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龍崎歐欣「水土保持計畫」違反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環團提出訴願,要求撤銷施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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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環團於去年12月21日得知前台南市代理市長李孟諺於2018年12月下旬發放龍崎歐欣全部41公頃水保計畫施工許可,遂於1月初召開記者會要求撤銷水保計畫施工許可。但台南市政府於1月16日卻回函不撤銷,環團遂提出訴願,舉出歐欣水保計畫違反水保法規,雖審查通過,市府仍可依照行政程序法撤銷。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環團及牛埔里居民已於今年1月20日前提出訴願,並已向台南地檢署提出補充告發新證據,歐欣水保計畫涉嫌偽造掩埋”相對高程”,根據水保計畫p3-3,3-9 ,A1區的EL+65m為最低掩埋高程,面積有11664.37m2,但附錄八,A掩埋區邊坡穩定分析的掩埋”底部相對高程”卻提高,而”頂部相對高程”不變,使得系爭”掩埋高度”降低,”安全係數”得以降低,誤導審查通過,也違反水土保持技術規範73條。

陳椒華又表示,根據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二十條:(地下水之調查):為瞭解計畫區地下水之存在與流動狀況,應進行地下水之調查,以提供作穩定分析、地下排水規劃及其他相關工作之參據,…「地下水位之調查,…觀測時間應包括枯、雨季、暴雨後及適當時間,以能掌握地下水之變化。」但系爭歐欣水保計畫中,地下水位並沒有觀測枯、雨季、暴雨後及適當時間,所以不能掌握地下水之變化;歐欣水保計畫P4-54(附件十三),補充水位量測只有鑽後一星期,四個月後BH18井量一次,並沒有觀測枯、雨季、暴雨後及適當時間,故牴觸牴觸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二十條。

牛埔里里長陳泰祥表示,一、歐欣場址有許多地調所公告的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不適合設置掩埋場;二、況且掩埋場預定地在二仁溪上游,汙水、滲出水會造成中、下游汚染。三 、掩埋場預定地,動、植物生態豐富,地質地景特殊,應定為地景公園做為教學及休閒之用,不容破壞。景特殊,應定為地景公園做為教學及休閒之用,不容破壞。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團長洪秀菊表示,龍船斷層穿過歐欣場區,向南延伸到高雄,龍船斷層帶掩埋有毒廢棄物,嘉南、高屏的地下水都將受到汙染,這是危害台南及高雄的不當掩埋,請台南市政府撤銷水保計畫。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李建畿表示,龍崎地景為世界級寶藏,應受到保護,絕不能掩埋廢棄物,民進黨執政的綠色價值不能淪喪。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黃安調理事長表示,歐欣場區有牛埔溪通過,終年有水,設置掩埋場已牴觸水土保持技術規範11條、187條,台南市政府依行政程序法撤銷歐欣水保施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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