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兔死狗烹?中國醫附醫「腰斬」五大科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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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指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在未告知住院醫師,且未經勞資雙方協議的情況下,腰斬「五大科」(內、外、婦、兒與急診科)留任獎金,讓許多相信醫院而選擇留下來打拼的住院醫師不滿。工會指出,醫院的作法可能涉及片面更動勞動契約,也打擊院內員工士氣,已向衛福部、台中市勞工局提出檢舉,同時呼籲中國醫附醫提出更加妥適之作法。

五大科人力荒,各醫院祭出福利留才

內、外、婦產、兒與急診科俗稱五大科,除了因為專業性質涉及核心救命業務,近幾年來更因為報酬偏低、工作過勞以及醫療糾紛問題,出現了人力缺口。各醫院為了改善「人力荒」問題,無不祭出渾身解數,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於102年提出留任獎勵金制度,只要在這「五大科」留任達一年就加發五萬元獎金,留任第二年再加發五萬元。

近幾年人力逐漸回流,院方並未修改公告,卻擅自停發獎金目前擔任五大科第二年住院醫師的A醫師便表示,原先對母校有感情,感受到院方誠意,於是願意不顧大環境凶險而留任,如今發現醫院「狡兔死,走狗烹」,重來一次或許會另做生涯考量。

院方擅改規定,頻遭質問才更動條文

工會進一步了解以後發現,中國醫附醫的《留任獎勵辦法》是102年所制定,在105、106及107年中各經歷一次開會審議,對於條文都沒有任何更動,直到今年10月中,住院醫師發現獎勵金「被砍」詢問院方,醫院才私下更改條文,將獎勵金適用對象限制在103~105年留任的五大科住院醫師。問題是,這份《留任獎勵辦法》公告多時,住院醫師在應聘當下也考量該項福利而求職,如今獎勵金憑空腰斬,工會質疑院方是「片面不利益變更契約」。

雖無勞基法,醫院仍可能違反《民法》規範

住院醫師於108年9月起才會適用勞基法規定,根據勞基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院方的作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可直接進行勞動檢查並且開罰。縱使沒有勞動基準法的保障,《民法》第486條也規定「報酬應依約定之期限給付之」,報酬有所損失的住院醫師可依法向醫院提出賠償。工會表示,已向衛福部以及台中市勞工局舉報,若醫院涉及違法,主管機關應嚴加督促改善。

醫療環境崩壞,五大科歷經低潮多年,近幾年來稍有起色,卻見醫院毫不保留的砍福利,醫院追求的究竟是利益最大化,還是病人的福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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