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一週】酷刑、處決、焚燒村莊...
報告揭荷蘭殖民印尼期間「極端暴力罪行」

2022/02/23
苦勞網特約編輯
【編按】在華文閱讀世界裡,國際新聞的焦點往往集中在美國、西歐和日本等地區,由於長期的資訊偏食,導致我們往往傾向用國際強權視角看待世界。苦勞網「南方一週」專欄,帶你用五分鐘時間總覽世界重要新聞,除特別側重第三世界與南方國家的事件外,在新聞來源方面,也嘗試更多採納各地非主流媒體的視角。

荷蘭首相馬克・呂特(​​Mark Rutte)近日就荷蘭在印尼獨立戰爭期間對印尼人民施加的「極端暴力」道歉。呂特是在一份相關調查報告公佈後致意,報告揭露在 1945 至 1949 年印尼爭取獨立期間,荷蘭軍隊對印尼人民犯下恣意逮捕、拘留、焚燒村莊、法外處決、酷刑、強暴等罪行。

報告指出:荷蘭軍事與情報部門的極端暴力行為,獲得政府最高層級的批准,目的是維持殖民統治。

過往歷屆的荷蘭政府對於上述犯行大多刻意忽視,辯稱整體軍隊的行為都符合規範,暴行只是個案。

荷蘭軍隊在印尼獨立戰爭期間,系統性地對該國人民實施極端暴力。(圖片來源:Al Jazeera)

「今天,我要為荷蘭政府當年系統性且廣泛的極端暴力,以及歷屆政府視而不見的態度,向印尼人民表達至深的歉意。」呂特表示:暴行的責任不在個別的士兵,而是當時的體制,根據呂特形容,那是一種「忽視、逃避責任,以及不恰當的殖民優越感。」

參與調查的歷史學家林帕赫(Rémy Limpach)將當年荷蘭軍隊的作為形容為「恐怖統治」。最新的調查報告是由荷蘭政府資助,並由荷蘭與印尼兩國約 20 多名學者進行調查,歷經 4 年半的時間。最終結果將以 14 本書的形式出版,其中包括摘要卷《超越蒼白:荷蘭在 1945 至 1949 年印尼獨立戰爭期間的極端暴力》。

《衛報》指出,這份報告以一種挑戰性的視野,揭露對於許多荷蘭人而言仍然難以面對的歷史。在荷蘭,昔日的殖民歷史仍是備受爭議的紀錄。

1945 年 8 月 17 日,日本投降結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印尼首任總統蘇卡諾也宣佈獨立,爭取終結 350 年的荷蘭殖民剝削。然而荷蘭政府不願放棄統治,直至 1949 年 12 月撤軍之前,約有 10 萬名印尼人在獨立戰爭期間遭殺害,相對而言,荷蘭軍隊死亡人數約 5,300 人。

報告揭露荷蘭軍隊經常且結構性地犯下法外處決、虐待、酷刑、不人道拘留、焚燒村莊、殺害平民、大規模恣意逮捕,強姦的罪行往往也只被輕微懲罰。

報告指出:荷蘭軍隊的極端暴力行為不僅普遍存在,而且經常是有意為之,但是卻在政治、軍事與法律等各個層面上都被寬恕了。參與調查的歷史學家舍恩梅克(Ben Schoenmaker)表示,荷蘭軍隊犯下了今日被視為戰爭罪的暴行,政治人物卻對此視而不見,因為當時荷蘭不惜一切代價,也想打敗印尼。

不過,呂特迴避了荷蘭是否必須為當年的戰爭罪負起責任的問題。他稱報告是從歷史而非法律角度撰寫,並說這個問題是「檢察官的事」。

2020 年,海牙法院曾就 1946 至 1947 年間,荷蘭軍隊在印尼南蘇拉威西省的大屠殺判處荷蘭政府必須賠償受害者家屬 5,000 歐元。當時,在 Suppa 村,約有 200 名男子遭士兵現場處決,一名如今已 80 多歲的家屬在法庭上憶述,當時年僅 10 歲的他,被荷蘭士兵命令觀看自己父親遭處決的景象。海牙法院在判決書中坦承,給予受害者家屬的金額與他們所遭遇的痛苦「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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