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多國以疫情為由擴大攻擊人權:AI年度人權報告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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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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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從1962年即推出第一本年度人權報告,59年來不間斷地提供世界級的人權狀態觀察和研究,雖然在2019年的年度報告只能以區域層級發布,但今年年度人權報告再度回到全球層次。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2020年在COVID-19疫情下,人權侵害的情況並未減緩,世界各地的人權捍衛者及尋求庇護者,都面臨了更大的挑戰。亞洲區域所面對的公民社會空間的縮減,更是嚴峻,不論是泰國、緬甸、香港或是菲律賓、印度、土耳其,都面臨重大的變化。全球的防疫措施中,像是追蹤個人手機訊號或是以電子設備進行監控,若無明確規範或時間限制,都可能產生侵害人權的疑慮。而台灣在2020年7月死刑執行辦法的更動中,並未禁止對有精神障礙的人施行死刑,令人失望。同時,台灣對於尋求庇護者、難民,依舊沒有提出任何有效、有幫助的法規及措施,甚至在部分案例中,台灣政府的作為也有違反「不遣返原則」的疑慮。但我們也肯定台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期待它能扮演起監督、促進及推動國際人權法在台灣具體落實的重要角色。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東南亞及太平洋區域辦公室副秘書長羅助華表示,新冠疫情蔓延,在2020年造成至少180萬人死亡,如果武漢當局聽取李文亮醫生有關「新致命病毒」的警告,最後情況可能多少有些不同。然而,李文亮卻因試圖提醒其他醫務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而受到懲罰,這是中國政府在疫情初期嚴重不負責任地象徵,也警醒全世界,在公衛危機中,打壓資訊自由必然會引起更大的災難。羅助華更指出,不只是中國,柬埔寨、新加坡、印度等國家也以管制「假新聞」為由,推出法案及其他措施,以進行訊息審查及懲罰批評者;部分國家領導人更借疫情為由,打壓各種批評聲浪,首當其衝的就是人權捍衛者及記者,如菲律賓的新聞工作者Maria Ressa被判重刑;越南政府擴大網路言論審查,在Facebook和YouTube屈於壓力配合下,越南言論自由日益萎縮;泰國當局針對疫情實施「緊急法令」,打壓不同意見並起訴參與政治和憲改和平集會的學生及相關人士;香港警方以疫情為由禁止至少14場抗議活動,包括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六四燭光晚會,儘管受到禁止,今年仍有數千人照常出席,其中26名參與者因此被控參與非法集會;印度、泰國及想港等地警方,持續使用過度且不必要的武力驅散參與和平集會的民眾;緬甸在鎮壓抗議軍事政變的過程中,已有超過500人身亡。羅助華還指出,在亞太地區,疫情也使移民、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處境惡化,如新加坡移工受到嚴格檢疫措施;馬來西亞移工因涉犯移民法規,遭拘留於過度擁擠的設施中,增加了他們染疫的風險;在泰國,移民及難民受到無限期地任意拘留,擁擠的拘留設施提升他們的染疫風險,另外,泰國政府去年多次拒絕載有數百名羅興亞難民的船隻上岸;馬來西亞當局亦多次拒絕讓載有羅興亞難民的船隻靠岸,最終雖准許其登陸,卻被當局以觸犯移民法的方式處理。羅助華指出,中國政府雖在對新疆維吾爾族和其他民族展開大規模的任意拘捕行動、政治教化及強制文化同化運動,以及香港國安法等議題上,受到多國譴責,然而,因中國在聯合國影響力甚大,致使國際社會未能做出有力的回應。羅助華也強調,以「國家安全」、「打擊恐怖主義」之名,限制人權的政府不只中國,如菲律賓去年7月通過的《反恐法》,賦予政府可以任意拘留被認為是「國家或國家領導人的敵人」之人;緬甸軍方則在去年,利用反恐法起訴三名與阿拉干軍接觸的記者,並迫害舉辦反戰抗議活動的學生團體領導人。

立法委員林昶佐表示,疫情期間跨部會資料整合,是因應疫情時的緊急手段,在使用上必須要確定其措施的終結時間,在疫情結束後應該斷開,這不僅是影私權的問題,更是國家安全問題;另外林昶佐也指出,根據杜克大學的統計,高收入國家比低收入國家取得更多的疫苗,疫苗的分配不均時,比較落後的地區,如非洲、拉丁美洲容易成為中國推銷劣質疫苗的對象,如果國際人權、平等問題沒有確實達成,就容易形成獨裁者的溫床,讓中國、俄羅斯等有機會藉此擴大影響力,並造成後續更多更難處理的問題。

