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一週】美國最高法院意見書草稿外洩 被曝將推翻墮胎權

2022/05/06
苦勞網特約編輯
【編按】在華文閱讀世界裡,國際新聞的焦點往往集中在美國、西歐和日本等地區,由於長期的資訊偏食,導致我們往往傾向用國際強權視角看待世界。苦勞網「南方一週」專欄,帶你用五分鐘時間總覽世界重要新聞,除特別側重第三世界與南方國家的事件外,在新聞來源方面,也嘗試更多採納各地非主流媒體的視角。

5 月 3 日,美國政治新聞雜誌《POLITICO》揭露了美國最高法院計劃推翻該國墮胎合法化基礎的《羅訴韋德案》,一旦成真,預計全美一半的州將禁止墮胎。消息一出,最高法院所在的華盛頓特區與全美各城都爆發示威,執政的民主黨政治人物亦同聲譴責。天主教徒的美國總統拜登也發表聲明,表達「墮胎是美國婦女根本權利」立場,承諾倘若最高法院真的撤銷墮胎權,白宮將與國會攜手將墮胎權納入聯邦法律。

美國政治新聞雜誌《POLITICO》披露了: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在今年 2 月撰寫的多數意見書草稿,並指出還有其他 4 名大法官支持推翻《羅訴韋德案》,在採多數決、9 名大法官組成的最高法院中,已形成絕對多數。最高法院預計在 6 至 7 月初做出最終決定,尚不可知草稿外流是否將影響投票結果,不過最高法院已發表聲明強調洩漏的文件並不代表該機構最終立場,而支持墮胎選擇權(pro-choice)的運動團體與民眾也在新聞曝光後迅速動員,於最高法院與美國各地集結,期盼扭轉局勢。

美國最高法院將推翻墮胎權的新聞傳出,引發全國各地的反對示威。(圖片來源:衛報)

羅訴韋德案是什麼?

《羅訴韋德案》是美國墮胎合法化的基礎,在缺乏一套法律保障墮胎權的美國,此判決也成為該國唯一的聯邦保障。

1969 年,25 歲的諾瑪.麥柯維(Norma McCorvey)化名「珍.羅」(Jane Roe)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違憲,代表德州捍衛墮胎法律的則是達拉斯市地方檢察官「亨利.韋德」(Henry Wade),訴訟因此被稱為《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麥克維在提起訴訟時年僅 25 歲,當時懷有第三名孩子,雖然她宣稱自己被強暴,但是在德州,除非母親有生命危險,否則墮胎是非法的,因此訴訟遭駁回,最後被迫產下第三名孩子。全案一直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1973 年,美國最高法院以 7 比 2 的票數,裁定婦女墮胎權利受美國憲法保障,而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違憲。

在《羅訴韋德案》中,法院判決婦女墮胎權利受隱私權所保障,而隱私權則受美國憲法第 9 條與第 14 條修正案所保障。第 9 條修正案是保留了憲法未規定的公民權利,而第 14 條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則規定國家在未經正當程序下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與財產。

法院認為將墮胎定為非法之所以損害懷孕婦女隱私權的原因在於:產下不想要的小孩「可能迫使婦女過上痛苦的生活與未來」,並將導致心理創傷隨之而來,照顧小孩可能會對母親的生理與心理造成負擔,而產下一個不想要的小孩也可能造成所有相關人員的痛苦。不過,「羅訴韋德案」判決所保障的婦女墮胎權並非絕對,而是給予政府以保障婦女健康與產前生活為由的介入權利。

《羅訴韋德案》判決也創立了「三個孕期」系統,在第一孕期也就是懷孕前 3 個月,婦女擁有絕對的墮胎權利;第二孕期(第 4 到 6 個月)允許部分的政府監管;在胎兒幾乎可以在子宮外存活的第三孕期(第 7 到 9 個月),各州可以限制或禁止墮胎,不過,如果有醫生證明婦女生命或健康處於危機,婦女仍可無視法律禁令墮胎。

美國各地的墮胎限制

然而,《羅訴韋德案》判決作成後的 49 年期間,美國右翼與保守派並未放棄進攻,成功在全國推動 1,338 項墮胎限制,其中超過四成是在近十年制定,單在 2021 年,美國全國各地就出台 600 多項限制,其中 90 項成功入法,被認為是「墮胎權利最糟糕的一年」。

