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3月7日行政院公佈教師法修法條文後,雖然引起教師團體的不滿,但卻讓家長團體團結一致,三番兩次發新聞稿、開記者會,4月28日更召集從各地來的家長,不畏風雨(氣象局事先的報導是可能會下雨)的聚集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靜坐,無非是希望立法院能儘速通過立法,讓不適任教師儘速離開校園。
讓不適任教師儘速離開校園,不僅是為了保護在校園裡的孩子,也是為了支持絕大多數的好老師,然而家長團體的支持,卻被反對修法的教師團體污名為是為了對付所有老師,家長團體認為以立法委員的睿智,應該可以理解家長團體的理性訴求,因此,呼籲立委諸公切莫屈服於教師團體無理的要求,與家長團體站在同一陣線,儘速修法讓不適任教師儘早遠離校園。
家長團體的成員多數具備豐富的社會經歷,不但可以看出老師的好壞,也可以體會在人情義理上,多數老師不會也不願意積極讓不適任教師失去工作權,然而,絕大多數老師也會因為極少數的不適任教師,而感到沮喪與不快,長期下來也會失去熱情,因此,如果能加入外聘委員,並降低教評會出席及表決門檻,讓不適任教師能儘速遠離校園,絕對是多數老師的意願,也將提振老師的士氣。
如果依照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家長團體大可以要求外聘委員必須是家長代表,甚至要求教評會委員中,家長代表的比例應超過一半,但家長團體並未做此要求,因為家長團體也非常尊重專業,認為如果教育部能夠建置一個人才資料庫,要求未來各校要處理不適任教師時的外聘委員,必須從這個資料庫中選取,將會更有效地處理不適任教師,並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絕大多數的家長都有自己的工作,無法像教師團體那麼有組織的動員與遊說工作,但家長們絕對是希望不要再有受害的孩子,也希望好老師能更好,且有更好的教學環境培育所有的孩子,因此,特別在4月28日,也就是立法院將逐條審查教師法的前夕,到立法院群賢樓靜坐,呼籲立委諸公能明辨是非,跟家長們站在一起,支持孩子也支持好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