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外來政權不當侵害台灣原住民族尊嚴與權益的歷史事實,有待調查與釐清,我們尚且理解,要發掘和解所需要的歷史真相,還需要一段時間。但是,台灣政府曾欺騙蘭嶼達悟族人,自 1982 年起,將10萬多桶核廢料堆置在島上迄今,且多次承諾限期移出卻屢次政策跳票,此一令人難忍的事實,是蔡總統極具歷史意義的道歉中,最應該要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與期程的指標議題。
遺憾的是,時至今日,蘭嶼核廢料的問題在林萬億政委、原民會、經濟部國營會、台電公司、原轉會委員代表的秘密協商下,從未以達悟族民主式參與之共識決的方式進行溝通處理,卻被執政黨以廿五點五億元的補償方式,還利用在選舉的當下,把核廢料議題拿來當政治上的操作,對於這樣的行為我們認為極其不當而給予嚴重的譴責。
達悟族人經歷三十多年的陳情抗議,於2016年正式提交法案【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處理暨補償條例】,希望核廢遷出能夠法制化,然而,佔國會多數的民進黨政府,四年來未將該法案排入優先議程裡,目前為止蘭嶼核廢移除,都尚未見到具體時程與方案,因此我們期盼的是看到一個立法與政策落實的確切時間表,這才是蘭嶼真正盼望的。在確定遷場前,就代表侵害還持續存在,請勿以補償拖延遷場的時程,陷達悟民族於不義。
過去政府在行政院下曾設置的蘭嶼遷場委員會及核廢災民溝通協商平台,此時,我們必須強烈要求蔡政府重新搭起平台,建立獨立且長期有效的溝通機制直至核廢遷出蘭嶼為止。
另外,關於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委員會,我們必須指出,真相調查報告的結果,並不意謂著是最終的結果,族人期盼能依循二二八真相調查委員會形式,讓調查能持續性的進行揭露、尋找及挖掘更多的史料素材,讓更多的證據說話而不是一槌定音。最後,在真相事證未全面,核廢遷出未明確的前提下,我們希望政府全力協助族人,將遷出訴求完全法制化,以充份保障族人權利。
我們強烈要求蔡英文政府必須正視達悟族人的共同訴求。
一、要求【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處理暨補償條例】,列入新會期優先法案處理。
二、要求政府個別建制【蘭嶼核廢處置及賠償之溝通平台】。
三、要求【蘭嶼核廢料貯場設置真相調查委員會】持續性揭露與挖掘新素材。
四、要求政府25億補償金,轉作核廢遷場預算,以徹底落實原住民轉型正義。
----
主辦單位: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
記者會出席聲援團體: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補充回應:
記者會後與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會談,提出訴求,我方回應如下:
謝謝林政委願意與蘭嶼人當面會談,也表達願意將訴求轉達給總統與行政院長,我方肯定當面會談的誠意,但仍要重申訴求需要政府更具體的回應,這只個開端而已,訴求未達之前,我方會持續發聲訴求。
1.我方提出兩項要求【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處理暨補償條例】,列入立法院優先法案處理,以及要求政府個別建制【蘭嶼核廢處置及賠償之溝通平台】,蘭嶼真正期待的是平等尊重的溝通方式,希望林政委能傳達至行政院與總統,做出具體承諾。
2.關於我方提出【蘭嶼核廢料貯場設置真相調查委員會】持續性揭露與挖掘新素材,讓更多真相能被揭露,林政委對此有正面回應,表示此委員會可以持續調查。
3.我方要求政府25億補償金,轉作核廢遷場預算,以徹底落實原住民轉型正義。林政委表示核廢遷出另有預算,此25億補償金將尊重蘭嶼當地意見,成立以當地居民為主體的基金會來處理。但我方必須表達,目前的補償金並未真正審慎思考對於達悟族的影響與危害,在法源不清、程序不正的情況下,甚至可能造成社會崩解,陷達悟人於不義,政府必須停下腳步接受建議。
我方必須強調,政府不能迴避政治責任,不能以不同業務主管權責來回應,對蘭嶼人來說政府是個整體。核廢遷出蘭嶼需要立法落實,以及建立國家對族的蘭嶼溝通平台,是我方認為最首要的程序與訴求,不應略過溝通程序,而直接以行政要點來處理補償的相關事宜,對於林政委的回應雖不滿意但可接受,期待意見傳達後,接下來能有更具體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