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稿】510中捷、興富發公安殺人事件週年 無人負起政治責任
台灣公民社會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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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發生於2023年5月10日中午,位於台中捷運軌道限建範圍內的興富發建設公司建案「文心愛悅」,因人員違規操作致使塔式起重機桁架墜入捷運高架軌道,與時由捷運豐樂公園站啟動之載客列車發生嚴重撞擊,導致可敬的人權捍衛者林淑雅教授罹難,以及15人輕重傷。事件至今已週年,但這起明顯具有人禍因素的、公共交通運輸殺人事故,仍無官員為此事件負擔政治責任。

 

事件至今,最關鍵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稱運安會)之完整調查報告仍未完成公佈,根據運安會的「1120510臺中捷運公司列車豐樂公園站撞及異物事故事實資料報告」及初步報告與安全通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與糾正案、勞動部職業安全署之「興富發......從事塔式起重機拆除作業發生吊掛物飛落危害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災害檢查報告書」、以及台中市政府的「台中捷運1120510重大運輸事故行政調查與事件後相關處置報告」等已指出像是「台中市府都發局塔吊管理作為不足」、「職安署與涉案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橫向聯繫機制有疏漏」、「勞動部職安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台中捷運行控中心處理作為有不周未當」等等明顯人為缺失,並經監察院提案糾正職安署及中捷公司。

如同去年8月立法委員洪申翰質問:「這次事故的興富發建案就是在捷運的限建範圍內,台中市府為何沒有好好把關?」除了對罹難者與傷者的金錢賠償、以及各單位的內部求償外,本案刑事責任與國家責任仍真相不明。因此,一年過去了,公民團體不斷透過公開行動一再呼籲的訴求,至今仍無法獲得回應,在「制度改革訴求」方面:1.  本案是公共安全的系統性缺失與風險問題,並非「不幸的意外個案」 2.  捷運周邊工程的管制規範應檢討改進 3.  工地安全的基準規範應加強檢討與監管 4.  工地安全檢查執行應徹底落實 5.  政府與企業(如興富發)都將工程安全的風險外包,發生公安事件,法律責任往往只由最下層的執行廠商或人員承擔,政府和外包企業很少被要求事前負起風險控制的責任。

此公安事件的唯一罹難者林淑雅曾說「唯一可以跳出政治意識泥淖的,就是堅持人權這個概念」,但就算即將卸任的蔡英文總統頒發褒揚令給淑雅,但過去一年來,淑雅的離世仍陷在責任不明的政治意識泥淖中。因此,所有關注此案與不捨淑雅的所有公民團體,在510週年發布此聲明,並延續淑雅遺世最重要的人權精神,持續堅持人權行動與追究責任。

共同聲明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靜宜大學南島民族研究中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全面罷免、法律意見小組、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台中市生活願景協進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教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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