公娼。

1997年

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用掃黃拚政績,被藍營議員諷刺「一手掃黃,一手發公娼證」,陳水扁倉促決定廢娼,台北市議會即通過廢除 「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同年9月6日,廢娼令正式施行,公娼館拉下大門,公娼在女工團結生產線及粉領聯盟等支持團體的協助下出面,引爆公娼抗爭。

1999年

「公娼自救會」經歷時一年七個月的抗爭,台北市政府訂頒「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於同年3月28日,台北市公娼館開始緩衝兩年。公娼自救會亦轉型為成立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維護性工作者人權與政策倡議。

2001年

台北市公娼館正式走入歷史,宣告台北市性產業全面地下化的時代開始。

2006年

前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官姐)於廢娼後經營私娼館,因不敵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為拚治安、加強取締性交易,被逼到用投海自盡來表達最沉痛的抗議!同年底,公娼自救會抗爭基地「歸綏街文萌樓」被台北市政府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

2009年

大法官釋字666號,認定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罰娼不罰嫖」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應於兩年內失效。

2011年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訂為「娼嫖皆罰,專區特許」的管理方式,增訂第91-1條,地方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這是當時中央的馬英九政府將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責任推卸給地方政府。

2018年

修法後近七年,全台灣無一地方政府落實,社維法第91-1條形同具文。柯文哲在去年8月終於因為萬華文史工作者高傳棋的詢問,公開對媒體表達「不管是airbnb、uber、obike我覺得是應該要管理,不是禁止,所以像這種東西(指性交易)是需要管理而不是假裝他不存在」且今年在網紅呱吉的直播節目與議員童仲彥的議會質詢,都再次重申此立場。然而,迄今仍然未見任何具體作為與政策規劃。

【附錄二】日日春協會對柯文哲訴求大事記:日日春在柯市長任內,對柯文哲訴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記者會與行動,先後共計12次。

時間

日日春協會對柯文哲訴求

2015.9.17

波卡事件沸沸揚揚,日日春與流鶯赴市議會,發送自行印製前公娼自救會副會長麗君身影的「公娼卡」,訴求柯市長挺「季全」不如挺「妓權」,發行公娼卡,落實性交易合法化。

2015.11.26

年過半百的台北流鶯MIKO,被員警網路釣魚並以違反兒少法29條移送偵辦。在偵查庭前,日日春偕同MIKO至台北地檢署前行動,訴求「惡法苦果流鶯吞,拒絕檢察官濫刑濫訴! 柯P市長別龜縮,給流鶯合法工作空間!」

2015.12.17

大選前一個月,日日春、流鶯MIKO與日本妓權團體SWASH赴北市府訴求:「柯市長,不要忙著選舉坐檯,來文萌樓為妓女站台!流鶯窮得要賣B,柯P夠進步就設性專區!」

2016.1.8

台北市警察局於12/25正式回函,以「人口集中,隔離不易」回應不適合設立合法性交易區域。日日春與流鶯MIKO再赴台北市政府,以行動回應市警局公文,表達「性工作不是傳染病,不必隔離!小姐是好鄰居,不要污名!」,訴求設置合法性交易區域,台北市先當領頭羊!柯市長,拼選舉,更要拼落實合法性交易!」

2016.1.9

2016大選前,市長柯文哲組成「首都進步大聯盟」,並以「一日雙城」騎腳踏車兼助選。日日春與人民民主陣線共組「屌B進步大聯盟」響應,於出發前在關渡宮表達,「柯市長,支持屌B進步大聯盟,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訴求,但柯文哲毫不理會而後,台北市警察局於1/13再次回函:「考量諸多因素,尚無設立『性交易專區』之討論與規劃」。

2016.2.1

流鶯MIKO第一次準備程序庭,日日春與MIKO在台北地院前訴「流鶯窮得要賣B,拒絕司法濫刑濫訴!柯市長,與其用性交易再抓4500人,不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並表達性交易合法化的關鍵在「性交易地點」與社區的共存。

2016.2.3

流鶯MIKO遭起訴後再赴台北市政府,訴求「柯市長,新年別耍猴戲,來落實性交易合法化!與其花10000名警力查緝,不如以溝通專線代替檢舉系統!」表達流鶯姊妹長期也累積許多社區共存經驗,用溝通專線來代替檢舉系統,是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第一步。

2016.6.20

流鶯MIKO第三次準備程序庭前一天,日日春與流鶯至北檢抗議反娼檢察官劉承武,認為已有合法法源,北市府卻不落實,是體制逼人犯罪:「劉承武檢察官假正義!流鶯MIKO無罪,有罪的是柯P!柯P失職違法,不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就是逼流鶯犯罪!」

2016.10.18

流鶯MIKO第四次準備程序庭隔天,日日春與多位流鶯姊妹至北市府前行動訴求:1.市長柯文哲應檢討警察的不當執法,台北市警局不應使用網路釣魚讓性工作者入罪。2.邀請柯市長來跟流鶯合作,促進全體市民討論,作為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第一步!3.要求柯文哲市長具體表態,是否支持落實推動性交易合法化!給流鶯一個合法工作空間。

2017.7.7

歷經多次行動,流鶯MIKO無罪定讞只是極少數特例。日日春以窮到當運毒車手的老流鶯小玉為例,性交易非法的政策結構不改變,越弱勢的就只能冒更大風險求生。訴求:「柯市長,流鶯是貧窮問題,不是犯罪問題!窮到賣B也要尊嚴,快落實性交易合法化!」

2018.10.2

日日春與三位老流鶯至市府再次對柯市長訴求「老流鶯,不能合法賣淫,只能被迫違法運毒!柯市長,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具體政策拿出來!」

2018.10.12

日日春與三位老流鶯至新文化運動紀念館開幕典禮向柯市長當面遞交陳情函,表達應針對落實性交易合法化提出具體政策,並訴求在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前,市警局應停止社維法80條執法柯市長事後回應:「搞不清楚在抗議什麼」、「不用在這抗議,應該到市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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