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時 間:2024年1月30日(二)AM 10:00
2、 地 點:司法大廈前(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3、 主 持 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 林彥廷
4、 出席發言:
憲法訴訟代理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黃馨雯
憲法訴訟聲請人(屏東魯凱族好茶部落族人,好茶88風災自救會長) 李金龍
憲法訴訟聲請人(台中后里農民) 陳欽全
憲法訴訟聲請人(雲林漁民) 李平順
憲法訴訟聲請人(兒童) 果 果
憲法訴訟聲請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 凃又文
5、 主題說明:
台灣於2023年公告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但立法者卻沒有盡其保護基本權的義務,於氣候法中制定短、中期的國家階段管制目標[1],也未提出制定時應參考的重要標準,就把制定權授予環境部,已屬違憲。而環境部至今未提出第三期(2026年至2030年)的國家階段管制目標,違法且違憲。
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22年喊出「2030年24±1%」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如環境部依此訂定國家階段管制目標,顯然不夠積極,也會把減碳責任不合比例地轉嫁給未來世代。
因此,深受氣候變遷所影響的莫拉克颱風受害族人、農漁民及兒童,委託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聲請我國第一起氣候憲法訴訟,挑戰台灣的短、中期減碳目標。我們將於2024年1月30日(二)上午 10:00在司法大廈前,召開「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世代正義」聯合記者會,向司法院遞交憲法訴訟聲請書。
誠摯邀請媒體採訪報導,共同關注與監督台灣的氣候治理!
主辦團體: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聲援團體: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桃園生態保育協會、台灣青年綠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荒野保護協會、UBI Taiwan、綠色和平、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零廢棄協會、島人共好聯盟、水青社(持續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
[1] 國家階段管制目標是指,國家對一定期間內的二氧化碳排放總當量所為之管制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