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集團打壓王慶宏理事長等勞動人權,本會已請法律顧問邵允亮律師,依勞動事件法提告,請已屆齡延退翁朝棟董事長踹共!
一、 高雄獨立總工會指出:高雄獨立總工會為中鋼公司法人股東,股東戶號V10240。中鋼公司109年股東會年報,揭露「中鋼及子公司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以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原則與精神,」(中鋼公司109年股東會年報第71頁)。
二、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表示:中鋼集團以翁朝棟為首之經營團隊,對待工會搞「雙標」,拉攏中鋼工會,打壓中鋼集團內子公司之獨立專業工會,如中鋼運通公司企業工會,該工會為台灣第一個為船員爭取適用勞基法身分權,由理事長王慶宏草擬訴狀,向法院提告,109年7月22日,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重勞訴字第4號民事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567萬1,696元及自109年4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本件訴訟是台灣第一個由法院認證,海員勞工勞動契約應屬於不定期契約案例。一個為基層員工發聲的工會,又能以專業透過司法救濟的幹部,卻不容於資方。
三、 具有博士學歷、且在中山與政大兼任教職張緒中理事長表示:一個站在工會會員立場,有理想專業的獨立工會,在追求獨立自主,要求與資方對等協商的年輕工會,卻遭受公司一連串打壓,難得一件的知識型工會理事長王慶宏及一位女性優質幹部(20年來考績皆優等與甲一級可以調薪n-6%),雙雙第一次被考評為(甲二即不能調薪)。而根據中鋼運通公司網站資料,該公司董座由中鋼公司副總即兼任。中鋼集團一條鞭領導,早已屆齡延退的翁董事長難以卸責。從中鋼公司109年股東會前到股東會後,公司一連串打壓工會案件可證,中鋼集團企業依舊存在戒嚴高壓威權領導。
四、 張緒中理事長表示:中鋼公司109年股東會前,翁朝棟董事長在股東會前一日(109.06.18),與中鋼集團工會幹部溝通,請問翁董事長:有沒有要求工會幹部,在股東會不要提及經濟部次長兼任中鋼董事曾文生,遭刑事判刑確定乙事﹖請問翁董事長中鋼的企業社會責任只是宣傳口號﹖作文比賽﹖真正專業的股東,不會只關注中鋼股東會發甚麼紀念品,不要把中鋼真正專業的股東看LOW了。110年股東見真章!
五、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以法人股東,建議中鋼公司應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平等對待集團內各工會,中鋼公司翁朝棟董事長回應,公司非常重視勞資關係,也會要求集團企業經理人重視勞資關係。然而,針對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幹部,為建立獨立自主會務運作,期待用專業知識、民主方式與資方進行對話,卻遭受中鋼集團充滿威權經營階層一連串威嚇打壓,中鋼集團經營階層領導文化,並未因台灣民主化而進化。
六、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呼籲:為保障勞動人權,落實公司治理3.0企業社會責任精神,維護中鋼人事制度,經濟部撤換已屆齡董事長翁朝棟。本會強烈求懸命高雄陳其邁市長,立即責令所屬進行強力勞檢,維護高雄弱勢勞工生存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