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違章工廠散落農地沒關係?!
經濟部產發署、地方政府應積極推動群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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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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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修法,劃出既有與新增建農地違章工廠(未登記工廠)的分界: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就職)後的新增建工廠應即報即拆、中高污染的工廠應該關廠、遷廠或轉型,而既有(2016年5月20日前)的農地違章工廠則需在2022年3月20日前提出納管申請,並在2023年3月20日前繳交工廠改善計畫。完成改善後才能取得暫時合法的「特定工廠登記」,有條件就地合法化,否則將面臨斷水斷電、拆除的處分。

去年3月20日前農地違章工廠申請納管的共有32,550家,而在今年期限前繳交工廠改善計畫,接下來有10年期限可以執行改善工程,正式進入合法化程序的有23,727家。而已完成工廠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以下簡稱特登工廠),暫時視為合法廠商的有1,248家,其中有313家已提出用地合法化的申請,獲核准家數則有23家(截至2023年7月31日止,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提供)。

未登記工廠申請用地合法化分為二途徑:「零星分布」的未登記工廠就地合法,以及「群聚分布」的未登記工廠優先採新訂都市計畫或開發產業園區規劃方式進行整體開發。而為了避免未登記工廠零星分布造成汙染、防救災風險增加,及農地破碎問題持續惡化,應透過規劃建設完整消防、環保等設施減少外部危害,並進一步建立機制鼓勵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周邊的零星工廠往群聚區搬遷,才是根本解方!

但直至今日相關誘因政策的推動卻明顯未受重視,地方政府在掌握和處理未登記工廠方面存在內部局處處置不一致的情況,而中央政府對這種情況也未能積極監督。為此,關心此議題的公民團體特別選在12月8日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12月12日台中大里夏田產業園區的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前夕,提出觀察及建言。

積極輔導工廠群聚,降低消防救災風險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表示,現行零星農地工廠一旦發生災害,將帶給救災的消防員極大的風險。首先大部分農地道路狹小泥濘,嚴重阻礙大型消防車進入,並會嚴重拖慢救災進度。第二,農地工廠大部分為鐵皮建築,溫度達600度即會軟化、坍塌,嚴重威脅受困員工與消防人員的安全,又如果工廠內還放有公共危險物品,絕對會波及附近的農田與住家。第三,針對高風險的農地工廠,政府卻完全沒有加強相關消防設備的規範,即便今年7月內政部頒布「輔導既存工廠自設消防滅火設備及替代設施指導原則」,卻也根本沒有強制力。

今年九月底勞動部才宣布明年開放「特登工廠」申請6,000名移工,然而這些建材脆弱、水源不足、道路狹小的零星特登工廠,一旦發生災害,受害的不僅是基層消防員,對於工廠員工不分本外勞,恐怕都更加危險。政府應完善規劃工廠之消防及環保相關設施之要求,並優先輔導「特登工廠」群聚,除避免零星特登工廠持續惡化農地破碎問題外,更應讓工廠負起第一線防災應變責任,別讓工廠火災一再成為基層消防員的噩夢。

主責機關經濟部產發署莫擺爛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黃子芸提到,考量國土的秩序及降低農地上不當使用帶來的危害,未登記工廠的用地合法應是「群聚優先於零星」。但輔導未登記工廠的主管機關「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對此僅依據《工輔法》公告〈群聚地區認定原則〉為「一、面積達五公頃以上,且範圍內工廠使用土地面積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二、屬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劃定之未登記工廠聚落。」將劃定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的工作外包予地方政府、把關工作甩手予國土計畫單位,面對認定原則的優劣爭議,明明就是主責機關,卻未善盡職責,竟選擇「置身事外」。

且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至今仍未提出任何有關鼓勵未登記工廠群聚的政策,亦導致以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開發的治理解方功能不彰。以農地違章工廠重災區的6縣市為例,於國土計畫中共劃設有16處「輔導未登記工廠群聚範圍」,但目前僅有「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臺中大里夏田產業園區」2案進入開發程序,整體辦理進度緩慢。更甚者,二者於計畫中皆未有引導周邊未登記工廠遷入群聚地區的策略,如此一來,群聚地區的開發恐將造成更多的農地被轉作工業用途,導致農地流失加劇。

