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按】6 月 13 日,以色列向伊朗發動「崛起之獅」行動(Operation Rising Lion),空襲伊朗軍事目標及核子設施,此外伊朗首都德黑蘭也被攻擊。以色列襲擊不僅殺害多位軍方將領與核科學家,也造成大量平民死傷,截至當地時間 6 月 15 日,已有 224 名人被殺害,其中包括 70 名婦女及兒童,並有 1,400 多人受傷。伊朗發動報復行動,向以色列發射飛彈及無人機,造成13人死亡、380人受傷。
以色列針對伊朗的最新一波襲擊前,伊朗並未武裝攻擊以色列,因此以色列慣用的「自衛」說詞,並不符合聯合國憲章,而所謂「先發制人」的預防性攻擊,也經不起國際法的檢視。本文指出當前以色列襲擊伊朗,是該國長期對外發動暴力攻擊的一部份。在過去三年,以色列也襲擊了加薩、黎巴嫩、敘利亞,卻總是將自己描述為受害者。透過「永遠例外」以及扮演「受害者」的邏輯,以色列肆無忌憚攻擊鄰國,卻從來無需承擔後果。
原文標題 “Israel continues to claim victimhood, even as it slaughters children in Iran”,刊載於美國巴勒斯坦新聞網站「Mondoweiss」。
6 月 13 日清晨,以色列戰機深入伊朗領土,空襲了軍事設施及公寓大樓;根據報導,以色列也殺害了多名伊朗高級官員,包括伊斯蘭革命衛隊(IRGC)最高指揮官薩拉米(Hossein Salami)。這場攻擊來得毫無預警,既非回應行動,也不是出於防衛。儘管如此,以色列政府仍一如往常,急於將這場襲擊描述為「先發制人的打擊」,彷彿法律會為了配合以色列這個擁有核武的國家的焦慮而改變自身規則。
然而,語言無法掩飾非法性。以色列的說詞在國際法的嚴格規範下根本站不住腳。《聯合國憲章》第 51 條規定:只有在遭受武裝攻擊時,國家才能以自衛為由使用武力。在例外情況下,有些國家嘗試援引「先發制人」的自衛權(anticipatory self-defense),聲稱面臨迫在眉睫且無法避免的威脅。姑且不論此理論已飽受爭議,其判定標準仍極為嚴苛,即:威脅必須是「立即的、壓倒性的,沒有其他選擇,也無從深思熟慮」,這是「卡羅琳號事件」(Caroline case)1後建立的標準,至今仍相當具有權威性。以色列自己也坦承,這次攻擊並非是針對伊朗即時攻擊的回應,畢竟事前沒有飛彈齊飛、地面入侵,更沒有宣戰的情況發生。充其量,這只是一次「預防性打擊」,說白了就是一場以合法語言包裝的非法侵略行為。
挺以色列人士會聲稱:伊朗核計畫對其構成生存威脅,儘管美國情報機構一再確認,伊朗目前並未發展核武。也有人會指出伊朗在地區的影響力或其對代理武裝力量的支持。但這些都不足以構成在沒有迫切威脅的情況下轟炸另一個主權國家的正當理由。「焦慮」與「合法性」之間有本質上的區別,而以色列不能每次發動襲擊時,都試圖混淆這兩者。
這場攻擊並非單一事件,而是以色列長期在他國領土上發動暴力攻擊的一部份。當前以色列對伊朗的攻擊,只是這種持續行動的最新案例。僅在過去三年,以色列就轟炸了加薩、黎巴嫩、敘利亞,現在則是伊朗。每次以色列都以「防衛」為名,摧毀民用基礎設施、殺害兒童,然後再向國際社會求援,聲稱自己才是受害者。以色列的行動方式,彷彿自己永遠被包圍,而且總覺得自己有權先發制人——並非因為遭受威脅,而是害怕對手可能達到與自己勢均力敵的狀態。
以色列官員顯然明白他們的行動會引發什麼後果。在攻擊德黑蘭的幾個小時內,以色列國防部長以色列・卡茨(Israel Katz)就宣布,以色列正為「來自東方的大規模攻擊」做準備。但如果一個國家真的是出於自衛,那麼它就不會預期將遭受受害國的報復。這揭示的不是恐懼,而是策略。
以色列攻擊伊朗時,便意識到自己可能激起對方反擊——正因如此,它才能利用伊朗的報復,正當化其升高衝突的意圖,並進一步擴大戰事。它知道這個循環會持續加劇,也知道美國最終又會被捲入,站出來「支持它的盟友」。