美國各地墮胎限制包括:禁止聯邦資金用於挽救婦女性命以外的墮胎用途、允許各州禁止州立醫院或是地方政府僱員實施墮胎。其中影響最大的是 1992 年的「計畫生育聯盟訴凱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美國最高法院的這項判決雖然確認了「羅訴韋德案」中墮胎是憲法保障權利的原則,卻也打破三個孕期系統,允許各州政府對懷孕前三個月的墮胎實施限制,例如要求未成年孕婦在父母陪同或是法官參與的情況下決定墮胎,或是在第一次前往墮胎診所與實際進行手術之間加入等待期。這些限制加重婦女墮胎成本,許多婦女選擇跨洲墮胎並因此支付更多費用,受影響最深的往往是貧窮婦女。

墮胎限制對誰的影響最大?

根據《BBC》,美國有 61% 的墮胎婦女是非裔或西班牙裔。在 2019 年, 20 歲女性佔墮胎婦女的 57%。隨著全美各地墮胎限制的增加,秘密墮胎手術也有增加的趨勢。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數據,在 2019 年,美國登記造冊的墮胎手術數量約 63 萬,比 2010 年少了 18%。

哪些州禁止墮胎?

美國最高法院之所以重新檢視《羅訴韋德案》,是因為另一起訴訟案《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密西西比州在 2018 年通過禁止懷孕 15 週後婦女墮胎的法律,即便是遭強暴或亂倫也不例外。該州唯一僅存的墮胎診所「傑克森婦女組織」對密西西比州(由衛生官員多布斯代表)興訟成功,下級法院裁定終止執行該法律,不服判決的州政府於是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去年底終結口頭答辯,預計今年 6 至 7 月初做出最終決定。

除了密西西比州,保守州如德州與奧克拉荷馬州也有墮胎禁令。去年 9 月,德州《德州參議院八號法案》(SB8)正式生效,禁止懷孕超過 6 週婦女墮胎,此外並以高額獎金鼓勵民眾對「協助或教唆」墮胎的人士(醫師、家人、朋友甚至是載送孕婦的司機)興訟,藉此達到威嚇效果。德州政府宣稱懷孕 6 週已可偵測胎兒心跳所以下達墮胎禁令,因此又稱「心跳法案」,而實際上,許多婦女在 6 週時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諸多爭議也引發全國各地的抗議。而就在《POLITICO》揭露最高法院多數意見書草稿的同天,奧克拉荷馬州州長史提特(Kevin Stitt)也簽署類似禁令。

目前美國有 13 州訂定所謂的「觸發法」,只要最高法院通過推翻《羅訴韋德案》,就會立刻禁止墮胎,另外還有 10 幾個州可能迅速立法或嚴格限制墮胎,這些州大多位於美國南部或西部,被認為是共和黨掌握的保守州。另一方面,民主黨執政的加州、新墨西哥州與密西根州,則在近日誓言將墮胎權納入州法。

大法官反對 但多數民眾支持墮胎合法?

事實上,近年民調顯示大多數美國人支持墮胎合法。 2019 年皮尤研究中心調查顯示:62% 美國人認為墮胎應是合法的,只有 38% 的人持相反意見。

不過,美國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且為終身職,除非去世、辭職或自願退休,否則彈劾難度極高。目前美國 9 位大法官中,有 6 位是共和黨總統提名。以這次支持推翻《羅訴韋德案》的 5 位大法官為例,阿利托與托馬斯分別是小布希與老布希提名,戈蘇奇、卡瓦諾,以及巴雷特則都是川普任內提名,一舉改變了最高法院保守派及自由派之間的勢力平衡。

女權法官 RGB 也曾批評《羅訴韋德案》

在草稿中,阿利托批評《羅訴韋德案》基於隱私權保障婦女墮胎權:「...從一開始就大錯特錯,它的推理非常薄弱,其決定產生了破壞性的後果。」事實上,積極為女權發生的已故大法官金斯堡也曾批評《羅訴韋德案》,不過出發點與阿利斯截然相反。金斯堡認為以隱私權而非平等權為墮胎權辯護,將使《羅訴韋德案》極度容易遭受攻擊。

特約撰述: 
責任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