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選】公投能否調解社會矛盾?

2018/11/25
苦勞網記者

選舉激情在24日深夜唱票中達到高峰,直至此刻仍未回歸寧靜,除六都選舉外,廣泛引起熱烈討論的就是「公投」。2017年《公投法》修法,除降低提案、連署門檻,也下修公投通過標準,由過去的「雙二一」,改為簡單多數決,只要有效投票數達全國投票權人口的1/4,且同意票數高於不同意票,就算通過。

於是,在今年的選舉中,「公投」被普遍想像為某種民主政治的「最終處置方案」,包含能源、空污、性平等各諸多議題中,不同立場陣營的人士都希望通過催出公投票來落實自己的主張,最終形成十個公投案齊發的政治社會奇觀。

民主公投難脫藍綠對決框架

台灣的選舉政治始終難以擺脫藍綠的對立框架,而所謂藍綠又多半是沿著省籍的切割面進行陣營劃分。許多人曾試著用不同的語詞來替換這個分裂,如周奕成說是「第一社會」與「第二社會」,吳介民則稱為「第一民間」與「第二民間」,但無論怎麼命名,似乎都跳不開「一」與「二」的對決對立,即便嘗試召喚「一」與「二」之外的「三」,一到選前似乎又必然各自歸位,就是「三」也要被迫區分出其中的「一」與「二」。

在這次十項公投提案中,社運圈或曰進步派普遍反對「以核養綠」,反對核能,卻同時也反對國民黨提出的「反核食」公投,雖曰食品進出口往往不只是客觀中立的科學問題,背後有是否設置貿易障礙與本土保護的政治因素,藍營質疑綠營擬透過放寬核島周邊地區食品進口,交換日本當局支持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就涉及對於台灣在東亞區域中的定位問題,但是,只因為公投提案是國民黨提出,就不由分說地予以反對,顯示公投仍未跳脫藍綠格局。

2018縣市長選舉結果(特別是北高)顯示中間選民的崛起,但在公投方面仍可看到藍綠框架的深刻作用。(照片攝於柯文哲總部開票現場;攝影:王顥中)

在反空污公投方面,也是面臨同樣的弔詭。國民黨所提出的公投提案,是要求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的火力發電,以2017年火電占比82.6%計算,至2025年至少必須降低至75.5%,較目前《能源轉型白皮書》規劃的80%要低。確實,在國民黨提案中,並未細緻區分燃煤與燃氣發電,是提案粗糙之處,但在反空污聲浪全台高漲的此刻,仍然不能理解為何只因為是國民黨提出就要直接反對。

更不用提深澳電廠,在環保團體的積極抗爭下,賴清德終於懸崖勒馬宣布停止擴建,然而台灣並非沒有政策轉彎的前例,為反國民黨而在公投中做出「反反深澳」的表態,同樣令人不解。

以上三項公投提案,由於國民黨家大業大,透過地方選舉配合動員分攤額度,得以順利通過。卻在在顯示時至今日公民選舉投票意向中藍綠色彩的斑斑刻痕,多數覺醒青年進步學者仍無法自外。

公投能否作為社會矛盾的最終處置?

從1996年中華民國第一次總統直選以來,台灣2,300萬人的共同體想像邊界,隨著人民數年一次周期性的政治操演而逐漸強化鞏固。這次在諸多公投提案中,涉及台灣「名分」與定位問題的東奧正名最終未能通過,但事實上,十項的公投提案,即便不是題題都涉及台獨,卻都「事實上」凸顯了由2,300萬人決定「台澎金馬」這一政治實體未來社會生活道路方向的邊界與內外印象。

然而,正如「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往往只是個迷思,核廢料問題至今實際上不可解,政府只能透過字面上的「最終處置」方案來無限推遲,數人頭比數量的「公投」,做為社會矛盾的「最終處置」其實也是相當可疑。

歷史學者哈拉瑞(Yuval Noah Harari)在《未來簡史》一書中曾言:

民主選舉能產生約束力的前提,必須是人們認為他們與多數的其他投票者,共享了基本的紐帶。如果其他投票者的經驗,對我來說是全然陌生的,而且我相信其他人完全不理解我的感受,也根本不在乎我所在意的事情,那麼,就算我在投票時以一比一百的懸殊差距落敗,我也絕對沒有理由接受這個結果。民主選舉往往只能在已經存在共同紐帶的人群之間發生效力,像是擁有共同的宗教、共同的民族神話的人群之間,才行得通。民主的選舉,是解決已經在基本問題上達成一致的人之間的分歧的方法。

