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程序民主」在現代社會是很虛偽的一套東西,因為它太容易為當權者所操弄,甚至藉以正當化其粗暴之作為。
有權者在面對程序瑕疵時,總喜歡採取「事後補正」,比如說,七天假決議要砍了,才假意辦幾場根本沒有實質意義的公聽會;又如世新大學其實已經做成社發所停招的決議,然後才事後補開幾場「師生溝通會議」。
但是此次教育部包庇稻江董事會違法停招的行徑,比上述二例更加荒誕且無恥。稻江校方在今年5月無預警宣布停辦,而後在學生6月11日的抗議爭取下,才讓教育部不得不退回學校的停辦案。
但人們不知道的是,稻江校方早就於去年9月,在「未報教育部核准」的情況下私自違法全面停止招生。今年的大學聯招,也就沒有了稻江學院。
依《私校法》規定,私校各科系所之停招,應經提報教育部審核通過始得進行。且依「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9條之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向本部申請增設、調整下一學年度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者,應於規定期限內,檢具計畫書向本部申請。...」
換言之,今年度(109學年度)的招生,無論增設或調整,都是在去年(108年)9月就要在規定期限內報部申請,待教育部核定後,學校才能依核定科系所與名額進行招生,或者不招生。
倘若學校違法私自停招,法律效果在《私校法》第72條第2項也明定:
「學校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人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命其解散:…二、未報經核准,擅自停辦所設私立學校或停止招生。」
但經工會查證,教育部民國108年10月21日公布之「109學年度大學校院總量增設調整核定表」,稻江校方並未提出109學年度任何科系所停招的申請,亦即,在未申請的情況下,稻江109學年度仍需招生的科系應仍有:時尚美容藝術管理學系、動畫遊戲設計學系…等11個科系。
然而,事實上稻江校方卻偷偷地未辦理上述各科系所109學年度的招生,並且對此事保密,也未告知校內師生。稻江校方擅自違法停止109學年度招生,就是刻意要造成學校今年不會有新生入學,以達到進一步停辦學校,轉型圖利校產的目的。
如此明顯且重大之違法行徑,教育部事前肯定知情,至少在去年10月核定聯招名額時,也知道今年稻江毫無參加聯合招生,但卻未依法報部核准。
但無論如何,我總覺得既然工會已經舉證歷歷向教育部公開檢舉了,教育部再怎麼顢頇怠惰,依法總得有些作為吧。
結果沒想到,我們6月24日發出去的檢舉公文,教育部裝死不回覆;7月2日我們再度發文詢問進度,教育部繼續裝死不回應;然後,終於在這週等到教育部的回復公文,我們才知道,為什麼教育部非得拖如此久才敢回覆!
針對工會6月24日的檢舉,教育部回說:「他們已在109年7月15日提私立學校諮詢會,決議停止稻江109學年度起全部班級之招生。」
你以為你看錯了嗎?今年不就是109年?教育部109年7月15日核定停止學校109學年度的招生?但今年7月初大學指考都考完了耶。109年的招生或停招,明明是108年就要核定的!
顯然教育部是在收到工會的檢舉公文後,發現紙包不住火,但又要配合學校打假球,不願意依法解散重大違法的董事會。那怎麼辦,只好趕快加緊腳步,幫學校加開一場私校諮詢會,事後補足停招的程序。
教育部知道它們為了包庇學校所做的這個行為有多嚴重嗎?
知道這會引發的危機有多可怕嗎?
如果針對稻江未報部就私自停招,教育部可以視而不見,甚至幫它善後擦屁股,那就代表,日後每一所大專院校,都再也不用報教育部核准,就可以自己決定招生名額或是停止招生。
它帶來的毀滅性後果,例如世新大學如果要毀滅社發所,根本不用申請,也不用花錢打什麼行政訴訟,反正就是先幹再說,只要不辦理招生,不就實質達成停招社發所嗎?反正有稻江前例可循,教育部也只能乖乖閉嘴!日後有私校想要停辦,也不用提計畫向教育部申請,就私自全面停招就好,反正過沒幾年就實質達成清空學生的目的,何必向教育部提出停辦?
過去,我們以為教育部就是顢頇、怠惰、無作為,但我錯了,教育部不是無作為,只是它的作為通常不是展現在保障師生的權益,不是展現在依法依職權之上。這次,我是真真實實見識到,為了包庇稻江董事會的違法行為,為了用最便宜行事的方式粗暴解決停辦爭議,教育部可以有所作為。它的作為,就是無視於自身作為教育主管機關的法定職能,就算幫違法學校「違法事後補足程序」都沒問題。在這個層面上,教育部倒是很強勢、很積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