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年11月11日(一)10:00~10:2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至2024年10月底,台灣西部海域已豎立374架離岸風機。在離岸風場與漁場高度重疊的情況下,離岸風場運營業者有責任在風機基樁及海上變電站等結構物裝設妥適之航行警示裝置並採行合宜的管理措施,以維護漁民在離岸風場內及鄰近海域的航行及作業安全,實現離岸風電「與漁業共榮共存,共享海域空間使用」。
【發言代表】
洪申翰|立法委員
李平順|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
黃超群|彰化船長
吳斐竣|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
顏士程|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發起團體】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協辦單位】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
在各類型助航設施,自動識別系統導航標(AIS AtoN)是最能有效避免海上大霧時發生碰撞的裝置。自動識別系統導航標或虛擬航標以特高頻(VHF)無線電發射座標資訊,漁船上AIS主機接收到訊號後,可自行判斷結構物與漁船之間距離,並在必要時發出警示提醒漁民。然而,〈航路標識設置技術規範〉並未要求離岸風場的每支結構物均裝設自動識別系統導航標,僅由風場業者自行決定裝設之數量與位置。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為敦促各界持續關注漁民海上安全與作業權益,於2024年10月初向七座商轉或部分商轉風場的業者發出「離岸風場結構物裝設自動識別系統導航標現況調查表」,結果發現:對漁民航行及作業安全的保障普遍不足。
因此,我們提出「AIS為主、海圖為輔」的訴求:漁船AIS主機可能因為所在位置、距離等因素而未接收到風機AIS訊號,抑或實體AIS設備故障導致訊號消失而未能在電子海圖上標示。
⚫以漁船AIS為主,只要風機有持續發送信號,不管AIS主機廠牌、型號,只要功能正常就能收到。
⚫以電子海圖為輔,運營業者可協助漁民適時更新電子海圖以正確顯示風場範圍、風機位置、航道等資訊,但由於電子海圖不具備避碰警示功能,適合作為輔助裝置。
我們也呼籲:
⚫ 離岸風場運營業者落實與實際在風場海域作業漁民的協商程序,無法在每支離岸風機都裝設AIS,至少風場最外圍的每支風機都應裝設。此外,運營業者也應制訂漁業聯絡計畫並且讓漁民知悉以備不時之需。
⚫ 航港局儘速將風機AIS 位置納入「臺灣海域船舶動態資訊系統,以作為風機AIS 是否正常運作的判斷依據。
⚫ 能源署善盡督促之責,離岸越近、風機排列越不規則的風場,越需要增加AIS設置數量。能源署除要求目前的離岸風電運營業者儘快依循上述之協商程序,也應將此協商程序納入發給電業執照的應備文件。
保平安要共存!3GW 的離岸風場只是開始,接下來還有眾多離岸風場開發計畫。離岸風場與重要漁場的高度重疊已是既定事實,離岸風電與漁業的競合關係不只是漁業資源的變動,主管機關與離岸風電業者應盡可能瞭解漁民需求、在不干擾漁業活動的情況下推進離岸風電計畫,這樣才有可能建立「良好實務」以
最大化離岸風電和漁業活動共存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