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家持續危害勞動者健康,
RCA工人求償時效,該有期限嗎?
最高法院宣判時間:2024年11月15日(五)11:00
記者會時間:宣判並確定判決內容後,現場召開記者會
記者會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6號,台灣最高法院門口
RCA污染工殤案,迄今造成數千名員工身體及生命的傷害,自1998年工人集結抗爭,至2004年起訴(註:第一批起訴勞工簡稱「一軍」)。2015年一審判決勞工勝訴後,RCA員工關懷協會與工傷協會、義務律師及專家顧問決定開放更多受害勞工加入訴訟,遂組織「二軍」,共計1000多位被害人於民國105年5月9日起訴。歷時9年半,明日最高法院將針對二軍案宣判,逾百位RCA老員工及死亡員工之家屬將到場,與義務律師團、專家顧問、工傷協會一同關注判決結果,並在宣判後召開記者會。
本次判決之核心爭點,在於本案勞工暴露於有機溶劑繼續性侵權行為事件時效起算點為何?而工人的請求權,是否罹於時效而消滅?長期以來,一、二歷審法院均對時效作出有利於工人之見解,以二軍二審判決為例,法官認為RCA公司拒不提出化學品項目等關鍵資料,嚴重影響關懷協會求償;且化學物品毒害導致工傷情形,舉證難度非個別勞工所能負擔,並非勞工可行使權利而不行使。至於被告RCA等公司提出時效抗辯,原審也認為,在客觀上顯有違誠信及公平正義。
但最高法院將本一爭點提出,並由關懷協會與被告公司雙方提出專家證人,於10月4日開庭陳述意見。最高法院是否會維持原審相關見解?這不僅牽涉二軍1100多位勞工與家屬之權利,也是台灣職業病、環境污染案件的重要指標。
過去一、二審法院都以罕見的總額裁判,決定每一組被害人之判賠金額,一審共判賠23億300萬元、至二審則大幅降低至16億6740萬元,因此除時效爭點外,RCA員工關懷協會也針對二審判決中整體賠償金額過低問題、及部分疾病之因果關係認定等,一併上訴至最高法院,明日將作出判決。在二審到三審期間,又有員工傳出罹癌、死亡情形,我們衷心期待,最高法院能做出進步判決,並使工人盡速獲賠!
RCA二軍案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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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 |
二審判決 |
A組 |
130人,600萬/戶 |
126人,160萬/人 |
B1組 |
240人,400萬/人 |
267人,320萬/人 |
B2組 |
106人,200萬/人 |
200人,150萬/人 |
C組 |
639人,100萬/人 |
519人,60萬/人 |
總計 |
23億300萬元 |
16億6740萬元 |
A組:起訴前已死亡者之家屬
B1組:罹患癌症或健保所列之重大疾病者
B2組:罹患非B1組之其他疾病者
C組:尚未罹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