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政黨立法院占絕大多數的優勢下,軍公教警消的退休金自107年7月變更新的退休方式。多數退休軍公教警消為了對抗此次違憲惡法的立法過程,在接到新的處分書後多依法提起訴願、復審。各訴願、復審機關如意料中駁回所有軍公教警消的訴願、復審,因此許多案件目前正陸續繫屬各高等行政法院。面對即將有幾萬件的行政訴訟將陸續提出,加上最高行政法院的審理時程,退休軍公教警消們不願再接受如此身心煎熬。人民有接近大法官的基本權!(The Right to access the Honorable Justice),依據司法院大法官第1211次會議決議,近萬人的退休軍公教警消今天集體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
按司法院大法官第1211次會議業曾決議:「聲請案件雖未盡審級救濟之程序,如事實已臻明確而無爭議餘地,且在憲法上具有原則重要性,大法官可以議決受理」,合先敘明。於此,目前行政訴訟案件陸續繫屬各高等行政法院,事實部分因重行核定退休金行政處分業已相當明確無爭議,加上立法過程的粗糙與針對性,違反憲法上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法治國及社會國等重要性原則。司法應保障民權並節省司法資源的考量下,依據前述大法官會議決議,集合近萬人的心聲,請憲法的保護者-大法官們,從保障人民權利的角度,為幾十萬退休軍公教警消的財產權及榮譽,守住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
我們在此重申,現今107年7月新法制定的軍公教警消退休金制度,是仍然破產且無法永續的惡法,退撫基金的缺失沒有改善跡象,只是將問題延後。退撫基金真正的問題:一、每年未依法足額撥補造成虧損逐年擴大 。 二、退撫基金操作績效不彰,不是投資保守所造成,而是制度與操作不當,造成虧損嚴重,且用黑箱方式隱匿,政府再推卸管理不彰的責任,栽贓到軍公教警消退休金制度。 三、退撫基金操作績效無法達到國外績優退休基金為7% 、未全面開放國內外優良基金公司代操且政府黑手的涉入,現職軍公教警消的退休金未來仍將面臨5年一次的「滾動性」減少。107年修法有欠周詳,造成如:資深警消人員不敢退,地方政府因經費欲拒絕接收剛畢業警消人員;公務員、教師屆齡再退,公務員、軍校報考人數大幅下降,流浪教師流浪的時間增加…。
依據108年4月6日財政部統計顯示,政府稅收已連續五年超徵,超徵金額達6,101億元。未見執政黨(國民兩黨皆然)對退撫基金足額撥補,未善盡雇主(資方)善待勞方退休準備的基本責任。這數千億的超收稅額,到底去了哪裡?如此情形,如何能安定政府的受雇者-軍公教警消的生活?另一方面,執政黨對於115年率先破產的勞保遲遲不敢依原定計畫改革,卻仍大言不慚夸言勇敢改革與承擔。甚至於108年1月26日對勞保年金是否會提前破產?行政院長蘇貞昌向勞工喊話、掛保證:政府絕對負起最終責任、保障所有勞工的權益。並指出,勞保年金的規模還有7,000億元,且政府109年還會挹注200億元,他並強調,政府絕對會負起最終支付的責任,絕對會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執政黨對軍公教警消的雇主責任到哪裡去?為什麼大小眼? 總統與立委選票才是真正的考量吧?
為了保障民權並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北學產、全教產新北工會、全退盟及全中教發出聲明,與退休軍公教警消一起前往司法院遞出釋憲聲請狀,讓大法官警覺這個違憲的退休金改革法律,已造成台灣百萬家庭的不安與動盪,數十萬人直接遭受惡法迫害,間接受害的人民更達百萬人以上。期盼藉由此次釋憲聲請,讓大法官做出鏗鏘有力的憲法解釋,為國家的司法防線再次塑立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