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發會每年審核公共建設預算,仍要求各部會以資本預算為主,限制經常門只能佔比公共建設20%以下,而且各部會編列公共建設預算,經常門不得超過資本門二分之一,這樣的規定讓各部會都傾向以編列工程方式來爭取預算,致使公共工程浮濫。而且相對於美、日、韓,用較為靈活的預算編制方式推動公共建設,台灣反而不能透過公共建設,快速強化服務業以及各產業創新、研發等軟實力,影響台灣國際競爭力甚鉅。爰此,本辦公室於上個會期的衛環委員會中,針對相關規定,要求國發會及主計總處提出相關檢討報告。
此次公聽會,希望針對相關議題,尤其是跟環境保育相關部分,讓民間團體、學者以及相關政府機關,提出建議以及對策。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吳玉琴國會辦公室
公聽會時間:2019年9月3日 星期二 早上9點半開始
公聽會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邀請出席發言民間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副執行長 徐銘謙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監事/綠野生態保育協會副秘書長 張宇欽老師
台大城鄉基金會 蔡福昌執行長
荒野保護協會 黃雍熙
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 陳郁屏執行長
地球公民基金會李翰林博士
台大經濟學系 李顯峰教授
資源及環境保護服務基金會 董事 黃于玻
邀請政府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計總處、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處、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業委員會水保局、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觀光局、環保署空保處、環保署環管處、新北市觀光旅遊局、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預定討論主題:
一、 跟水利署相關:
1、地層下陷問題,通常無法用工程手段解決。在公共建設預算以及前瞻基礎建設經費中,以資本門為主編列預算,看不到地層下陷的計畫經費。
2、目前河川防洪工程浮濫,導致河川嚴重水泥化問題。
二、 跟步道維護相關
1、 步道工程,常常有新建以及工程發包經費,但是卻常常沒有編列維護的經費(每年例行經費常常被刪減)。
2、 以工程發包為主來維護步道,常常偏重設施、硬體,經費常用在興建廁所、涼亭,用在步道維護經費反而少。
3、 希望針對「工程步道」進行反思以及檢討,儘量避免大型機具和外來材料對當地環境造成過多擾動,避免單一、快速與粗糙(對環境而言)的工程步道對大自然帶來無法回復的傷害。
三、 社區營造部分
1、 在經常門的預算計畫中,要求達成的目標中包含了設備以及設施的完成,實際上減少了經常門的可用預算。
2、 工程預算相較於社區營造預算龐大,而且在社區經營能力足夠之前,便興建社區難以經營的工程,致使硬體工程無法發揮最大價值,甚至成為社區營造工作的障礙。
四、 經建會時期委託的相關研究案提出的建議以及國際上其他國家相關的制度設計(資本門經常門制度檢討,吳中書、李顯峰教授主持的研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