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幹部遭違法解雇,復職路迢迢!神腦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去年(2020)5月遭到神腦公司解雇,勞動部裁決會9月判定神腦解雇構成「違法打壓工會」,屬「解雇無效」應讓他復職,但神腦堅持上訴,即使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要求神腦在訴訟確定前先讓陳政國復職,神腦仍繼續抗告,讓陳政國大嘆勞工有夠弱勢,不知何時才能復職。
由國營公司轉投資的神腦國際公司,去年解雇年資近15年的工會理事長陳政國,經勞動部裁決認定神腦「打壓工會、解雇無效」,應予復職;陳政國也提出確認雇傭關係之訴訟,台北地院依據《勞動事件法》第49條,作成「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在訴訟出爐前,神腦應「繼續雇用陳政國並給付工資」。而在今年2月,高雄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會也認定神腦因陳政國的工會會員身分,而有「差別待遇」之情事,構成《就業服務法》中的就業歧視。
依照裁決命令和法院的假處分,神腦本應讓陳政國復職,但是神腦卻大打法律戰,針對勞動部的裁決提起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救濟,另就法院的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進行抗告,連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認定神腦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裁處書,神腦也提出訴願救濟,就是拒絕讓陳政國回去工作。
神腦勞資不對等 法律資源可見一斑
神腦工會理事長陳政國今天(3/3)偕同聲援的工會到神腦總公司外抗議,痛批神腦知法玩法,即使裁決、法院判決都輸,仍拒絕讓他恢復原職。
陳政國表示,針對法院「定暫時狀態處分」,神腦目前「只做半套」,僅恢復支付他薪水,卻不讓他復職,且一開始只給他三千元的全勤獎金,是後來他委請律師由台北地院強制去扣錢,才向公司拿回三個月薪資,但也沒有勞健保,顯示公司根本沒有誠意支付。
陳政國說,神腦不服法院假處分持續抗告,但即使一、二審都被駁回,神腦仍要抗告到最高法院,逼得他每次審理都要委任律師;而確認雇傭關係的訴訟還在一審當中,公司就委任三名律師組成一個律師團處理,但勞工光是要委任一個律師就很辛苦,令他直呼「壓力很大」,更凸顯勞資之間法律資源的極度不對等。
「連官股轉投資的神腦都無視法律,何況是其他企業?」陳政國說,要不是有桃產總、新北市產總等工會幫忙,一般勞工根本撐不下去。他也表示,他遲遲無法回歸職場,勢必對其他員工產生寒蟬效應,看到理事長被解雇,告贏了還回不來,新人也不敢入會,嚴重影響工會運作。
美光工會理事長馮澤源跟陳政國的案件雷同,同樣也因參與工會活動遭公司解雇,並被勞動部判定為「違法打壓工會」,並有法院的「定暫時狀態處分」加持,然而資方也只恢復支薪,不讓他回去工作。馮澤源表示,對工會幹部而言,除了希望可以領到薪水,更希望可以穩定經營工會,爭取勞動權益,所以一定要恢復工作,這也才符合《勞動事件法》的目的。
針對工會抗議,神腦公司則發出新聞稿強調,目前針對裁決和法院假處分都已經提出救濟,和陳政國的雇傭關係將等訴訟出爐後才會確定,並無違法情事。工會則揚言,他們得知神腦公司股東會將在6月21日召開,若陳政國屆時仍未能復職,他們一定會動員工會包圍股東會,要求神腦還勞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