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4
針對樂生保留團體再度發動抗爭,要求政府處理院民續住、樂生院區地質及古蹟審查等問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表示,相關問題皆有權責單位負責處理中,希望樂生保留團體放心。
對於樂生團體反對任何拆遷重組計畫,工程會表示,在樂生自救會原先訴求的保留方案中,就已包含異地重組3棟、拆除6棟(詳見附表),經考量院區安全並兼顧捷運施工需求之工程技術最大可行下,工程會委託專業技師公會設法儘量原地保存,無法原地保存的部分,則比照樂生自救會原訴求設法異地重組,才提出目前的保留方案,拆遷重組的部分,乃是比照樂生自救會原先的訴求辦理。
對於樂生院民在施工期間的續住問題,工程會表示,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已確定施工期間可續住的範圍包括:反省舍、怡園舍、嘉義舍、玉山舍、新生舍、新建舍、朝陽舍、雙愛舍、澡堂、餐廳、漁翁舍、大廚房、小餐廳、洗衣房、惠生一舍等15棟房舍,院民續住的問題已可解決。
有關樂生院區的地質安全問題,工程會強調,此專業範圍屬台北市捷運局業務職掌所在,捷運局亦將委託公正的第三者進行地質鑽探檢視以召公信,各界應尊重各級政府權責及顧問公司相關專業技師簽證的責任。
樂生院民長期遭遇,令人感同身受,無論基於人權立場或保留文化觀點,均應盡力維護,此乃政府一貫立場;惟查捷運新莊機廠早於民國83年即已定案且已施工大半,沿線居民亦無不殷盼早完工通車,以享交通之便,是以政府自必在兩難之下,博採周諮,俾在兼容多元價值之下,達到照顧全民利益之最大公約數,請樂生保留團體理性面對。
樂生院保留綜合比較表
方案項目 | 原備查案 | 文建會
(樂生自救會)案 |
工程會
(技師公會)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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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建物數(棟) | 原地保留 | 20 | 46 | 39 |
平移或異地重組 | 2 | 3 | 10
(納入園區整體規劃 擇要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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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建物數(棟) | 33 | 6 | 6 | |
建物總數(棟) | 55 | 55 | 55 | |
通車日期 | 96.4.15交付用地,則 於102.2通車。 | 較原備查方案增加約3.5至4個月(至102年6月) | 評估建議102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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