從現實的經驗看來,選舉以後,沒有一個公投題目的輸家會服氣,各有各的下一步盤算與主張。人們也將延續在公投時的不同意見表述,繼續分裂與對抗。公民投票,無論是作為一種民主的想像或者作為實際的政治方案,在解決共同體內部矛盾問題方面的效力恐怕都是捉襟見肘。那麼,是否能將之視為解決大於共同體或者不同共同體間(如兩岸統獨)矛盾衝突的方案,是值得未來進一步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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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民主,準備好了嗎?
2018-11-25 聯合報 蘇永欽(政治大學講座教授、司法院前副院長)

對民主政治的發展而言,星期六投票最值得關注的是,從鳥籠放出來的公民投票,儘管到寫稿的此刻還不知道結果,不論是過了一兩案,或一案都沒有過,我們都可以確定,公投已經是台灣民主的一部分。但大家準備好了沒有?
從國外經驗和民主理論來看,對於台灣跨出的這一步,怎樣悲觀應該都不為過。有效的政黨競爭可以原則上排除絕大多數公共事務付諸公投的合理性,有效的政黨合作才可使得某些公共事務付諸公投有一定的實益。這可以從多數民主國家迄今未開放全國性公投(除涉及主權讓渡者外),有公投制度的少數國家實際運作的範圍也集中在極特別的議題上。真正可稱為成功的公投民主,只有瑞士。但瑞士向來以其多黨聯合執政所謂的「比例民主」自豪,公投更多的意義在於補強被政黨河蟹的事務或制衡大聯合政府偏離民意的決策。把源於民粹主義的公投用在台灣目前這樣近於完全失靈,而且原因就在民粹主義的代議民主,只會火上加油。這正是我對民進黨和許多意見領袖過去把公民投票捧成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環,一直無法認同的原因。
民進黨全面執政以後,沒有像把修改集遊法的承諾忘得一乾二淨一樣,換了位子也換腦袋,把可能授與反對黨強大武器的公投法也放在一邊,反而在執政一年後大幅下修公投法的門檻,是大出我意料的一件事。也許是出於領導人對直接民主的真實信仰,用小人之心度之,當然也可能是為了保有用於兩岸的秘密武器,即使擺明的最多只能打憲法的擦邊球,訴諸國際更大於實際的法律效力。至於如何防範反對黨,那就要靠主管機關的自己人了。我不知道哪個才是真正的原因。但看東奧正名案政府態度的欲迎還休,以及中選會諸多不合常理的作為,小人之心好像更接近事實。
儘管從民進黨政府那裡早已看不到當年奉公投為民主最高境界的熱誠,民主化以來一直能在民主政治最關鍵的選舉上稱職扮演穩定者角色的中選會,在這次的選舉和公投上也是一路荒腔走板。但鳥籠已經打開,公投民主已不可逆。而且相對於過去六件公投案百分之百都是政黨的政治操作,這次十件政策或法律的創制複決案多數還是跨越藍綠的純民間提案,顯示這個民主新制已非政黨所能駕馭,是福是禍,只有全民共擔。
在我看來,唯一的選擇就是朝野政黨同心戮力的把這個不容易的制度推上良性循環的軌道,直到事實證明已不可為,再考慮是否修廢,誰又能說台灣絕對不會成為第二個瑞士?果如此,把這次公投當成教案好好檢討,就非常重要了。消極方面,找出執法不當之處,立即改善;積極方面,推動電子連署降低參與的障礙,並依審議民主的精神請唐鳳政務委員這樣的專家來規劃公投前的網路論證。只要有心改革,說不定真的可以反向的把公投變成提升民主政治內涵的支點,引導代議部門的政黨進行理性的競爭與合作,在民眾普遍厭倦藍綠惡鬥的今天走出一條新路。
民主政治能否藉此契機擺脫低檔徘徊的困境,所有獨立部門都承擔了極重要的功能,包括解釋憲法的大法官、掌理司法行政和司法政策的司法院、主管參政權行使的中選會和維護言論自由的通傳會,在獨立的保障下任令個人政治信仰霸凌憲法的價值其實是極其可恥的事。能否從台灣長遠福祉和引領華人民主的高度去撥亂反正,也就在一念之間。同樣需要檢視的是,許多自詡為公共知識分子的雙重標準和偽善嘴臉,實際上已經使得民進黨政府在過去兩年攬鏡自顧,完全失去了尺度:軍公教退休制度的改革寧可過而不要不及,台大校長非我族類必拔之而後快,公然威脅司法的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可以得到民進黨團高票肯定,同性婚的改革則是先倨而後恭,人民無一不看在眼裡。請問這些公共知識分子做了什麼又說了什麼,隨權力而搖擺,和那些被民主化更替掉的舊世代又有何不同?
這次的公投實質上可以看成公投元年,程序和內容都只能用粗糙來形容,但我寧可從整個民主政治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讓我們全民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