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虐兒案 憤怒、難過之後,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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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近日多起重大兒童虐待案件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臺南市發生民代透過網路直播詢問案情事件,網路留言迅速串燒激起雙方衝突拉鋸,臺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及臺南市社工師公會堅決反對透過網路直播公審社工處遇,然而在抗議不斷拉升衝突下,受創的是每一位在高壓環境堅守崗位的兒保社工們,他們的心理狀態更是我們最為想關心和支持的。在一片充滿斥責怪罪氛圍下,社工處遇面臨多重檢視,一般人身心都難以負荷,更何況是長期處在高壓情境下的社工們,其身心狀況更是令人擔憂。

兒少保護/兒權公約/核心價值VS揭露資訊之衝突

可同理民代在接受民眾陳情,欲想要即刻幫忙的情緒和舉動,即便出發點是善意,不對稱的訊息溝通往往參雜了劇情,我們實難片面了解實情。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6條: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或隱私及所製作或持有之文書,應予保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洩漏或公開;兒童公約第十六條:兒童之隱私、家庭、住家或通訊不得遭受恣意或非法干預,其榮譽與名譽亦不可受非法侵害。社工在專業倫理上是不得在公開場合上談論個案狀況,然不說卻又難以化解誤解,說與不說間接成了社工制度下的兩難。

我們實不願看見兒虐事件重複發生,也希望透過健全的家庭政策、社會福利制度去兼顧兒童最佳利益及家庭重整,然有時候談何容易,實務上通報進案要介入處遇實為困難,非自願性的狀態下被罵及拒於門外,甚至於顯性、隱性的攻擊情況比比皆是,但社工人員仍秉持著專業及愛心為兒童建構家庭維繫而努力,非要到法院判決安置實不得已的處置方式。

從勞權談到身心靈壓力適應/期許建置「臺南市社會工作人員權益保障自治條例」

事件接連發生,工會更為留心所有受創社工們的勞動權益及身心狀態,當下不僅須要持續處理個案狀況,長期身心疲憊所引發的隱藏式職業災害也鮮為人知,在各種交錯連鎖效應下,尤其擔憂更多基層社工因創傷經驗而紛紛離職歸去,這時對於整體社會安全建構更是危機。

社政人員面臨高張力高衝突的服務型態,舉凡隨意揭露將造成更大的身心創傷以及社政人員及家人的人身安全,期許政府建置專法用以保障社會工作人員權益,避免不當方式揭露社政人員相關資料,臺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及社工師公會更在此呼籲民代及大家回歸靜待調查,讓社會局及兒保社工們能夠回歸專業處理後續相關事宜,我們能做的,除了祈禱及祝福,還有堅定支持和陪伴,共同度過此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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