這就是以色列如何「製造合法性」的方式。它將「永久例外」的邏輯強加在自己身上——在這套邏輯中,它的邊界可以任意延伸,它的敵人名單可以不斷擴張,而它使用暴力的權力則被視為絕對正當。比起攻擊本身,更危險的或許是:以色列在全球外交中「不可撼動」的地位——它是唯一無論發動多少侵略都不會受到懲罰的國家。只有它能一邊聲稱面臨生存危機,一邊佔領、封鎖、轟炸他國;只有它能跨越國界殺人,還稱那是在「維和」;只有它能披上「受害者」的外衣,卻讓自己的武器照亮半個中東地區的天空。
這不僅是一個軍事問題,更是一場話語戰。數十年來,以色列已經精通操控敘事的技藝,即便自己是侵略者,也總能將自己塑造成永遠被攻擊的受害者。這種「受害者」形象經過精心挑選,而且具有表演性質,凸顯了以色列自身的恐懼,卻抹去了事件的脈絡歷史,例如:當哈瑪斯發射火箭時,世界看到的是一個被圍困的國家(以色列);當以色列用美國製造的炸彈轟炸加薩的醫院及難民營時,世界卻被告知那是「自衛行動」;當鄰國進行抵抗時,他們卻被稱為「恐怖份子」;當以色列殺害他國的科學家及兒童時,這些行動被包裝為「威懾」。
這種不對稱並非偶然,而是以色列政治計畫的核心。猶太復國主義(Zionism)之所以能持續運作,仰賴這樣一種信念,即:任何對其權威的挑戰,都被視為是「生存危機」;任何有能力抵抗的民族,都必須徹底被打壓到毫無還手之力。因此,巴勒斯坦的「存在本身」就被視為是一種威脅。伊朗的核濃縮計畫是威脅;黎巴嫩的主權也是威脅。而以色列的回應永遠如出一轍:先發制人、帶有懲罰性,且不受問責。
但這場暴力的後果,並不只由以色列承擔。如今,美國已開始撤離中東多地的外交人員,準備應對報復行動。華府的評論員們已公開討論:伊朗的回應是否將迫使美國介入。這不再只是以色列的一場戰爭,而是一場由美國政府在財政、外交與軍事上全面支持的地區性破壞行動。而這一切,都是以美國人民的名義進行的。
諷刺的是,連以色列自己的安全專家都知道,這些打擊行動無法實現他們所宣稱的目標。伊朗的核計畫龐大、分散且經過加強防禦。像納坦茲(Natanz)與福爾多(Fordow)這樣的設施,都建在花崗岩與鋼筋混凝土之下。前美國國防情報局(DIA)高級官員哈里森・曼恩(Harrison Mann)等專家也坦承,這些空襲無法摧毀伊朗的核能力。最好的情況也只是延緩進程幾個月,最壞的情況則是引發他們聲稱要防止的結果:外交破裂、伊朗加速發展核武。
然而,這一切對內塔尼亞胡來說似乎毫無關係。他關心的是權力、表象與政治生存。他轟炸伊朗,就如同他轟炸加薩,也如同他去年策劃暗殺真主黨領袖納斯魯拉(Hassan Nasrallah)一樣;這一切都發生在他面臨日益加劇的國際孤立、國內動盪與全球譴責的同時。這個人就是那個在聯合國面前堅持己見的人——當 149 個國家投票要求以色列遵守國際法時,他的回應卻是派出戰機轟炸德黑蘭。其傳達的訊息再清楚不過:以色列不會回應法律,它用暴力回應抗命,用升級回應譴責。
我們一次又一次被告知,以色列是在自衛。但真相卻更令人難以接受——以色列其實是在捍衛一種「免責行動的權利」。它是在維護一個不容挑戰其區域霸權的秩序,它的邊界在哪裡,全憑它自己決定。驅動這些行動的,不是恐懼,而是「特權感」。
只要國際社會繼續以沉默、赦免與軍援來獎勵這種特權,暴力就不會停止。這個地區將持續燃燒。而以色列,依舊披著「自衛」的語言外衣,持續扮演著它早已變成的角色:一個偽裝成受害者的流氓國家,處於一場正在全面展開的災難中心。
- 1. 1837年,英國在沒有正式宣戰的情況下,突擊並摧毀停靠在美國領土、載有100多位反英叛亂人士的卡羅琳號。當時美國駐英大使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提出著名的「卡羅琳原則」,即自衛必須針對「即刻且無法避免的威脅」、其手段必須是「必要且相稱」、其行動必須是「沒有其他選擇且無法拖延」。卡羅琳原則也成為日後國際法中判斷「先發制人」是否合法的標準。