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PCA執行長姜怡如表示,動保團體過去曾多次前往調查提出證據,園內多數動物都被飼養在冰冷、單調、環境惡劣的鐵籠內,動物長年無法接受自然光照,籠舍環境單調貧脊,完全不符合動物習性,使得動物出現嚴重刻板與異常行為;而動物生病或有異狀時,也未能獲得妥善醫療照顧。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則指出:蛇王農場除了不當飼養動物外,更屢被揭發意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並私自將獅、虎配種繁殖出天生基因缺陷的「彪」,導致動物飽受生理缺陷殘疾之苦等違法行為。
108年兩會進行「全台私人不當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查」時,更發現蛇王農場內的長臂猿、阿拉伯狒狒、食蟹猴、黑面白猴、馬來熊、亞洲黑熊、孟加拉虎、非洲獅等10隻動物,其飼養環境惡劣,動物健康狀況不佳,呼籲政府正視虐待動物問題。後經林務局介入救援,協調安排收容,多隻動物經轉送後,被診斷出嚴重健康及異常行為問題。過程耗費政府與民間大量資源,無辜動物飽受慢性折磨。
農委會已於108年9月陸續公布二項動物展演管理子法,包括《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免經許可之動物展演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目前各縣市陸續審查動物展演許可案件中。其中《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動物展演者應於營運計畫書中詳細記載:歇業、停業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飼養、照護展演動物時之動物安置及處理規劃,並應依同法第五條繳納相應保證金,此保證金則作為「展演動物者因無資力,或其他原因未依營運計畫書飼養、照護展演動物,或對傷病之展演動物未給與妥善之醫療照護,代其飼養、照護或醫療之費用。」或「展演動物者負責人行蹤不明、歇業、停業或緊急情形,未妥善安置、處理或醫療照護展演動物,必須立即介入安置、處理、照護或醫療之費用。」之用。
兩會呼籲各縣市政府,以蛇王農場為借鏡,嚴謹落實《動物展演管理辦法》之許可審查與核發,確保業者在動物飼養照護上具備專業能力,並嚴格要求動物展演場所妥善規劃退場機制,以避免最後政府必須耗費公帑,拿人民的納稅錢為利用動物牟利、摧殘動物卻無力善後的業者擦屁股。
春節將屆,兩會並邀請民眾一同抵制未提供符合動物習性的展演場所,若發現未經許可利用動物展演行為,動物展演場所有不當對待動物或不符合習性飼養之情形,可拍照紀錄向各縣市動保主管機關或兩會檢舉,讓動物展演場所內的動物福利獲得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