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11月12日召開「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具體措施第8次研商會議,針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進行條文討論。
地球公民基金會及20多個民間團體表示強烈遺憾: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以「為求新制度穩健」為由,而不願下修設置的義務面積,將會錯失建物光電扮演淨零要角的關鍵時間點。
屋頂光電設置義務門檻,應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否則如此寬鬆的門檻,恐將導致內政部主責推動的「淨零建築目標」,以及經濟部《能源用地白皮書》所揭示的「屋頂型光電優先」、「光電設備普及化」原則、2026年20GW的光電目標均「提前破功」。
未來,當既有建物也必須邁向創能、節能並存的淨零建築時,建築業者若此時規避光電裝設義務,將變相轉嫁給民間,造成民眾未來必須負擔更大的生活成本。對此,我們仍強烈呼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將屋頂光電的義務設置門檻,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擴大涵蓋率從6%提升至20%的新建物。
時間:2024/11/12(二) 14:00 PM
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601會議室
出席發言人: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
參考資料: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對照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2YWeGQuyZljFnwRrFn3h31CXrmZ-7SLJ/view
◎本次會議採邀請制,敬請媒體朋友電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管理組黃工程員02-87712703,確認是否得出席會議。
誠摯邀請媒體朋友採訪報導,一起提升民眾能源自給率,促進再生能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