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解嚴32周年紀念日,我們是一群白色恐怖時期的受害者,齊聚在白色恐怖紀念碑前,原本應是帶著喜悅的心情來紀念這個日子,但今天我們卻帶著非常沉重的心情,要向大家宣告,新白色恐怖在民進黨主導下,又來了!
就在最近,民進黨當局剛剛主導通過了「國安法」及「刑法外患罪」的修正案。這兩個法令的修正通過,令台灣人民深深壟罩在新白色恐怖的陰影下。
新修正通過的國安法二條之一第一款,其條文修訂如下:
「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違反此條規定者,將被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到一億元罰金。
根據這條法令,所有往來兩岸之間的台灣人民,如導演到大陸拍片、藝人到大陸演唱、柯文哲到大陸參與雙城論壇、台商到大陸經商、學者到大陸講學、學生到大陸就學、青年到大陸就業、記者到大陸採訪、甚至一般民眾到大陸旅遊….等等,都可能因與大陸的相關「組織」接觸,被民進黨政府認定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的行為,而觸犯此法條,被處七年以上重刑。
這是一條完完全全的新白色恐怖條款,它以極重的刑責,恐嚇著所有台灣人民,以非常模糊的「組織」認定,可隨意入人於罪。影響台灣人民正常生活甚巨,眾多往來於兩岸的人民將時時面臨坐牢的威脅。
另外,民進黨也修正通過,將「刑法外患罪章」全部適用於大陸地區、香港、澳門。而依據此法104條規定「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一來則台灣民間組織或政黨人士進行一國兩制方案的民主協商,或者僅僅是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公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就可能面臨死刑的重罪處罰。這嚴重侵犯人民的政治主張及言論思想自由。
與此同時,民進黨也擬於立法院下個會期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通過匪夷所思的「中共代理人法」,此法預定規範禁止臺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中共黨政軍機關(構)、相關團體或其派遣人之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禁止與中共黨或其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安之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以及出席或參加其所舉辦或與其共同舉辦之會議,發表危害國安之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元以下罰金。此法將以難以認定的國安問題,亂扣國安紅帽,嚴重封閉了台灣民間團體與大陸之往來。
民進黨在短短期間內,如此罔顧人民基本權益的修法,正式宣告民進黨政府將重啟白色恐怖;當如此的白色恐怖法制通過,民進黨近年口口聲聲掛在嘴邊的所謂「轉型正義」,就將自動在台灣人民面前徹底破產!
我們是一群白色恐怖的過來人,切身的經驗告訴我們,台灣新一輪白色恐怖已悄然降臨。在白色恐怖下,當屬於人民的權力,一步一步被當權者限縮奪走後,台灣的法西斯政權就將出現,而歷史告訴我們,一旦出現法西斯政權,全民將是最大的受害者,無一倖免。
在台灣一九五零年代開啟的白色恐怖是所有人民都不能忘卻的傷痛記憶。在這個意義上,如果民進黨宣稱推動的「轉型正義」真要撫平這樣的傷痛,怎能蓄意復辟當年造成台灣人民深刻傷痛的白色恐怖惡政?這樣的復辟是今天的「轉型正義委員會」也認同的手段嗎?這樣的復辟難道不與「轉型正義」的理想全然衝突嗎?身為政治受難人的我們,在此要求「轉型正義委員會」給我們一個答案。或者,真正站到我們作為白色恐怖過來人的這邊,一同反對蔡英文政權在二十一世紀復辟白色恐怖的惡政!
從人民的角度來看,當前的兩岸正處於緊密連結的時期,無數台商在大陸經營,200萬台灣人民在大陸就業,無數的台灣人民為了生活忙忙碌碌的奔走於兩岸之間,每年兩千多億美元的兩岸經貿往來,是台灣經濟的命脈,容不得台灣自絕於大陸經濟體。為台灣社會發展和人民福址設想,當年國共內戰造成白色恐怖的時代悲劇豈能再發生。但是非常遺憾的,今天我們看到,民進黨違逆兩岸和平發展的時代潮流,不惜罔顧人民的利益,執意以白色恐怖的新手段,壓制兩岸人民的交流,限縮兩岸人民的來往。
事實上,今日台灣人民的生活,已離不開緊密的兩岸關係、兩岸的和諧共處,是台灣人民幸福的保障,任何限縮兩岸和平發展的法令,終將危害台灣社會整體發展而被人民唾棄。今天是解嚴32週年紀念日,是台灣人民共同奮鬥爭取來的民主成果,我們知道民主自由得來不易,兩岸和平發展的局面也得來不易,民主潮流是不可逆的,兩岸和平交流的時代潮流也是不可逆的,讓我們攜手為兩岸和解為兩岸人民福址共同打拼,徹底終結白色恐怖的歷史。在此,我們呼籲台灣人民,拒絕民進黨的裹脅,制止民進黨一意孤行的新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