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從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至今已經造成全球285萬人死亡,對各國的政府以及人民來說都是極大的威脅。在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中指出,疫情對弱勢族群的傷害之所以那麼大,是因為這些弱勢族群,如移工、外籍漁工、無家者、移民及障礙者,這些原本就是被體制長期忽略、排除的人,當疫情的危機出現,就像這個體制的照妖鏡一樣,所有體制的缺陷和不平等都會被呈現出來,並受到更多壓力及歧視。

立法委員范雲指出,社會學的知識提醒我們,疫情等災難往往凸顯甚至加劇了既有的不平等與人權威脅;AI的報告證實這樣的觀點,警醒全球政府與人權工作者。范雲表示會持續在立法院監督報告中的各項議題:譬如就防疫監控,去年審查紓困預算時她提出預算提案,要求建立監控手段評估機制、申訴機制,並在必要性消失時立即消除資料;又如報告提及台灣在去年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籌備人權兩公約國際審查,這是民主國家重要的自我檢視機制,范雲強調這些獨立調查與審查不能流於形式,應落實到具體的人權政策與措施。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表示,去年全球遭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台灣所幸應防疫措施超前部署,疫情控制得宜,然而,因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措施,民眾的影私權因而被影響。隱私權是公政公約所保障的權利,鑒於疫情影響,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提出「應對2019冠狀病毒的指導方針」,國家人權委員會為保障及保護人權,將依據國際權標準及規範,以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之指導方針,適時檢視政府政策。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台灣整體人權形勢,與全世界其他國家、特別是區域中其他國家相比,的確表現相對好,但台灣仍有許多人權狀況需要努力:除AI年度報告提出來狀況,在過去六次公約審查被不斷提及的重大人權問題還包括移工、漁工面臨勞動剝削;原住民族的自決權、政治權,以及企業人權議題等,都需要長遠、統合性的人權政策與監督機制來加以處理。例如,家務移工勞動權益問題的根源是殘破的長照思維與照顧系統所造就;要解決家務移工的問題,不可能不從長照著手。黃怡碧進一步指出,新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兼司人權促進與保障功能,在人權侵害的預防與系統性調查更有無可推諉的使命。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可考慮以辦理公約期中審查的形式,系統性監測各公約之結論性意見,也應透過全國性詢查、人權統計與人權指標等系統性工具,監測國家人權義務的落實。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2020年如果有兩個人權關鍵字,那大概就是COVID-19與中國,台灣在防疫期間的大規模監控,顯示數位人權與隱私權一直是台灣政府在取捨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基本人權,台灣的防疫措施雖然表現亮眼,但過程中一再濫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與《傳染病防治法》的空白授權進行許多欠缺明確法律授權的行政措施,實質限縮許多人民基本權利。另外,施逸翔也呼籲,由於香港人權急遽惡化,台灣政府應建立明確完整的庇護機制,不論透過推動《難民法》立法、擴充《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的庇護機制或訂定港澳條例18條施行細則,又或者呼應民間有關「香港人權與民主條款」的建議,都是最實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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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日,香港政治領袖黃之鋒、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等赴台。黃之鋒與民主進步黨主席卓榮泰、民主進步黨秘書長羅文嘉及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會面時,促請中華民國政府強化《港澳條例》等相關措施,以協助赴台港人。黃之鋒亦曾投書媒體,呼籲台灣完成《難民法》。9月4日,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出席「國際警察合作論壇」時,接受採訪表示「對於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是支持、而且非常支持」。針對黃之鋒呼籲台灣訂立《難民法》,蔡英文表示,現行法律已經足夠,可以在必要時提供香港人民協助。中華民國內政部指出,「接受難民是嚴肅的議題,需要考量人權、經濟、社會、文化及國家安全等因素,就如同世界上其他接受難民的國家一樣,必須凝聚全民共識。」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指,「多次高喊『撐香港』的台灣執政黨民進黨不如外界預期般積極,凸顯了蔡英文政府對香港問題的拿捏和顧忌」,引用分析指主因是避免主動挑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2020年10月18日,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於第十屆總統文化獎頒獎典禮高喊「盡速通過《難民法》,拒絕晶片身分證,修改《集會遊行法》」。12月13日,長期力挺蔡英文的政治評論家林保華在新唐人亞太電視台政論節目公開支持蔡英文所稱「台灣不需要《難民法》」,稱《難民法》恐怕被中共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利用衝擊國家安全。
2020年1月5日,資深媒體人楊憲宏接受《呷新聞》採訪時爆料,在《難民法》一讀通過之後他聽到,中華民國總統府對此案有意見,才延宕至今;如今蔡英文改口稱台灣不需要《難民法》,讓他相當失望。5月27日,網路政論節目《童溫層》主持人童文薰抨擊,蔡英文任職行政院副院長時支持制定《難民法》,如今卻阻擋《難民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