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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健保署漲石崇良近日為籌措百億癌症新藥基金財源而提出開徵酒捐的構想,引發社會各界熱烈討論,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對此提出不同看法,呼籲政府記取菸捐遭濫用、詐領、貪污等教訓,如真的要「以價制量」,應透過修正《菸酒稅法》提高酒稅,而非開徵新的酒捐。
王郁揚指出,相較於開徵酒捐,提高酒稅有以下優點:
法律基礎: 酒稅已有《菸酒稅法》作為法源依據,只需修法即可。相比之下,酒捐需要制定新的《酒害防制法》,這個過程可能耗時更長,也更容易引發爭議。
財政透明度: 酒稅收入直接進入國庫,由立法院監督使用。這種機制比設立特別收入基金更透明,降低了稅收被濫用或挪用的風險。
行政效率: 利用現有的稅收系統徵收酒稅,可以節省大量行政成本。相反,設立新的酒捐可能需要建立新的徵收和管理系統。
防止逃漏: 酒商已經熟悉酒稅制度,提高稅率相對容易執行。新設酒捐可能會刺激一些業者尋找規避的方法,增加稽查難度。
借鑒過往經驗: 新聞經常提到的菸捐濫用與貪污案例顯示,特別收入基金更容易出現管理漏洞,選擇酒稅可以避免重蹈覆轍。
民間監督菸捐聯盟表示:「政府應參考2017年長照財源菸捐菸稅爭議的解決方式,此次應優先考慮調漲酒稅,而非開徵新的酒捐,這不僅可以確保財政紀律,也能避免行政單位濫用或貪污的疑慮。」
王郁揚呼籲政府應審慎評估各種籌資方案,在兼顧財政健全、行政效率與公共衛生的前提下,選擇最適當的政策工具。他們建議立法院優先考慮修正《菸酒稅法》,透過提高酒稅來提高酒品售價,減少國人酒精攝取量並維護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