因此,我們嚴正呼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應一改「置身事外」的作法,積極建立及推動未登記工廠群聚政策與機制(如要求地方政府以輔導金提供工廠遷移的制度誘因),引導群聚區周邊的零星未登記工廠往群聚區搬遷,增加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開發的成效,以避免未登記工廠零星分布,造成汙染、防救災風險增加,及農地破碎問題持續惡化。

地方政府群聚政策執行不應各唱各的調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賴沛蓮表示,在治理違章工廠分工上,各縣市政府的經濟發展單位(以下簡稱經發單位)負責監控未登記工廠的數量和位置,國土單位則致力於規劃合理的土地利用。惟有透過經發與國土單位二者協力合作,共同核對適合從事經濟發展的區域,以減少對農業環境和社區的潛在風險,才得以妥善治理農地違章工廠。

然而,經地球公民基金會比對農地違章工廠重災區6縣市的「各縣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與其國土計畫中的「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及清理)計畫」後發現(請參閱附表),僅有新北市、彰化縣與高雄市的經發與國土單位指認出相同區位,輔導未登記工廠群聚合法化。台南市在國土計畫中選定五處群聚區,分別位於安定、歸仁、新營,但卻與經發單位提供要引導未登記工廠進入的七股產業園區位置不符。台中市、桃園市經發單位則未指認需要輔導未登記工廠群聚的地區,桃園市甚至在未明確說明群聚政策的情況下,劃訂139.4公頃未經開發土地進行產業發展,恐再度上演大眾不願見到的農地流失戲碼。

地方政府除了應確實掌握未登記工廠現況、核對一致的群聚區區位,避免以收攏違章工廠之名行浮濫開發土地之實外,也應充分善用每年上億元的納管輔導金,推動未登記工廠群聚,回復農地國土秩序與糧食安全。然而,目前僅有新北市、台南市和高雄市提出補助遷廠和群聚區規劃費用的計畫;其他地區如桃園市、台中市和彰化縣則分毫未利用這筆經費鼓勵未登記工廠群聚。更有甚者,截至111年底,桃園市收取6.6億、台中市收取23億,和彰化縣收取近20億的納管輔導金,卻僅使用不到4%的金額,顯見其治理缺失。

地球公民呼籲各縣市政府經發單位、國土單位勿再用消極的態度管理已進入納管程序的未登記工廠,應做好充分溝通、提供足夠人力、掌握未登記工廠數量及區位,並在未登記工廠高度密集區做好整體規劃,勿以輕忽的態度面對農地破碎與流失。同時,中央的經濟部產發署更應善盡職責積極建立推動未登記工廠群聚的政策與機制,並作為監督各縣市的主責角色,以維護國土秩序及保護農地,並降低農地上不當使用帶來的危害。

附表、桃園毫無推動未登記工廠收攏政策之作為:違章重災6縣市群聚政策總評比

 

縣市作為

總評論

納管輔導金

鼓勵群聚政策

是否劃設群聚地區具體範圍?

經發單位

國土單位

是否一致

桃園市

劣劣劣

3,487 公頃聚落輔導區位,但未有具體規劃;另於素地規劃開發139.4公頃的產業園區

無從比較

台中市

劣劣

5處「城鄉2-3地區」,分為位於大里、太平、霧峰、烏日、神岡等地(共 1,599公頃)

無從比較

彰化縣

配合國土計畫,採新訂都市計畫、劃設產業園區等方式辦理;指認水五金產業園區

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785公頃)及和美、彰北2處「未來發展地區」( 1,621公頃)

皆指認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

台南市

待加強

鼓勵業者主動規劃群聚區,補助規劃費用;提供遷廠融資貸款

盤點台南市可供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遷廠地區;規劃七股產業園區,提供面積141公頃廠區供輔導遷廠

5處「城鄉2-3地區」,分別位於安定、歸仁及新營(共208頃)

指認範圍不相同

高雄市

鼓勵業者主動規劃群聚區,補助規劃費用

提供仁武產業園區 30% 產業用地優先安置區內及區外未登記工廠

岡山區嘉華產業輔導專用區及仁武、 鳥松區烏林產業輔導專用區,共計321公頃

皆指認仁武產業園區

新北市

提供新莊/塭仔圳地區工廠搬遷租金補助

配合國土計劃;三峽、鶯歌採新訂都市計畫、劃設產業園區等方式辦理

1處「未來發展地區」位三峽及鶯歌地區的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791公頃

皆指認三峽、鶯歌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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